卫生监督协管技术规范及要点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2015年4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背景和意义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意义项目主要服务内容目前为11类43项:健康管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中医健康管理(老人、儿童)人群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疾病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公共服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年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正式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服务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其中明确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的内容。(二)卫生监督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1、卫生监督:是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为维护公民健康权益,对特定相对人作出许可、强制、检查、处罚、指导等,从而影响特定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行为,是政府在实施行政管理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特点卫生监督工作的政策性强,涉及法律法规众多,执法要求高。卫生监督的监管对象很广泛,数量庞大且十分复杂,执法任务重。监管工作对专业知识技术依赖度较高。具有多部门性,需要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任务重。工作领域密切关注民生、关系社会稳定、社会敏感度高。(二)卫生监督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2、卫生监督协管:是指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协助违法行为调查,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活动。(二)卫生监督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3、二者的联系: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业务上接受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与管理,并及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二者是协助关系,共同完成卫生监督工作任务。4、二者的区别:卫生监督协管不是行政行为,其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卫生监督是政府在实施行政管理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者工作内容不同。卫生监督协管以开展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协助违法行为调查为主。1.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专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精神,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是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增强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形势需要。(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意义2.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是卫生部门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是卫生部门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社区(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前哨作用,通过收集信息、信息报告、协助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意义(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意义3.实现人人享有卫生监督服务,体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采取多种方式将卫生监督末梢延伸到乡镇(社区)和农村地区,建立县(区)——乡镇(社区)——村(街道)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监督网络前哨作用,促进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通过日常巡查(访)、信息收集报告、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接受群众举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使卫生监督服务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广大农民和流动人口,做到惠及全体居民。4.对于长期从事医疗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而言,通过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有效转变:(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意义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要求能力建设考核指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主要内容和要求二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学校卫生服务协管服务内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一)服务内容(二)服务对象职业卫生咨询指导---辖区内居民、企业工人和就诊人员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辖区内居民学校卫生服务---------------------辖区内学校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部分----辖区内居民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告------------辖区内居民(三)服务流程(三)服务流程1.确定对象2.制定计划3.开展寻访(查)4.做好记录5.及时报告6.适时指导7.全程宣贯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流程图2010-11-251、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来源---;---;--诊疗医生接诊报告的信息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公众举报信息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2010-11-252、信息判定食品安全事故概念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2010-11-253、信息收集方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事故发生或中毒病人发病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品及进食时间、进食人数;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通讯的联系方式。公众举报信息和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进行现场核实。3、信息收集方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事故发生或中毒病人发病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品及进食时间、进食人数;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通讯的联系方式。公众举报信息和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进行现场核实。信息记录2010-11-254、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1)电话报告对事故进行初步核实后,应及时将事故信息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告给属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附件)(2)对需紧急报告的要求如下:紧急报告范围、标准及方式---凡中毒人数超过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凡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及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且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的。2010-11-25(3)报告的方式及时限在对事件初步核实后,立即采用电话和传真形式报告辖区卫生行政部门。(4)报告内容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暴露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及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联系方式等。2010-11-255、协助调查内容和方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流程图2010-11-25可疑职业病信息报告(1)信息来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诊医师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如发现就诊者为企业工人,应询问以下问题:工作单位和工作场所、工种和工作时间、可能接触的危害因素、发病过程(特别是接触危害因素与发病的时间先后)、同伴发病情况等,如上述问题,回答都是肯定的,则初步考虑其为可疑职业病。2010-11-25(2)可疑职业病患者的识别与判定程序2010-11-25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工种、接害时间、可疑职业病名称、个人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报告的方法采用电话报告或书面报告形式。登记内容(3)可疑职业病患者的登记和报告2010-11-25可疑职业病报告程序2010-11-25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咨询、指导门诊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职业卫生宣传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流程图1、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2、饮用水卫生现场监测(1)水质检测采样要求集中式供水取水点二次供水取水点居民家庭龙头水取水点学校龙头水取水点注意:采样时应先打开取水口龙头放水1-3分钟至水质变清后采样(2)检测方法:肉眼可见物:用采样瓶接取100ml以上水样,将水样摇匀在光亮处迎光观察,有无肉眼可见物(如泥沙、悬浮颗粒、藻类、线虫等);嗅和味:直接从瓶口闻水的气味,用适当文字描述(如无异味、腥味、土臭味、铁锈味等);pH值:用PH试纸蘸取水样,显色后用比色卡比色读数;游离氯:取10ml水样置于比色管中,加入DPD试剂,反应充分后放入分光光度计中比色读数。(实际操作步骤以仪器所配说明书为准)。2010-11-25(3)结果判定1)肉眼可见物:不得有肉眼可见物2)臭和味:不得有异味3)PH值:城镇6.5—8.5;农村6.5—9.54)游离氯:集中式供水设施出口水≥0.3mg/L;龙头水≥0.05mg/L.(4)采样频度:每年每个供水设施检测不少于1件;每季度5户社区居民家庭龙头水水质进行检测。2010-11-253、异常情况报告学校卫生服务流程图2010-11-252010-11-252、信息收集工作2010-11-253、学校卫生工作宣传与培训工作内容协助学校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学校卫生相关知识宣传协助卫生监督机构给学校发放卫生相关知识宣传品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及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协助学校开设学校卫生相关知识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培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流程图2010-11-251、信息收集工作信息来源可以通过与患者交流,获得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线索;或接到社区服务居民反应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线索,根据线索收集相关信息提供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的,收集相关信息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2010-11-25(2)信息的判定1)非法行医信息的判定:2010-11-25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在人流、物流集散地,摆摊设点、看病、拔牙镶牙在药店内使用仪器进行诊断、抽血化验黑诊所没有规范的机构名称表现形式2010-11-252)非法采供血信息的判定非法采供血对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的业务范围,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2010-11-253)报告信息2010-11-25(4)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四)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1、食品安全3、饮用水卫生4、学校卫生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2、职业卫生1.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总目标,制定促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逐步普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2.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加快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切实发挥卫生行政部门主体作用,保证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取得实效。(五)工作要求3、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组织,卫生监督机构要协助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能力。4、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主动接受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使其掌握工作规范和服务技能;要进一步明确分工,将相关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完成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五)工作要求1.机构设置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接受所在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2.人员配备情况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置2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