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年终奖临界点(实用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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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新个税年终奖临界点(实用2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新个税年终奖临界点(实用2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新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的临界点1应纳税额税后收入备注1800054017460临界点。适用3%税率的最大数。18001适用10%税率,税后收入减少。17460平衡点,与临界点税后收入一致,即18001—区间,税前收入虽然高于18000,税后收入却低于17460。19300182517475税后收入增加54000529548705临界点。适用10%税率的最大数。54001适用20%税率,税后收入减少。48705平衡点,与临界点税后收入一致,即54001—区间,税前收入虽然高于54000,税后收入却低于48705。602001148548715税后收入增加1080002104586955临界点。适用20%税率的最大数。108001适用25%税率,税后收入减少。1146002764586955平衡点,与临界点税后收入一致,即108001—114600区间,税前收入虽然高于108000,税后收入却低于86955。1150002774587255税后收入增加。420000103995316005临界点。适用25%税率的最大数。420001适用30%税率,税后收入减少。447500131495316005平衡点,与临界点税后收入一致,即420001—447500区间,税前收入虽然高于420000,税后收入却低于316005。447501税后收入增加。660000195245464755临界点。适用30%税率的最大数。660001适用35%税率,税后收入减少。464755平衡点,与临界点税后收入一致,即660001—区间,税前收入虽然高于660000,税后收入却低于464755。706540241784464756税后收入增加。960000330495629505临界点。适用35%税率的最大数。960001适用45%税率,税后收入减少。1120000490495629505平衡点,与临界点税后收入一致,即960001—1120000区间,税前收入虽然高于960000,税后收入却低于629505。参考资料,少熬夜!1120001税后收入增加。新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的临界点2一、税收政策简述(一)2011年9月1日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就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界定、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使用频次予以明确。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①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②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年终奖税收盲区分析假设个人取得年终奖为M元,且当月的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1、若年终奖18000当年终奖为18000元时,税后收入为18000-18000×3%=17460元;当年终奖为18001元时,税后收入为18001-(18001×10%-105)=元;年终奖18001元税后收入比年终奖18000元税后收入少=元。年终奖在18001元至元区间时,随着年终奖的增加,税后收入逐渐增加,当年终奖增加至元,其税后收入为17460元,与年终奖为18000元时的税后收入相等。因此,若年终奖为18000参考资料,少熬夜!2、若年终奖54000设M-(M×20%-555)=54000-(54000×10%-105),M=元。因此,若年终奖为540003.若年终奖108000设M-(M×25%-1005)=108000-(108000×20%-555),M=114600元。因此,若年终奖为1080004.若年终奖420000设M-(M×30%-2755)=420000-(420000×25%-1005),M=447550元。因此,若年终奖为4200005.若年终奖660000设M-(M×35%-5505)=660000-(660000×30%-2755),M=元。因此,若年终奖为6600006.若年终奖M960000,则月平均年终奖(M÷12)80000,适用税率为45%。设M-(M×45%-13505)=960000-(960000×35%-5505),M=1120000元。因此,若年终奖为M960000元时,应避开盲区[960000,1120000]。三、年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年终奖与月薪的合理筹划(一)税率变化的极点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税率表中,税法给出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低于这些范围的下限,税率降低一档,超过上限,税率提高一档;在确定年终奖适用税率时,月平均数超过适用某档次税率级距的上限数额,税率也提高一个档次。由于月薪与年终奖适用同一税率表,其税率调整数也相同,每一个调整数既可以使月薪税率提高,也可以使年终奖税率提高,所以每一个调整数可以找到2个极点,因此可以计算出13个极点,如表1所示。(二)年收入区间划分根据上述税率变化极点分析,可以将年收入合理划分为如表2中13个区间来进行年终奖和月薪的纳税筹划。(三)无差别纳税点在上述13个极点中有6个极点具有如下性质:在总收入基础上若增加部分收入,如果增加的收入作为年终奖发放,由于年终奖突破区间上限,年终奖将全额适用更高一档税率,使原本适用下一级税率的奖金也适用高税率而使税负增加;但若作为月薪平均发放,即使增加的月薪适用更高一档的税率,总体税负也会相对较低。如果收入增加到一定规模,则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因此存在由按月薪纳税改按年终奖纳税的转折点,处于这个转折点时,收入增加额按年终奖纳税和按月薪纳税的税负是相等的,这个点称为无差别纳税点。以年收入总额114000元为例,将年收入总额分解参考资料,少熬夜!为年薪18000元和平均月薪8000元可以节税。如再增加收入,若增加的部分以月薪平均发放适用税率20%,若增加的部分以年终奖发放适用的税率为10%。从表面上看,后者比前者的税率低10%,似乎比年终奖发放更节税,但后者同时将年终奖18000元的税率从3%提高到10%,因此付出了18000×(10%-3%)=1260(元)税款作为代价,相当于适用低税率的固定成本,只有节约的税款大于适用低税率的固定成本时,采用年终奖发放才能节税,这里就存在一个无差别纳税点。设年收入增加额为M元,根据无差别纳税点两种方式税负相等原理,可列出方程:%×M=[(M+18000)×10%-105]-18000×3%则:M=11550(元);月薪平均数=11550÷12=元。因此在原年收入总额区间[114000,150000]基础上,可以划分出新的年收入总额区间[114000,125550]和[125550,150000]。依此原理:%×M=[(M+54000)×20%-555]-(54000×10%-105)则:M=99000(元);月薪平均数=99000÷12=8250(元)。%×M=[(M+108000)×25%-1005]-(108000×20%-555)则:M=99000(元);月薪平均数=99000÷12=8250(元)。%×M=[(M+420000)×30%-2755]-(420000×25%-1005)则:M=385000(元);月薪平均数=385000÷12=(元)。%×M=[(M+660000)×35%-5505]-(660000×30%-2755)则:M=302450(元);月薪平均数=302450÷12=(元)。上述无差别纳税点分别是11550,99000,99000,385000,302450。根据无差别纳税点,可将年收入总额重新划分纳税筹划区间。(四)年收入总额各纳税筹划区间节约设计在每个纳税筹划区间内,平均月薪和年终奖的配置以税负最低为原则。1、区间[0,42000],年收入总额为0-42000元,全部作为月薪平均发放,每月平均0-3500元,扣除费用3500元后无应纳税额,不用纳税。2、区间[42000,60000],年收入总额为42000-60000元,在区间[0,42000]上限基础上年收入总额增加0-18000元(月薪平均增加0-1500元)。首先42000元按区间[0,42000]节税原则设计,采用平均月薪3500元发放;其次对年收入总额增加额0-18000元参考资料,少熬夜!(月平均增加额0-1500元)的发放方式有三种选择:方式一:年收入总额增加额[0-18000]采用月薪[0,1500]元平均发放,年终奖为0,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0,1500]元,适用税率3%;方式二:年收入总额增加额[0-18000]全部以年终奖发放,适用税率3%;方式三:年收入总额增加额[0-18000]一部分作为月薪平均发放,其余作为年终奖发放,适用税率均为3%;上述三种方式税负都一样,一般来说选择方式一,便于纳税筹划。3、区间[60000,78000],年收入总额为60000-78000元,在区间[42000,60000]上限基础上年收入总额增加0-18000元(月薪平均增加0-1500元)。首先60000元按区间[42000,60000]节税原则设计,采用平均月薪[3500,5000]元发放;其次对年收入总额增加额0-18000元(月平均增加额0-1500元)若采用月薪[0,1500]元平均发放,则增加额的税率提高到10%;采用年终奖方式发放,适用税率仍为3%,显然采用年终奖方式发放节税。4、区间[78000,114000],年收入总额为78000-114000元,在区间[60000,78000]上限基础上年收入总额增加0-36000元(月薪平均增加0-3000元)。首先78000元按区间[42000,60000]节税原则设计,采用平均月薪5000元和年终奖18000元发放;其次增加额无论拿出多少作为年终奖发放,都将使所有年终奖按10%的税率计算,但如果增加额采用平均月薪[0,3000]元发放,则只有增加额适用10%的税率,因此采用平均月薪[0,3000]元发放节税。5、区间[114000,125550],年收入总额为114000-125550元,在区间[78000,114000]上限基础上年收入总额增加0-11550元(月薪平均增加元)。首先114000元按区间[78000,114000]节税原则设计,采用平均月薪8000元和年终奖18000元发放;其次对年收入总额增加额0-11550元(月薪平均增加元),根据纳税无差别点原理,应采用平均月薪[0,]发放节税。6、区间[125550,150000],年收入总额为125550-150000元,在区间[78000,114000]上限基础上年收入总额增加11550-36000元(月薪平均增加元)。首先114000元按区间[78000,114000]节税原则设计,采用平均月薪8000元和年终奖18000元发放;其次对年收入总额增加额11550-36000元(月薪平均增加元)根据纳税无差别点原理,应采用年终奖[11550,36000]元发放节税。参考资料,少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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