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参考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参考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第一篇】尘归尘,土归土。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没有找到的答案,都在尘土里。由此我对艺术心生敬畏,对艺术家心生悲悯。他们的人生有那么多的不同,而平凡的生活必然是大同小异才真实可靠。不恰当的说,伟大在于另类。正如书中所说:也许艺术是性本能的体现。我们会再一次发现,凡是真实的伟大的,都无从评判。查尔斯斯朱兰在而立之年毅然决然的开始了“走自己的路”,没有任何绘画基础却在求安稳的年纪推倒了自己命运之碑重新艰苦卓绝的琢磨一遍,最后在大火中新碑被烧成白屏,仿佛他从来没有来过。他在四十岁前循规蹈矩尽责任,四十岁以后没心没肺追逐梦想。人的一辈子,都是分两段的吧,一段是社会想要的,一段是自己想要的。很显然,自己想要的与社会想要的格格不入,所以路走得异常艰辛。在世时其价值几乎无人看中,离世后又一次印证了艺术的时间价值定律。其实对于“查尔斯斯朱兰”们来说,创造了什么及其价值都不重要,那份追逐的勇气和过程更性感。这本书前三章类似梭罗的《瓦尔登湖》前三分之一的写法,一开始是交代书的逻辑背景,与细节比较疏离,看着有些晦涩难懂。幸好译者是个性情中人,保留了外国名著的“粗俗”特色,读起来更真实入情。查尔斯斯朱兰所呈现给我们的勇气、毅力自己对人生价值的宗教般的信仰与践行,是本书的核心财富。如今世界及其纷繁复杂,机会很多险恶也很多,在选择这个命题里,人生的意义被哲学和心理学再一次清晰的描述和呈现出来。究竟要怎么活才不算碌碌无为了无生趣,究竟要做一个怎么样的人才配活着,究竟要追求什么的价值和意义才不虚人生走的这一遭!在这些根本性的宏大命题里,“半路出家”或许是一种选择。我愿意相信,什么时候出发都不晚。更愿意相信,所有的“异样”都是绘画“素材”的积累。我们不是一定要特立独行,但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可以特立独行参考资料,少熬夜!得奋不顾身。至于艺术和爱之间是否真的不能共存,我想查尔斯斯朱兰的人生艺术历程并不足以验证清楚。当在《我们仨》里看到杨绛先生说钱钟书先生就像个小孩除了做学问什么都不会时,我确认了所有选择必然有些巨大的牺牲,机会成本一直都在。谋生和追求始终是矛盾统一的。最后我想说,我们需要的并不是伟大,我们的梦想所追求的可能不过是一把火的幻生幻灭。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理解和宽容是我们对生命最好的成全。所以我们不必过多的谈理想,不能以身体为代价去拼搏,只管赶路,莫问前程。《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第二篇】毛姆在中国的读者心目中有着比较特殊的地位。一方面因为他是为数不多的来过中国的欧美作家,1909年到1910年期间,毛姆沿着长江流域一路旅行,写下游记若干,并以中国为背景创作了长篇小说《面纱》;另外一方面是因为《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严格来说这并不是毛姆最好的小说,但是因为作品本身带有的属性,展现了艺术攫人的力量,在文艺青年中口口相传。简单来说,如果你要走上文艺之路,请先看一遍《月亮和六便士》。书中文字的犀利,人性的洞察,艺术的表达已经被反复谈论了很多次,这一次,我们来谈谈有趣,八卦一下这本书相关人物。毛姆和高更有没有交情?虽然毛姆从来没有承认过,但是评论界一直公认《月亮和六便士》中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高更为原型进行的创作。书中毛姆以第一人称的身份讲述了他和这名天才画家的故事,虽然毛姆在多本小说中应用了这一手法,但结合到原型这一说法,我们不妨八卦一下毛姆和高更有没有可能是认识或者有交情的呢?毛姆1874年出生,1965年去世,他的作品很多,足迹也遍布全世界,也曾经长期生活在巴黎,但他的活跃期间主要是二十世纪上半叶;高更出生于1848年,去世于1903年,他的活跃期间主要是19世纪70-90年代。毛姆写出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是在1897年,在此之前他只是英国一家医院的学生,而且毛姆真正在文艺圈声名鹊起是在1907年的几部戏剧;而1897年高更已经进入人生中的最后几年,在马克萨斯群岛上孤独地生活并于1903年去世。所以,从理论上来讲,两个人是没有任何交情的,甚至有可能的一种情况是,在高更去世前,毛姆都没有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参考资料,少熬夜!据说毛姆在周游南海群岛的时候,在塔希提岛上发现了高更画的窗板,从而产生了灵感,从而才创作出的《月亮和六便士》,但这是一本小说,而不是传记,而且毛姆也从来没有公开说过原型是高更,因此这件事情其实是要打个问号的。思特里克兰德到底是不是高更?翻开高更的生平,对比《月亮和六便士》,会发现思特里克兰德和高更最大的几个相似之处在于:他们都曾经做过股票经纪人,他们都在中年时辞去工作并与家庭决裂然后从事绘画,他们都去了塔希提以土著人的方式生活相当长的时间,他们都是生前穷困潦倒而在死后成为了伟大的画家。但是两个人不同的地方也比比皆是。首先国籍就不一样,思特里克兰德是英国人,辞职后才去了巴黎,但高更是土生土长的法国人。思特里克兰德后来去了塔希提并且在那里重新结婚生子画画,到死也没有离开过,也没有再与外界联系,并从始至终保持着昂扬的生命力和创造力。高更虽然在塔希提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但是他曾经带着在塔希提创作的画作回到巴黎办展,失败后重回塔希提,穷困潦倒下一度自杀,后来又去往马克萨斯群岛,并在那里去世。书中的思特里克兰德在抛家弃子要去搞创作之前,似乎与文艺圈没有任何交集,也不热爱她妻子的那些文艺圈聚会,离家出走开始画画好像是突然间灵光一闪的样子,所以一度被家人怀疑是跟人私奔去了巴黎,就连毛姆也没有清楚地解释他这样做的动机,似乎仅仅是凭着艺术对于他灵魂深处的那种感召而依然走上这条道路。高更虽然做了类似的事情,但是就好理解许多,高更一开始就在做买画投资的`交易,也是一名业余画家,混迹于印象派画家圈子,和毕沙罗的交情还不浅。在1883年辞职成为一名职业画家之前,高更其实就已经小有名气,1876年他的一副作品还入选了巴黎沙龙,这可是相当高的认可了,所以高更最终决定辞职开始追求艺术,其实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逻辑。只不过印象派当时还没有这么高的地位,巴黎的著名画家也是一抓一大把,当画家基本就等同于生活没保障,应该是高更家人的极力反对导致了他与家庭的决裂。书中的思特里克兰德性格异常怪癖,不爱跟人打交道,甚至连自己的作品都不肯轻易给人看,更不拿出去卖,似乎创作只是为了最纯粹的对艺术的终极追求;但是高更不是这样,那个年代的画家全都不是这样,虽然我们听说过很多不被当时的世人所认可的画家,但是他们都会努力地到处去推销自己的作品,因为他们如果不这样做就会饿死,更何况他们还要喝酒喝咖啡泡妹子;参考资料,少熬夜!高更也是如此,他的社会活动相当频繁,参加了印象派的几次画展,还办过个人画展,他一度是印象派的中坚人物,是梵高的崇拜对象,只不过后来他的个人风格发生了重大变化,与印象派正式决裂之后,他才陷入了作品无人问津的境地,孤独地踏上了塔希提。所以说高更的艺术人生有大气有大落,而思特里克兰德的艺术人生从来就没有起过。《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第三篇】前段时间把社交网络昵称全部改为“斯特里克兰”,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人充满深深的敬佩,羡慕那样的人,但自己却不敢成为那样的人,虽然自己一无所有,但抛弃所有,追求自己所喜欢的事,真是太难了。这几天,单位来的来,走的走,围城啊,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到底想做什么,自己也一直找不到答案,但真心想改变,如果改变不了自己,就换个环境吧。读《月亮与六便士》是在那段特别颓废的时间,我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日记上写的满是挣扎。40多岁,我会在做什么,不敢想象,斯特里克兰在他40岁的时候,抛弃家庭事业,独自一人去学画画,哪怕他画得并不好,甚至少有人买,都到了难以维持自己基本生活的地步,但他还是继续画,画画真的让他疯魔。前不久,一个硕士研究生重新参加高考,选择自己喜欢的医学专业,26岁,还可以有梦想,对比我这条咸鱼,真的太闲了。40岁以前,斯特里克兰是一个普通市井小民,按部就班的工作,为生活、事业奔波,跟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区别。40岁以后,他放弃所有,选择去画画,自私到了极点,对,完全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对妻子完全不管不顾,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还是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唉,这真是个疯狂的世界。羡慕那些不顾一切追求自己所爱的人,我是做不到了,瞻前顾后,犹豫不决,但其实想想也没什么可以失去的,可自己想得到的,也不知道啊。你得赚钱,你得养活自己啊!怪这个社会,不给人机会,那还是有那么多人把握住了机会。只能怪自己,真的所有东西都是自己做的决定,每次选择都有风险,做不到抛弃一切,就学会勇敢承担吧。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第四篇】重读这本书时,比起体会“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这次我更在意书中人物的感情细节,边读边在脑子里不断拼凑那些忘得差不多的情节。中间读到某些描述时我都非常生气,觉得他真的是参考资料,少熬夜!个冷漠自私至极的王八蛋,凭什么抛妻弃子之后还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又凭什么认为自己拯救了一段荒唐的婚姻而如此漠视他人的生命,且赞叹男人才有高贵的灵魂,嘲讽女人只是依附爱情而活的蠢货。后来仔细想想,他身旁满是人性的矛盾、拿爱情来矫饰的控制欲以及虚荣的社交,既然世俗都没有多好,也该允许有人反抗。如果他的内心真的受到某种牵引,又怎么能忍受循规蹈矩地配合着妻子的虚荣过完这一生。想到这里又觉得他真是个勇敢真实的理想主义者,他的语言反映出来他的灵魂更是极具魅力,总叫人能轻易地站在他那边。作者在书中都极少为他的冷漠无情找借口,这显得人物更加真实,也让我反思着我是否应该更加客观地看待书中的人物,而不该拿他与我脑子里设想出来的追求艺术的完美形象做对比。但个人还是觉得刘勇军的那个译本比较好读。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第五篇】无数读书公号推荐过的毛姆这部长篇,一口气八个小时读完,然后义无返顾甘愿成为推荐者的拥趸,希望有更多人读到它。毛姆描摹人物简直活灵活现,英国式的反讽暗喻堪称登峰造极,不论斗转星移世间万物如何裂变,人性最深处的东西俱是相同,用尖酸刻薄的文字写出更深刻叫阅读者骇颜,如果有人不喜欢这样的文字,准是他描摹人性太过赤裸太过精准。每个章节的精彩部分我都想评论,又觉得苍白无味的旁白辞不达意,一阅到底的欲望不忍打断,即便长篇累牍的叙述也颇有乐趣,无暇顾及它的现实意义,只觉得说的真就是这么回事!第一人称讲述所见所闻真好,看上去很客观,其实很主观,他在文中巧妙地表达他能写而不屑于写的俗套手法,狡黠又智慧。这类云淡风轻与己无关的写作风格现在比较常见,看似没心没肺,实则更具迷惑性。小说题目与小说内容豪无关系,我觉得没必要非要套上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名头牵强附会,我猜没准作者在考虑书名的时候恰巧抬头看见月亮,低头看见桌上的六便士,这般理解更如作者所愿,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