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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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培训萧山区教育局2014年5月培训主要内容第一节食堂管理存在问题第二节新文件解读第三节财务核算第四节2013年民办学校食堂财务检查通报第一节食堂管理存在问题一、食堂建账核算不规范(一)原始资料不齐全,主要表现:1、没有完整的会计账和出纳账。2、大额发票,特别是累计结账的发票,缺乏明细附件。3、“预收伙食费”转“食堂收入”的核算缺少依据。4、收费票据存根遗失。一、食堂建账核算不规范(二)食堂资金管理欠规范,主要表现:1、所有支出全部用现金支付。2、收费票据总额与会计记账金额存在着差距,而且数额较大。3、收入没有全部入账,存在坐支现金现象。4、伙食收入垫付日常行政支出,或借款给个人和其他单位。一、食堂建账核算不规范(二)食堂资金管理欠规范,主要表现:5、预收伙食费和菜卡冲值没有票款同步,存在公款私存现象较多。6、非食堂收入在食堂账户中核算,如财产残值收入、小店承包款。一、食堂建账核算不规范(三)食堂成本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1、凭证中发现有支出的发票,但会计记录与出纳日记账均未体现。2、会计只反映“现金”与“预收伙食费”、“食堂收入”与“食堂支出”两组对应科目的流水账。3、支出凭证多数为自行填写的自制凭证或自制的收款收据,缺乏真实性。一、食堂建账核算不规范(三)食堂成本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4、成本核算大起大落,如每月的结余要么大量结余,要么大量赤字。主要原因是对当月货已到款未付的支出没有核算,或收入结转错误,或没有对成本进行计划控制。(全年的结余应在±4%以内)5、教师在学期开学前和放假后的几天用餐标准较高但无交费。一、食堂建账核算不规范(三)食堂成本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6、发现有提早入账和不及时记账的现象。7、在食堂成本中列支了不符合食堂伙食成本的费用。如教师节加餐、体训生训练用餐、客饭招待、食堂人员加班费、明显不可能学生用的水产品等。8、当月的“预收伙食费”结转为“食堂收入”时没有按“实际餐数*人数*就餐标准”进行核算。一、食堂建账核算不规范(三)食堂成本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9、师生同菜同价问题:如教师上交餐费只有学生的一半;师生收费相同,但菜不一样;教师用早餐收费较低。10、学校食堂每周提供给师生的水果支出数额较大,不合理,缺少相应的计划和核算记录。一、食堂建账核算不规范(四)其他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1、出入库核算欠规范,如把当月购置的大米、食油等一次性出库,没有意义;会计库存物品明细科目金额与月盘存表的明细金额不一致。2、食堂用油质量情况。有教师反映食堂有购买大桶食用油现象。3、财务岗位的设置不合理,如打卡员与出纳为同一人;总务主任、行政和食堂出纳均由同一人兼任。一、食堂建账核算不规范(四)其他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4、签字欠规范:原材料入库验收方面,入库凭证里大部份只有一个人签字;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清单、库存物品盘存表签字只有1-2人;学生伙食费退款由同一人签字或同一张单据既有打印又有手写;负责人签字非校长,也无授权书。一、食堂建账核算不规范(四)其他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5、出纳账登记不够规范,如跨年登记,按月登记、随意修改数据等。6、资料保管欠妥。如食堂留样登记不全、收入原始凭证未装订、日常检查监督的书面记录未归档、安全卫生台账未记录。7、大宗食品采购不规范。8、仍然在食堂账中发放教职工福利,如端午节、教师节。第二节新文件解读本办法适用于全区直属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工)学校、民办幼儿园。第二节新文件解读新要求:一、伙食费收款票据为“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票据”,该票据区财政正在印刷,从2013年起使用。(民办学校可以自行购买)二、经营方式:1、九年义务教育必须自主经营。2、高中段学校食堂提倡自主经营。对在校生规模大、自主经营管理存在困难的高中段学校,经区教育局批准,通过公开竞争择优方式委托有实力、声誉良好的社会专业餐饮企业托管服务,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商业化承包经营。餐厅在两个及以上的,其中一个餐厅必须由学校自主经营,其他餐厅需托管的必须由企业(公司)独立经营,学校和中标单位要签订托管经营合同,合同服务期以学年为单位,最长不超过3年。托管经营合同必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第二节新文件解读三、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按实结算。教师伙食费必须足额交纳,实行包菜制的食堂,教师伙食费交纳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行政划拨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差额部分应由教师个人交纳。四、上级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爱心营养餐”等拨款,收入核算为财政补助收入。学校食堂根据拨入“爱心营养餐”等专款的情况设立台账,详细登记和记录学生的就餐情况,并按《标准菜谱》的配备标准和数量足额配制“爱心营养餐”。“爱心营养餐”不准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也不得以营养品代替营养餐。第二节新文件解读五、食堂用水、电、煤气等要与学校行政分设计量表。六、食堂列支工资指食堂自聘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食堂工作人员的福利全年控制在一个月工资额内。七、非财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不同设备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八、食堂的结余款(含历年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或弥补上年度亏损等。严禁用于或变相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奖金,或以其他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第二节新文件解读九、学校必须将每周菜(食)谱于周一上午在学校网站和食堂餐厅公示,每个菜谱中必须标明价格及所含原材料的份量,接受师生监督。十、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列入区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考核。1.安全卫生原则2.非盈利性原则3.保证质量原则5.自愿按实原则十一、食堂管理原则4.规范运营原则计财科安保科监察室牵头科室食堂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十二、管理机制(一)教育局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科与工会财务、监督、检查与考核食品、锅炉安全等配合其余科室工作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全区性交叉检查十二、管理机制(二)镇(街道)中心(辅导)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所属学校(园)联系人员负责监督、考核本镇(街)所属学校(园)食堂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校长分管校长工会干部管理职能部门十二、管理机制(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管理工作总务主任食堂管理总负责人不定期到食堂检查指导食堂管理人员要明确直接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领导每天至少到食堂检查一次,直接责任人要每餐坚守岗位。要明确直接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领导每天至少到食堂检查一次,直接责任人要每餐坚守岗位。行政领导工会干部后勤干部十二、管理机制(四)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简称膳管会)学生代表分管食堂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膳管会主任学生家长代表主要职责:1、定期不定期对食堂安全卫生、饭菜质量、价格进行检查监督,2、适时进行原材料价格的市场调查,3、听取、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建议,4、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评议,参与对食堂工作的考核,提出对食堂工作的奖罚意见。教师代表第二节新文件解读十三、学校食堂不论是自主经营还是托管经营都必须建立各类相关台账资料,并妥善保管。各类台账1、物资采购台账: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物品采购招投标资料、物资采购公示、一周菜谱、库存物品出入库等。2、食品安全台账:包括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检查、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购销台账、留样备查等。第二节新文件解读十四、食堂餐厅要有卫生与健康、食品营养知识宣传画,有教育学生树立文明就餐和节俭意识的图画、标语和诗文,有学生评议食堂和食堂卫生评比情况的公开栏,有食堂伙食费管理公开栏。十五、财务管理1、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基本结算户),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2、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且有授权书)。3、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进行收支核算。十五财务管理4、票据管理:食堂票据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正式票据或其他票据。由学校食堂会计进行保管、登记。建立票据领用制度。出纳使用票据时,到食堂会计处领用登记,票据使用结束交还食堂会计,并进行注销登记,票据保管为永久性。学校食堂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更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其他经营等违法活动。票据的存根统一由食堂会计整理、归档。票据管理采购物品的票据报销。购菜清单上必需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保管人)等人共同签字方有效。购物票据必须是合法、有效的票据。购物票据报销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保管人)和食堂财务审批人等人共同签字方有效。十五财务管理5、学校必须建立食堂管理内部控制制度(1)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出纳、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学校要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2)按照食堂财务管理文件的内容制定岗位职责,或上墙公布,或装订成册。十五财务管理6、监督检查:(1)每学期末,学校食堂必须向膳管会汇报本学期的收支及师生多余伙食费退还等情况,并抄报总务处、校长室各一份,要定期向师生公布食堂的收支情况。(2)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随时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或投诉。校长、食堂管理工作小组成员要经常了解市场供求信息。监督检查(3)学校食堂应对教师、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项,以及对食堂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和信息予以公示。(4)采购人员应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采购人、被采购人及联系电话等按照区教育局相关规定进行公示。(5)实行包餐制供应的食堂,学期初应公示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学期末公示学生的实际就餐次数,学生伙食费结算清单。监督检查(6)区教育局负责对直属学校、高中食堂财务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同时对各镇(街道)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区教育局每年组织力量对20%以上中小学食堂财务审计,3-5年内完成一轮审计。第三节财务核算一、伙食收入1、有食堂的初中、小学在每学期学生报到时,要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征求意见,凡自愿在学校食堂用膳的,需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2、实行包菜制的食堂,收取的伙食费按平均每餐的伙食费计价预收。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教育局将发布本学期义务教育段学生伙食费(包菜制)上限标准,学校预收的学生伙食费不得超过规定上限。在学期初向学生预收伙食费,期末结算,多退少补。预收伙食费时,学校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一、伙食收入3、学校食堂都必须开设银行账户(基本结算户)。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要求,食堂的所有收入都必须缴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收坐支。4、以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的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必须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确定合理的饭菜价格。5、食堂收取的伙食费必须于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开设的账户。6、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按实结算。一、伙食收入7、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记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或私设“小金库”。8、学生因特殊情况连续三天以上未在学校食堂就餐或因学校整体性调整(如整体停课、开运动会、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等)造成不在学校食堂就餐的,以及整体预收餐数多于实际用餐数的,期末均应按实际未就餐数结算退还。退还学生多余伙食费在预收伙食费中核算。一、伙食收入9、食堂收入核算。以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的食堂,每月末以当月师生实际支出的伙食费作为本月食堂收入。实行包餐制供应的食堂,每月末以当月就餐次数、就餐人数和伙食标准为依据,在预收伙食费中结转确认本月伙食费收入。10、学校食堂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第三节财务核算二、食堂支出成本核算1、原材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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