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政策法规科2012年11月•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二、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三、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纳税申报•四、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附报资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一、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企业对照下列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科技部门提出认定申请。•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中研究开发费用的具体说明:•(1)认定时: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2)优惠年度:当年度研发费支出满足上述比例。•(3)复核时:采用企业自认定前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至争议发生之日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中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A企业2008年1月成立。2008年销售收入为5100万元,2009年销售收入为5500万元,2010年销售收入为6000万元。2008年发生研发费用150万元,2009年发生研发费用250万元,2010年发生研发费用350万元。该企业于2011年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假设该企业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1、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计算(认定前三年的数据参与计算)•(150+250+350)/(5100+5500+6000)=6.52%>4%(以认定前一年的销售收入确定比例标准)•2、假设该企业2011销售收入为8000万元,发生研发费用4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400/8000=5%>4%,符合比例规定。(以优惠年度的销售收入确定比例标准)•3、假设该企业2011销售收入为8000万元,发生研发费用3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300/8000=3.75%<4%,不符合比例规定。企业于2012年1月份申请复核,则比例计算=(150+250+350+300)/(5100+5500+6000+8000)=4.27%>4%,符合比例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二、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三、高新技术企业发生重大业务变化的处理•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四、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2、有偷、骗税等行为的;•3、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4、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一、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税收优惠•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3、注意点•(1)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3)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4)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5)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1、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2、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3、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4、注意点:•(1)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一般包括项目确认、项目登记和加计扣除三个环节。项目确认是指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项目,需经当地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进行审核,并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项目登记是指企业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项目进行登记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加计扣除是指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对已经登记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备案后享受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152019/9/17享受研发费税收优惠操作环节项目确认项目登记加计扣除高企优惠科技局经信委主管税务机关企业优惠备案申请确认企业立项常州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管理平台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2)研究开发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研究开发项目变更的情形,企业应办理研究开发项目变更登记,重新取得研究开发项目登记号:•①项目开发方式(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发生改变的;•②原申报的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内容发生调整,或者研究开发费预算发生改变超过10%的;•③需要变更登记的其他情形。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3)总体核算要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支出,应与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支出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并设立“管理费用——研发费(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专账进行明细核算;涉及多种研发形式的,分别归集研发费支出。•会计科目设置:一级科目:管理费用;二级科目:研发费(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三级科目(根据研发形式设置):•1、自行开发;2、委托开发;•3、合作开发;4、集中开发。•例:管理费用——研发费(A项目)——自行开发——人员人工——工资薪金•四级科目: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优惠备案须报备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相匹配。•五级科目:与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备案须报备的《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相匹配。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4)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注意区分可享受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口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口径、财务会计核算规定三者之间的差异。高新技术企业归集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八大内容。192019/9/17人员人工”(准确会计归集,下同)四级科目五级科目归集内容研发费加计扣除填表口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填表口径人员人工工资薪金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工资、薪金。第2行:工资、薪金人员人工津贴补贴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第3行:津贴、补贴人员人工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第4行: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人员人工其他研发人员等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包括:企业缴纳的研发人员基本社会保险费用(含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和公积金补助费,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不得作为加计扣除研发费归集范围人员人工(不包括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中,全年在企业累计工作不满183天的人员所发生的人工费用)202019/9/17“直接投入”四级科目五级科目归集内容研发费加计扣除填表口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填表口径直接投入材料燃料和动力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半成品、燃料和动力费用。第7行:直接消耗的材料、半成品、燃料和动力费用直接投入测试手段购置费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第8行: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直接投入工装及检验费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