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培训材料一、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八大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所得税减按15%纳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经认定后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到期时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不能继续享受优惠政策。二、高新技术企业需要达到的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六大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八大领域细分领域范围内(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评价得分需在70分以上(不含70分,满分为100分)。三、复审材料编制中重点注意事项1、申请表中“企业基本信息表”。主要用于了解企业的整体情况,包括:企业主营业务所属技术领域、企业近3年获得的知识产权数量、企业人力资源情况、企业近3年的销售收入和总资产情况、企业近3年的研发投入情况、企业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同时要求企业对自身的管理人员与研究开发人员情况、科技成果转化及研究开发管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在填报过程中注意相关内容、数据来源的前后一致性以及与佐证材料的一致性,并注意所填数据的单位,是万元还是元等。2、产品(服务)所属领域问题。需要围绕企业开展的技术研发活动、主导产品(服务)或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情况,阐述本企业对应《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某一领域,需要具体到四级目录,如“一、电子信息技术(一)软件1、系统软件—操作系统软件技术”。3、自主知识产权。这是复审评价的重点内容之一,首先判断是否有近三年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再判断拥有的数量能否达到拿足30分的要求。主要填报申请表中的“表四近三年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评审专家将通过考察企业知识产权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之间的对应关系,来确认企业对其主营产品(服务)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有自主研发取得和外部取得(受让、受赠、并购,5年以上全球独占许可等方式)两大类。如自主研发取得(即专利权人为复审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够满足条件,则在申请表中的“表四近三年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只需填报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即可。如自主研发取得知识产权不能够完全满足条件,则再将通过外部方式取得的知识产权填报至“表四近三年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但要注意,近三年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须是近三年由相关主管机构予以授权的,否则无效。4、研发项目及研发投入强度。首先确认有哪些研发项目,再根据确定的研发项目确定研发投入。需要填报“表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表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其中近三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需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主要用于了解企业近3年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要求企业将近3年所执行的研究开发项目,按照单个项目逐一填报。内容包括:研发项目的名称、项目起始时间、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参加研发项目的人员数、研发项目的技术来源、研发项目经费预算、近3年该项目研发经费总支出等。同时,要求企业对研发项目的立项目的与组织实施方式、研发项目的核心技术及创新点、研发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评审专家将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按照《工作指引》对研究开发活动(项目)的规定和《重点领域》的相关要求,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逐一进行评价。专家根据确认的研发项目,结合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的审计数据,计算出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6%、4%或3%)。5、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重。填报“表三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主要用于了解企业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情况,要求企业按照单个产品(服务)逐一填报。需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名称、所属技术领域、形成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来源、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等。同时,要求企业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与同类产品(服务)相比较的竞争优势、产品(服务)获得的知识产权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评审专家将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按照《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规定,对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逐一进行评价,同时借助专项审计报告判断企业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占企业当年度总收入的比例是否达到60%以上。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及研发人员情况。复审时按照复审通知要求提供“2010年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情况说明表”,其中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本次复审材料中不需提供名单清册,但名单清册需留企业备查。7、成长性指标(100分)。经专家评价后得分需在70分以上(不含70分),否则不达标。(1)知识产权数量(30分)。以“表四近三年企业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提供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判断,1件发明专利或6件实用新型专利可得满分。(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近三年企业转化的科技成果的数量,需填报复审通知中提供的“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科技成果的形式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局图、植物新品种、技术使用许可证、技术诀窍等,转化的形式是形成了产品、服务、样品还是样机,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授权专利或者申请的专利、经登记的技术合同、版权证等等。注意此处的知识产权范围较申请表“表四近三年企业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中的要广,关键是看是否在这三年中进行转化的。(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对应以下5个评价方面提供相应佐证材料:(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4)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20分)。以提供的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为依据进行计算后评价分数。总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销售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8、专项审计机构须具备的条件。(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2)财务中介机构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年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签定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政策。四、复审所需材料及装订要求复审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提供以下复审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审材料书脊需标明“ХХ(企业)高企复审申报材料”。1、总目录;2、申报企业承诺书;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书》(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4、企业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编写提纲见省复审通知附件2。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情况;2、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情况,包括:研发经费及人员投入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科技人才培养情况;3、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情况,包括:研发项目及新产品开发情况,成果转化情况;4、企业创新管理体制建设情况,包括:实施自主品牌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品牌建设体系和财务核算体系等。);5、附件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2)企业产品(服务)所属高新技术领域情况说明;(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情况说明表(见复审通知附件3);(4)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见复审通知附件5);(5)企业近三年获得授权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其中: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通过独占许可方式取得的,需附独占许可协议和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取得的知识产权须是近三年由相关主管机构予以授权;(6)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如:国内外申请的知识产权、技术合同、技术诀窍等(见复审通知附件4);(7)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证明材料;(8)体现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如: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产学研合作协议、研发机构管理章程、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9)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五、网上填报及注册流程六、复审时间要求各区科技局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属地内高新技术企业装订成册的复审材料(一式四份)报市科技局高新处;丹阳、扬中、句容三市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材料提交时间以各市科技部门商当地税务、财政部门确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