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国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学员手册欢迎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举办的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项目(以下简称研修/培训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为发展中国家政府官员、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举办研修/培训班以来,研修班/培训班得到了中国政府和广大发展中国家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使之成为了促进中国与各有关国家友谊和合作的桥梁。研修/培训班旨在通过相互交流研讨,传授管理经验和实用技术。促进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友谊和在经贸及其他领域的合作,促进发展中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研修/培训班的主要活动包括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参观考察、实习操练等。研修/培训期间,中国商务部指定的承办单位将组织中方有关部门的官员和专家学者向您介绍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历程、政策和措施,以及与研修/培训班主题密切相关的专题/专业信息;并组织您实地考察中国部分省市及相关机构和企业,了解真实的、发展中的中国;您还有机会在研修/培训班举办地或在参观考察省市向当地官员和企业家介绍贵国的经济建设情况、投资环境和经济贸易政策以及在相关领域的合作意向,与他们面对面交流座谈,共同探讨扩大经贸/专业技术合作的机会和途径;技术培训班还将安排部分实习操练课程。为了使研修/培训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费用安排(一)中国政府为您提供以下费用:-往返国际旅费及一定数额的中转费(如发生);-在华期间由中方统一安排的食宿、交通费;-在华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华期间突发疾病(慢性病除外)的医疗费;-研修/培训期间副部级及以上官员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币,或一次性发放零用费每人2000元人民币零用费;司局级及以下官员、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天80元人民币零用费。3(二)以下费用由您自理:-护照签证费(包括第三国签证);-国际和中国境内旅行时的行李超重费(请特别注意:各航空公司所允许携带的行李重量不一,超重费用昂贵);-在华期间的邮电通讯费、上网费;-中方统一安排之外的个人自主消费(如饮食、交通、娱乐、配眼镜、镶牙、美容、美发/理发、洗衣等);-除突发疾病以外的医疗费用支出;-因个人原因提前抵达中国和推迟回国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二、机票与接机中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负责为您订购赴华的往返国际机票,并协助您办理赴华签证等手续。在您抵达培训地时将由承办单位派人到机场迎接。如您的航班和行期有延误或更改,请及时通知中国大使馆和承办单位有关人员,以便安排接机。如在中国境内城市间发生中转,中转费用由中方承担,如有需求将由中方指定机构协助您安排中转和休息。如在中国出入境时遇到麻烦,请出示研修/培训班邀请函,或按照邀请函上的联系方式与承办单位联系。三、研修/培训活动须知(一)请您提前预习专题讲座讲义及相关资料,准备好需要向主讲人提出的问题,提前到达活动地点。(二)出席开班、结业典礼和领导人会见等重要活动时,应穿正装(包括民族服装)。(三)承办单位将视情在周末安排参观游览和购物。如您需自行外出,应事先向研修/培训班管理人员请假,并自行安排交通。您最好不要自行离开研修/培训班举办地进行其他活动。如擅自外出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四)研修/培训班结束时,请您填写一份问卷调查,留下您对研修/培训班的评价和建议,并提交给研修/培训班管理人员。(五)您外出参观考察和游览购物时,应注意自身及个人贵重物品的安全,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请尽量不要在旅游景点购买贵重4物品,以免因质量原因造成退换不便。四、轮值班长职责为了保证研修/培训班有关活动顺利进行,承办单位将按与会学员各自国家的英文字母顺序或由与会学员集体推荐人员确定轮值班长(双边研修/培训班自行推选/指定1-2位学员担任正、副班长)。轮值班长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在专题讲座、座谈研讨、参观考察、会见、宴请时,代表全体学员发言或致答谢词。(二)协助中方管理人员通知与会学员按时参加专题讲座和其他有关活动。(三)向管理人员反映与会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中方工作人员处理突发事件。五、其它须知(一)法律及安全您在华期间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同时也请您遵守中国的法律和习俗。请您妥善保管好您的护照和回程机票(经您同意,中方管理人员可代为保管)及其他贵重物品。您在华期间万一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请及时与中方管理人员联系或直接拨打紧急救援/急救电话:匪警110火警119交通意外122急救中心120/999(二)医疗如您感觉身体不适,请及时与中方工作人员联系。他们将安排您到宾馆医务室或附近的医院就诊。如需手术治疗,我们除征求您本人意见外,还需经贵国驻华使馆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手术。(三)交通北京及研修/培训班举办地均有着完善便利的公共交通系统,同时还有随处可见的出租车。当您乘坐出租车时,请一定索要收据,以5便万一丢失物品等可以查寻。(四)购物外出购物时,请您一定索要收据或小票,以便万一需要退换时用。购物时也请您注意回程的行李超重问题。(五)如需查询中国经济贸易的有关资料,请访问中国商务部网站:六、来华前的准备(一)请您务必及时办理护照、赴华签证和途经第三国中转的过境签证。(二)请您来华时务必随身携带中国大使馆经商处发给您的邀请函、本人信息表、名片、10张护照规格照片等。(三)为方便与中国官员/专家/企业家的座谈交流,请您在赴华前准备好贵国与研修/培训班内容相关的交流材料(如本国经贸及与研修/培训班主题相关的行业发展概况、投资贸易政策、合作意向等)。(四)为便于您在华学习生活需要,请在赴华时携带足够数量的应季衣物用品和应急自用现金。(五)请您务必带上当地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和病历(如有)。如果您因有严重的身体不适(如高烧、严重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传染病、怀孕等)而不能适应长途旅行和在中国的参观考察,我们建议您放弃参加此次研修/培训班,欢迎您以后有机会再来中国。谢谢您的合作!祝您在中国研修/培训活动顺利、生活愉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