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退役军人局情况报告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巡察退役军人局情况报告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巡察退役军人局情况报告篇1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至5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巡察。8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10项25个问题,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各党组成员分头认领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带头落实整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谋划和指导,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任务。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围绕落实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帐,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实行“销号制”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将解决问题和促进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次借力修正、借力完善、全面提高的机会。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强化跟踪督办力度。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和问责追责,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发现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10项2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1.关于“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完善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计划。提高学习的规范化水平,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定期检查支部台账、学习笔记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知识掌握不牢、学习不够深入等问题进行“再补课”,重新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专题测试,并将考试成绩在局内公开。9至11月集中学习3次,集中研讨1次。2.关于“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内涵不深刻”问题的整改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多渠道拓展学习教育活动,除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中交流外,组织干部职工到浙江枫桥和泰州舰上学习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经验;邀请党校老师、泰州市局领导面对面传授党建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特色做法和实践经验。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科室(单位),结合实际,从政策落实、权益维护、拥军安置、优抚优属、烈士褒扬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篇。3.关于“学习教育的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党组书记约谈各党支部书记,针对学习教育活动中存在的短板,重新制订学习计划并组织考试,9月28日组织了检查,3个党支部均已完成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加强对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支部台账、学习笔记等。对学习内容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在局内公开。4.关于“撰写个人学习材料态度不端正”问题的整改对主题教育相关材料进行梳理,找出雷同、抄袭的学习材料,分管负责人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重写。落实党组中心组和党员集中学习制度,提高学习的规范化水平。形成学习心得和发言材料公示互审制度,要求交流发言紧密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5.关于“学习计划落实有‘落差’”问题的整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严格对照学习计划检查笔记,查漏补缺。对于长期“缺课”的党员,进行再“补课”,在集中学习之外专门组织重学。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创新学习载体,综合利用学习强国、纪法周周练、法宣在线等网络APP提高党员学习积极性,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加强对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支部台账、学习笔记等。每月对学习内容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在局内公开。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9月份局党组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述职和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的必要内容。对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制订并细化《中共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全局意识形态领域现状开展分析研判,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意识形态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对照计划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各项程序措施,所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由办公室牵头,明确专人协调组织。修订《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内容。在日常督查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及时回头看,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按时开展、准确记录、及时报送。8.关于“对退役军人事务全局工作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于9月10号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第三纪检派驻组组长于庆平到会指导。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查摆问题客观实在,相互批评刺刀见红,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瞄准难点认真整改。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调查了解情况,出台了一系列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再就业帮扶政策,通过用心用情用力服务,目前已成功帮扶119名志愿兵实现再就业,同时,要求优抚褒扬科等业务科室,充分利用“泰尊崇”、“崇军兴泰”APP,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群体。三是每月底召开局务会,督促领导班子检查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谋划下个月重点工作。通过不断“复习、预习”,全局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专业,成效更加明显。9.关于“学习宣传不力,有的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专题学习十九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全局党员对时政热点知识的掌握。专题学习泰兴市委第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并及时开展了测试,公开测试成绩。落实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学习计划,及时将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纳入学习范畴。提高学习的规范化水平,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每月专题学习1次,季度集中研讨1次,年度集体学习12次。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学习的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和落实情况。10.关于“优抚对象动态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组织数据核查,要求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死亡后未及时核减人员进行核减。已核减7人,追缴多发费用44300元,督促各乡镇(街道)依托“崇军兴泰”和“泰尊崇”APP每月进行走访,走访9611人。建立长效比对机制。每月将优抚对象数据与殡仪馆火化人员信息、乡镇上报核减数据等进行比对,发现异常及时核查,确保死亡人员核减及时准确。建设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采取信息手段定期采集、验证优抚对象信息,利用“崇军兴泰APP”的走访采集、拍照上传等功能,每月对优抚对象进行拍照定,杜绝死亡后未及时核减仍在领取优抚金的情况。11.关于“信息采集工作的方法和举措研究不多”问题的整改。利用“拉网式”普查摸底。依托乡镇(街道)、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普查,逐户逐人进行走访调查,对已采集的退役军人信息进行完善11822条,对未采集信息人员1114人逐一登记造册,采取挂账销账方式分批分区域进行采集。利用发放光荣牌之机补漏。充分利用上门悬挂“光荣之家”牌的时机,核查悬挂对象是否参加信息采集,同时宣传信息采集相关政策,发动退役军人协助排查战友、亲朋中未采集信息的退役军人,完善未采集人员台账。利用优待服务引流。广泛采取入户走访宣传、送政策下乡、节日慰问、“崇军兴泰APP”个人端等方式、途径宣传优待政策和优惠服务,切实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和幸福感,侧面引导未参加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主动申报采集。12.关于“妥善化解涉军信访问题的方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排查摸清我市重点退役人员详细信息并制定今后工作方向。建立具体清单,由局党组成员牵头认领,力争化解,对诉求不合理但依然坚持信访的32件积案,指定稳控乡镇(街道)和单位。成立“排风险、建清单、除隐患、保稳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召开退役人员信访稳定工作周分析研判会及专项分析研判会,加强情报研判,多部门联动,做到发现问题在前,处理问题在前。实行日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天上报属地重点退役人员行踪信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实现由乡镇(街道)负责人、派出所所长、村居负责人三级包保责任的信访件20个,进一步细化稳控措施。13.关于“不善为、不敢为,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一线走访调研。召开局党组会议,将16个乡镇(街道)分为四个片区,安排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一个片区,主动与乡镇(街道)对接,每周走访一个乡镇(街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难题。二是制订《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工作实施办法》,每天明确一名局负责人,一名科室(单位)负责人在一楼信访接待室轮流接访。对上访退役军人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研究化解措施,推动案结事了。三是每周五牵头召开涉军维稳联席会议,自巡察反馈以来,会同公安局、信访局和济川街道办分管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11次,解决退役军人群体问题10余件,通报网络舆情预警20余起,切实维护了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14.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由分管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求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规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秩序。制订出台《泰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窗口日常考勤管理办法》,首先优化服务窗口设置,其次明确考勤对象,最后落实奖惩措施。督促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窗口考勤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故缺岗脱岗的,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条例予以处理。15.关于“临时救助制度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制订《泰兴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困救助实施办法》,规范临时救助的个人申请和逐级审核办法,确保合理使用临时救助资金。细化、规范临时救助程序,明确救助对象必须要经过村(居)群众代表评议和公示程序,让受助对象和救助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徇私舞弊。我局对各乡镇(街道)发放的救助资金进行“回头看”,看程序是否规范、对象是否准确、救助是否及时。16.关于“租赁社会车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程序,按照规范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租车合同,严格对照市政府文件12条同意用车情形,规范公务用车。严格履行用车程序,每次用车必须事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符合用车事由,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交办公室复核,确保符合规定后方可派车。办公室对用车情况进行审核,重点检查是否符合用车规定,是否准确填写用车单,费用支付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7.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所有上会议题需提前提交议题申报单,严格审核,分类开会确保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权责明晰。二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相关制度,决策过程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三是要求办公室将各项规则制度整理成退役军人事务局资料汇编,统一印发执行。1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四督工作,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写入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各科室(单位)重新签订。强化四督工作的平时检查,强化对“八小时外”情况的督促检查。二是定期对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三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四是创新监督方式,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何建忠为我局特约监督员,监督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19.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由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关系和责任分工定期检查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行为不主动查处、不主动上报的责任人,提请纪检组实行问责。二是结合四督工作,制定《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督微工作制度》,并印发《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成立“四督”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