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民事答辩状(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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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档,供参考1/19民事答辩状,民事答辩状(最新4篇)【题记】这篇精编的文档“民事答辩状,民事答辩状(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最“美丽、善良”的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学习参考使用,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法院答辩状【第一篇】答辩人:邓州市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贺占龙,该院院长。答辩人因魏清溪起诉医疗过错赔偿一案,特作答辩如下:一、原告人右臂丛神经损伤与答辩人的医疗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从答辩人存档的病历可知,原告之母李新杰以“停经九月余,阵发性下腹痛5小时余为主入院,入院后即进入产房。肩难产一女活婴。”“产科检查:宫口9cm,头先露;宫高35cm,胸围105cm,胎儿估重3800g”。在“邓州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住院病人同意书”中,答辩人明确告知病患:“分娩过程是一复杂的变化过程,可能出现意外,导致难产。对于各种产科合并症,产科医生均会依据病情作出相应恰当的处理(包括各种药物治疗、好文档,供参考2/19引产„„手术也会有一定合并症:如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畸形、颅内出血、骨折等”。根据《妇产科学》记述,凡胎头娩出后,胎儿前肩被嵌顿在耻骨联合上方,用常规助产方法不能娩出胎儿双肩,称为肩难产。其发生率国外报道为%——%,国内报道%,肩难产发生率胎儿体重≥4000g为3%—12%,胎儿体重≥4500g为%—%。病因:①巨大胎儿;②骨盆狭窄,特别是扁平骨盆;③骨盆倾斜度过大,耻骨联合位置过低④宫缩乏力等。对胎儿影响:可造成胎儿窘迫、胎死宫内、新生儿窒息、臂丛神经损伤、肱骨骨折、锁骨骨折、颅内出血、神经系统异常,甚至死亡。处理:肩难产一旦发生,一般的助产手法难奏效,缩短胎肩娩出的时间,是新生儿能否存活的关键,发生肩难产后,通常采取下述方法助产:1、屈大腿法2、压前肩法3、旋肩法4、牵后臂娩后肩法5、断锁骨法。即可剪断胎儿锁骨,娩出后缝合软组织,锁骨能自愈。本案病例采取的应是第4种方法,即嘱产妇双腿极度屈曲紧贴腹部,右手沿骶骨伸入阴道住胎儿后肩,再将胎肩旋转至骨盆斜径上,牵引胎头娩出胎体。从以上病历、医学教案、具体的助产方法及医疗行为等可知,肩难产是一种病症,臂丛神经损伤是肩难产的病征体现,肩难产是因,臂丛神经损伤是果,这与医好文档,供参考3/19疗行为正确与否无关,更不能说新生儿发生了臂丛神经损伤就推定答辩人有医疗过错行为导致或造成。比如说,癌症后期患者的临床结果是死亡,这种结果若认定为医疗过错的话,恐怕生活中的医疗事故就太多了,仅患者索赔一项,各个医疗机构早就关门了。二、法律上对医疗过错有明确的规定,此案不在该法律规定的承责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则须承担赔偿责任,换言之,患者虽然有损害,但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无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需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定。判定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这个标准就是“医疗水准”。即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于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医疗水准可谓“实践水准”,是现在好文档,供参考4/19业已一般化、普遍化,在医疗上现在加以实施的目标。以医疗水准作为判断医方过错的基准,已成共识。医学诊断仅能间接地根据病情及症状,辅以其他检查或医疗器械探求相关信息,以此作为判断基础,这就决定了诊断无法达到绝对的确定性。而且基于同一病情,同一诊断,常有多种不同的治疗方案。对于这些不同的治疗方案,医师必须结合自己的医疗经验及医学知识加以选择。不同的选择可能会导致差异较大的后果。医疗结果就具有相当的不可预测性。不能仅因治疗结果的无效或不幸,就让医方承担责任。因此,要结合医学上的一些判断标准对医疗行为的后果作出法律上的评价,才能保证实现法律的公正。所谓“医学判断”法则,是指只要医疗专业者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作决定,不能仅因事后判认其所作的决定错误而对其课以责任。医方在对患者施行诊疗时,若其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对于因其“诚实的错误”判断所致损害,无须负责。就本案而言,患者是下腹阵痛5小时余、宫口开9cm后入住该院,在此情况下,接诊医师根据《妇产科学》中胎儿成熟度检查的方法,测了宫高、腹围等,并书面告知了患者家属在分娩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病情变化和医疗后果,在患者发生肩难产时,医师采取正确的好文档,供参考5/19医疗行为,避免了新生儿因肩难产而造成的更大不幸。答辩人方的医务人员在该诊疗活动中已尽到与现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没有发生医疗过错行为,故不应当对原告的臂丛神经损伤承担赔偿责任。三、答辩人在发现原告人出生时患右臂丛神经损伤后,即帮助其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但原告方怠于治疗,其责任在原告方。新生儿在自然分娩过程中发生的臂丛神经损伤,仅影响肩部和肘部,若及时进行物理治疗及电刺激治疗,一般3-4个月能逐渐恢复,较重的病例需要18个月到24个月才能慢慢恢复。在恢复前,理疗是非常重要的,每天作理疗及功能训练,同时做电刺激治疗,以维持关节活动,防止关节僵硬,减少肌肉萎缩。就本案例而言,答辩人先后帮助原告方9000元经济补助,让其进行上述治疗,但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并未将9000元全部用于治疗康复,其延误治疗的后果原告方应自担其责。综上,原告母亲就医晚、胎儿体重较大、肩难产、臂丛神经损伤后未全力治疗等均是导致原告病发及病体未愈的主要原因,这与答辩人的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答辩人更不存在医疗过错。故望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驳回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好文档,供参考6/19此致邓州市人民法院答辩人:邓州市妇幼保健院2012年6月16日答辩状【第二篇】答辩人:答辩人就包头市荣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一、原告诉讼主体错误:答辩人认为荣腾物业公司并不是本案的适合原告。根据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原理,与答辩人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的是泓远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即使根据该协议书的约定向答辩人主张权利,其主张人必须是合同的相对方泓远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应为协议书以外的第三人。原告应向答辩人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其对“绿苑豪庭”进行物业管理具有合法性。并出示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以证明其具有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进行物业管理的资质、经营性收费许可等。1、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好文档,供参考7/19第三人。《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五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是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早在2012年业主收房时卖出的房屋已经超过二分之一,小区物权已经移交到业主方,而不在是开发企业,类似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需要占全体业主总人数和总面积二分之一的人通过;方可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更换物业需要全体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召开业主大会来决定。2、根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制度实行物业管理;(二)制定物业服务的具体措施;依据以上条款,在没有与答辩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荣腾物业公司并不是本案的适合原告。二、原告诉讼理由明显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三十六条新好文档,供参考8/19建物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后,方可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第一条:所有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设计要求全部建成,经竣工验收合格;第二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电梯等设施设备和道路、绿化、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且达到有关建设标准,具备使用条件,其中绿化可以在物业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内完成;绿苑豪庭小区至今都没有在规划部门验收合格(有规划局的录音),违规建设车库、公然侵占公共面积(有规划局规划与实际建设对比图);小区内纯净水没有投入,老年人每天打水很不方便;物业更是把业主文化室被酒店占用为员工休息室(有照片),根本就没有尽到物业所应该尽到的服务,所以没有理由向业主进行收费。原告诉讼对象错误:根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三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建筑主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确认物业符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交付条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查验记录后,完成交付手续。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好文档,供参考9/19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不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建设单位提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不符合交付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新建物业不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其限期退还收取的物业服务费;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绿苑豪庭小区至今都没有在规划部门验收合格(同上规划局录音),很明显符合以上条件,所以被告应为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费理应由建设单位支付,收取已经交付业主的'物业费应当依法退还。四、原告没有尽到物业管理义务:根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五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企业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将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的受理投诉电话一并公布。第九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好文档,供参考10/19务企业未按规定公示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五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以下物业服务:第二小条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不得改变用途、分割、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七十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第七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第七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有下列行为:(三)私圈、私占、私建停车场地;(六)侵占绿地,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园林设施;1、自答辩人入住以来,从没有见到过物业公示过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有录音为证)2、酒店噪音扰民,尤其是在周末更为明显,物业明知这一现象,听之任之,根本就没有去协调酒店做好隔音工作,避免影响小区内业主受到干扰。(可以提供证人证言)3、答辩人从20**年5月12日就以书面形式向物好文档,供参考11/19业提出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物业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导致现在小区也没有业委会,没有尽到协助、配合的义务。(有录音、书面收条为证)4、小区文化娱乐活动室从居民入住后就没有开放过,今年更是被酒店的员工占用,严重侵犯了小区业主的权益。(有照片)5、工程方面,没有24小时报修电话,没见过工程人员,无夜班岗位,晚上停电无人维修。设备机房的养护也没有巡查记录和保养记录。公区设备设施损坏无人维修。作为服务企业有义务完善小区设施,但居民入住后至今仍没有健身器材等设备。6、私建车库并出售的问题相互推诿,没有及时予以说明。(有照片)7、按照规划局公示小区主规划图中,小区道路已经被酒店占用。物业以酒店销售合同内容中的规定范围来认定酒店没有占用小区公共用地,纵容酒店装围栏,侵占广大业主之利益,明显的与国家行政机关的法规不符。(有照片)8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