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根据XX通知要求,现就开好X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生活会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切实做好“三个表率”;突出求真务实抓落实,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厅党组决策部署和局党委工作安排,勇于担当负责,在XX改革发展和建设XX行动中做先锋、当表率;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大力提升组织力,着力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二、严格落实各环节工作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勇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要组织党员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打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二)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注重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在谈心谈话的基础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主动请示上级领导、分管领导、联系点领导和分管部门提点问题,广泛听取党员职工群众、XX群众和服务对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注重从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中,从职工群众反映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细节小事中,筛查问题,找准症结。(三)联系实际对照检查。党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要立足找准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谈心谈话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紧密结合实际,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重点从思想政治、发挥作用、工作作风等3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切实做好“三个表率”。二是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厅党组决策部署和局党委工作安排,突出求真务实抓落实,以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履职践诺,敢于担当责任、勇于攻坚克难,在各项工作中做先锋、当表率;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大力提升组织力,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三是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党支部班子要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走过场”“做虚功”等表现;党员要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对照检查既要摆事实讲情况,又进行深刻党性分析,见人见事见思想。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党员对照检查审阅把关,严防重复使用往年对照检查材料等行为,坚决杜绝他人代笔、照抄照搬,甚至从网上下载、购买相关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四)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党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要贯彻整风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紧紧围绕主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谈问题、讲不足要结合实际谈具体,剖析要透彻、抓住要害,整改措施要对着问题去,可操作、能落实。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班子和党员要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做出报告,对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逐项作出说明,受到问责或违规违纪问题被查处的要作出深刻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如实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不搞“痕迹管理”。(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每名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注意防止出现优秀党员比例过高、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的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党支部工作的参考依据。(六)紧盯问题抓实整改。结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方向,形成整改清单,提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要立行立改,接受监督,确保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解决到位。三、工作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教育引导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意义。召开X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执行《条例》的基本要求。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条例》出台以来首次开展此项工作,也是省委第一次巡视我局后落实整改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措施,其质量和水准直接体现了学习贯彻执行《条例》、落实巡视整改、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的工作成效,直接反映了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各党支部和全局党员要将开好X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按照《条例》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规定的程序,从严从实抓好组织安排,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二要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书记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分管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具体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安排,明确时间要求,分批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召开组织生活会,防止赶进度、走过场。要结合党建述职评议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达标验收,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会前准备工作。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党员评议,都要对照《条例》规定,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规范的流程来进行。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三要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局党委将派人列席指导机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总支、联系点领导干部要列席指导基层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切实保证质量。局党政办公室将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存在走形式、搞应付、失真失实等问题进行纠正,并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对不按时、不认真召开的进行通报批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将列入2021年党建工作考核。各党支部印发“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各党总支、局机关各党支部汇总测评情况,填报“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拟定等次表”。印发“X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表”,组织党员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21年2月底前完成,情况报告和“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拟定等次表”于3月2日前书面报局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科,局机关各党支部同时上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报告,基层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报各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