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MnHR钢板供货技术条件受控号:41212-2008编制部门:科技部编号:WYJ212-2008批准日期:2008.11.2420MnHR钢板供货技术条件1适用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用于RCC-M2、3级设备用厚度不超过150mm的20MnHR钢板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试验报告等。本技术条件适用于RCC-M2、3级设备用厚度不超过150mm的20MnHR钢板的采购。2引用标准GB/T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9金属夏比冲击试验方法GB/T232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709-2006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2975-1998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位置GB/T4336-2002碳素钢和中低碳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GB6654-1996压力容器用钢板GB/T20066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制样和取样方法EN10160-1999厚度大于或等于6mm扁平产品的超声波检验方法(反射法)3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3.1钢板的长度、宽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9-2006的规定。3.2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9-2006B类的规定。3.3钢板按理论重量交货,按GB6654-1996规定的附加值作为计算重量的理论厚度。3.4钢板的不平度不得大于表1的规定。表1钢板的不平度要求公称厚度测量的不平度要求不平度mmmmmm8~151000720001115~251000720001025~401000620009≥4010005200084技术要求4.1钢板的熔炼分析和成品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钢板的化学成分%分析类型C≤Si≤MnP≤S≤TAl≥NCr≤Cu≤Mo≤Nb≤Ni≤Ti≤V≤熔炼分析0.10~0.220.601.10~1.700.0250.0150.020—0.300.180.080.020.300.030.02成品分析0.08~0.220.661.00~1.800.0300.0200.0150.0140.350.180.110.030.350.040.03注:熔炼分析Cr+Cu+Mo+Ni≤0.70%,成品分析Cr+Cu+Mo+Ni≤0.75%,成品分析N≤0.014%,成品分析Al总/N≥2,且熔炼分析、成品分析Cu+6Sn≤0.33%。4.2冶炼和浇注方法钢由电炉或电炉+炉外精炼方法冶炼,采用镇静浇注。4.3交货状态钢板热轧交货。试样正火+模拟焊后热处理。4.4试样正火+模拟焊后热处理状态下的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表3力学及工艺性能牌号厚度mm室温拉伸试验弯曲试验-20℃横向冲击试验ReH,Rm,A,b=35mmAKv,J表层内部Mpa≥Mpa≥%≥180°20MnHR≤16355510~65021d=3a2116>16~40345>40~60335>60~100315490~63020>100~150295480~630注:(1)弯曲后的试样外表面不得出现裂纹、断裂和凸泡。(2)三个冲击试样中只允许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低于平均值,但不得低于平均值的75%。4.5试样正火+模拟焊后热处理。正火温度:正火温度910±10℃,保温时间1.5min/mm,空冷;模拟焊后热处理工艺:保温温度:600℃±5℃保温时间:10h在温度超过400℃时的加热和冷却速率应按以下规定:对于厚度T≤25mm的钢板,速率不超过220℃/h对于厚度T>25mm的钢板,加热和冷却速率按下式计算,但不低于55℃/h。×25℃/h400℃以下空冷。4.64.7取样方法取样按GB/T2975的规定。试样中心线离热处理端部的距离至少等于钢板厚度。冲击试样的缺口轴线垂直于轧制表面。根据不同厚度按以下要求取样。——对于厚度t≤30mm的钢板,试样距离轧制表面≤2mm;——对于厚度t>30mm的钢板,取两组试样,一组取自钢板表面,试样距离轧制表面≤2mm;一组取自钢板内部,取样位置为:·若30mm<t≤50mm,试样轴线位于钢板厚度的二分之一处;·若50mm<t≤80mm,试样轴线位于钢板厚度的三分之一处;·若t>80mm,试样轴线位于钢板厚度的四分之一处。4.8表面质量钢板表面不允许存在有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夹杂和分层等缺陷。对切割成最终交货尺寸的钢板,应对钢板的侧面进行100%目视检验,以保证没有分层缺陷。如有上述表面缺陷,允许清理,清理深度从钢板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并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缺陷清理处应平滑过渡。其它缺陷允许存在,但其深度从钢板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并保证缺陷处厚度不超过钢板允许最小厚度。对钢板不得进行焊补。4.9超声波探伤检查对厚度t≥30mm的钢板,应按EN10160的规定逐张进行超声波检验,级别在合同中注明。5试验方法钢板的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取样数量和试样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取样数量和试样要求序号检验项目取样方法试样数量试样要求试验方法1熔炼分析GB/T200661GB/T222(每炉罐号)GB/T2232成品分析GB/T200661GB/T222(每轧制张)GB/T2233常温拉伸GB/T29751t≤30mm采用矩形试样;t>30mm采用R4圆形试样(d=10mm)GB/T2284夏比冲击GB/T29753或6采用V型缺口GB/T2295弯曲试验GB/T29751采用矩形试样,t≤30mm时,试样厚度为t;t>30mm时,可对一个面加工使厚度达30mm。GB/T2326检验规则6.1钢板逐轧制张检验。对于厚度≤50mm的钢板和厚度>50mm但长度≤15m的钢板,在相当于钢锭头部(帽口)的位置取一组力学性能试样。对于厚度>50mm且长度>15m的钢板,在钢板的两端各取一组试样,做两组力学性能试验。6.2如果拉伸试验或弯曲试验的结果不符合要求,可在不合格试样的邻近部位截取双倍的试样进行复验,若复验结果都符合要求,则该批钢板可以验收。否则,应判为不合格。6.3如果冲击试验的结果不符合要求,在邻近部位再取三个试样进行复验,当前后两组试样满足以下要求时,该批钢板可以验收:六个试样的平均值不低于规定值的最小值;六个试样中最多有两个值低于规定的最小值;六个试样中只能有一个值低于规定值的7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则判为不合格。6.4试样保管见合同。7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钢板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4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