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经验材料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通知要求,我们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所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截至目前,36家拟改制企业中已有23家完成改制工商登记,21家拟清理关闭企业中已有13家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涉及资产总额271亿元、职工人数11275人。在改革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一、以凝聚共识为先导,提高改革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作为一项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与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政企事企分开原则,加快深化局属国企改革。2020年9月,及时研究部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启动公司制改革工作。10月,分管局领导亲自召开局属国有企业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局范围内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要求各单位增强改革责任感紧迫感,加快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同时做好职工思想工作。11月,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我们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力争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大多数企业的改制工作,确保2022年完成收尾工作。二、以分类施策为路径,细化改革思路举措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以往政企合一的历史背景,所属企业公司制改革面临的特殊情况比较多。为此,加强企业情况摸底梳理,结合企业实际,充分借鉴前期中央企业改制经验,因企施策、分类推进改革。一是深入开展摸底,分类推进改革。按应改尽改、一个不漏原则,经全面摸底,共有57家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分别归属16家单位管理。其中,正常经营企业43家,停产停业、吊销未注销等非正常经营企业14家。结合聚焦主责主业、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改革要求,研究决定正常改制36家、清理关闭21家。此外,还将工商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为国有出资的企业,一并纳入改革范围,要求开展国有产权界定后推进改制工作。二是区分企业特点,分类细化路径。对36家正常改制企业,根据其资产属性、业务结构、发展前景等特点,参照《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借鉴中央企业经验,分类推进改革。对大部分产权与资产结构清晰简单、财务规范的企业,采取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加快改制进展。对部分资产体量大、历史沿革复杂、有深化改革需求的企业,依法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资产评估后,稳步推进改制。三是量化完成时限,分类加快改制。按照可衡量、可考核的原则,分类确定改革时间节点和改革完成标志。对无特殊情况的企业,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公司制改革并办理工商登记。对资产规模大、改制涉及面广的个别企业,要求在2020年内完成公司治理架构搭建,力争2022年上半年完成改制。对涉及需要先政企脱钩后再改制等需履行前置外部程序的企业,要求在2020年年内完成内部改制程序,2022年完成收尾工作。三、以健全机制为抓手,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好的工作方法,高效健全的工作机制,是落实重点工作、完成重大任务的重要保障。在历年来的改革实践中,我们也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落实机制。一是建立四级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法规、财务、人事、党委等机关部门组成局属国企改革专项工作组,统筹组织推进公司制改革。直接改制企业的各地区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层面,成立专门机构推进改革落实,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分管负责、具体负责和经办负责的四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建立改革任务清单,狠抓任务落实。制定印发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任务分解表,要求责任单位围绕改革关键环节,逐个全过程梳理改革待决问题事项,逐一判断问题性质、处理顺序、轻重缓急,倒排时间表,统筹加快逐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建立改革沟通机制,做好督促指导。国企改革专项工作组召开4次双周视频推进会议,跟进了解改革难点堵点,交流经验做法;建立改革周报制度,逐期收集汇总改革进展印发2期《我们属国有企业改革问与答》,及时汇总研究改革共性问题;印发2期改革工作简报,及时通报改革进展;聚焦改革重难点企业,专项工作组逐家面对面深入沟通,及时掌握问题,集体研究分析,逐项给出具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所属企业进一步加强了党的领导,加快建立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理顺了企业产权关系,加快推进政企事企分开;有效解决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实现轻装上阵,为后续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