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物业管理交流发言稿—发挥社区居委会在小区管理中主体作用的建议X县城共有东元、南元、西元、城东、城南、灌河6个社区居委会。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化建设向东发展,适度向南的要求,城东、城南、南元社区新建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地呈现在X人民面前,但因外来人口的增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多个小区业主上访不断。而灌河、东元社区内的老旧小区因基础设施不到位、后街背巷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十分突出,在国家棚改政策出台后要求改善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住建部门、规划部门、地方政府在小区管理工作中仍存在权责不清、界限不明,投入不足、服务不优等现实情况,亟待通过完善机制、明晰责权、优化管理去解决。如何管理好小区也日益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值得研究。现就社区居委会在小区管理中如何发挥主体作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完善机制体制,推动多层衔接社区居委会是实施社会管理的“终端”,是传递党政关爱的桥梁。这方面,要使社区切实履职到位就必须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着力实现“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目标。要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居委会体系建设,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机制。进而引导社区多元建设主体,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二、实施党建引领,强化党的根基由于现代小区包含各阶层的离退休党员干部,包含各地各界外进党员到小区购房置业,扎根创业。他们的组织关系虽然转移到所属辖区居委会的党总支部,但其模范作用的发挥,参与属地党组织的政治生活明显不够正常。为了便于活动,更好地发挥这部分共产党员在基层社会组织中的先锋作用。凡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和拟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设立小区党支部,配合社区党总支的工作。这样做,既符合“社会组织建到哪里,党建工作必须跟进到哪里”的党建原则,也会对小区管理产生出举旗抓纲的作用。三、倡导小区自治,规范物业履职社区居委会要协同住建物管部门指导、帮助和落实各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现代小区为广大业主提供了安全、舒适、优美的居住条件,其各项服务功能相对齐全。如何管理好物业,协助和监督物服企业对小区物业的各项服务工作落实到位,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调处业主与业主邻里之间的矛盾,业主和物服企业之间的矛盾,这是加强和改进小区管理的一篇大文章。社区居委会应持续倡导小区自治,检查和督导小区物业履职。要对照《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抓好小区的物业组织配套,物管人员培训,管理责任签约,物管责权清单制定,业主参与评价等环节性工作,推进小区的法治、德治、自治工作不断上水平。四、尊重业主意愿,支持业主监督建设和谐小区是一件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作,而这些工作实施的主体是社区居委会。“上面千条钱,下面一根针”,社区工作千头万绪,无一不要下面这根针——社区居委会来实施。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方针,无一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作为具有综合管理与服务功能的社区居委会,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所做的各项具体工作无一不和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相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反映以及因此而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是社区居委会必须面对的工作。只有明确社区解决和处理好这些矛盾,才能稳定小区。比如:据南园社区居委会所辖的滨河现代城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建筑总面积15万平方米,现已入住业主1100余户。由于初期物业服务企业有暴力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违法行为以及多项服务工作不到位,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作为业主个人无法与物服企业相抗衡,双方矛盾激化。业主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多次要求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物服企业的工作。然而从2015年起至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一直遭到物业企业的破坏而“流产”,企图长期垄断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业务。由此引发了小区业主的多次上访,投诉,严重影响了南园社区的和谐稳定。目前在县住建局、X镇人民政府和南园社区居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已启动,业主情绪得到良好的稳控。鉴此,组建和规范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在小区管理中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