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预防低温雪灾冰冻灾害卫生应急预案【汇编4篇】【导读】这篇文档“医院预防低温雪灾冰冻灾害卫生应急预案【汇编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雪灾救助应急预案【第一篇】全州雪灾救助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适应延边州雪灾紧急救助体系,完善运行机制,规范救助行为,确保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高效有序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国家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全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州境内雪灾达到启动条件的雪灾救助活动。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1.5预案体系(1)全州雪灾救助应急预案。本预案是对发生在全州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雪灾进行专项应急救助的总纲,由州人民政府下发并公布实施。(2)雪灾部门应急预案。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雪灾救助应急预案。(3)雪灾地方应急预案。县(市)雪灾救助应急预案,报州人民政府和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修订相关预案。1.6雪灾救助分级(1)特别重大级(Ⅰ级):因灾死亡30人以上,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以上,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2)重大级(Ⅱ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因灾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3)较大级(Ⅲ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因灾倒塌房屋3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4)一般级(Ⅳ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000人以下,因灾倒塌房屋3000间以下。当雪灾达到Ⅳ级时,灾害事发地县(市)应立即启动县(市)雪灾救助应急预案。灾害达到Ⅲ级、Ⅱ级、Ⅰ级时,州人民政府启动州雪灾救助应急预案,统一指挥、领导雪灾救助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1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机构为便于统一指挥和领导,成立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雪灾应急救助指挥部”),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全州雪灾救助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全州雪灾应急救助工作。总指挥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州民政局局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主任由州民政局局长兼任。2.2州雪灾应急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全州雪灾综合协调工作;(2)协调有关部门对受灾县(市)的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进行调度;(3)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以及灾区需求、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草拟救助情况报告;(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5)协助总指挥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并提出有关对策;(6)组织联合工作组,协助、指导县(市)开展抗灾救灾工作。(7)负责制订、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审核备案相关部门预案。(8)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3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州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雪灾救助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上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州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组织雪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州发改委:负责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负责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州教育局:负责维持灾区正常教学秩序,帮助、指导灾区校舍恢复重建工作。州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州财政局:负责雪灾救助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工作。州建设局:负责协助制订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帮助、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州交通局:负责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运输工作,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抢修被毁公路,保障交通畅通。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延吉机场公司:负责机场雪灾清理、恢复和救助工作。沈阳铁路局延吉车务段:负责保障铁路交通安全畅通。吉林省通信公司延边分公司、吉林省移动移动通信公司延边分公司、中国联通延边分公司:负责保障灾区应急通信畅通。州水利局:负责修复灾后水利设施建设。州农委:负责灾区农业恢复生产工作。州牧业管理局:负责灾区大牲畜的安全和防疫工作。州卫生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实施卫生安全和应急处理措施,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组织心理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州环保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恢复和治理。州广电局: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州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提供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延边军分区: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雪灾救助。必要时,协助地方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武警延边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雪灾救助,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州电业局:负责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和恢复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州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抢险救灾工作,保护人防工程安全,修复被损坏的人防工程设施。州粮食局:负责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盐,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机制。州红十字会、州慈善总会:负责国内外红十字会或慈善组织救灾捐赠款物接受和管理工作。2.4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职责负责雪灾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下达、反馈、落实以及相关业务的衔接与协调工作。3应急准备3.1资金准备3.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州、县(市)财政每年应安排地方救灾事业费预算。3.1.2州财政每年安排的地方救灾事业费预算,用于雪灾应急救助补助,解决严重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3.1.3州、县(市)政府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地方救灾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3.1.4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州、县(市)财政安排的预算经费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同时向上级请求财政支持。3.2物资准备4.2.1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州、县(市)要建设专用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3.2.2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制度,视救灾物资使用情况,定期补充救灾储备物资。3.2.3建立健全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制度。3.2.4视救灾工作需求调用邻县(市)救灾储备物资,必要时向上级请求相邻地区救灾储备物资。3.3通信和信息准备3.3.1加强州本级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确保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灾情信息。3.3.2建立部门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3.4救灾装备准备3.4.1州直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3.4.2州及县(市)民政部门应配备救灾必需设备和装备。3.5人力资源准备3.5.1加强民政系统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各种灾害的能力。3.5.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由民政、卫生、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成立专家组,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业务咨询。3.5.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联动机制。3.5.4培育、发展社会救助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3.6社会动员准备3.6.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管理机制。3.6.2完善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管理分配以及社会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3.6.3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建设,拓宽乡(镇)社会捐助接收站点渠道,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3.6.4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3.6.5健全州内对口支援机制3.7宣传、培训和演练3.7.1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雪灾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3.7.2定期对县(市)工作人员和乡镇民政助理进行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对政府分管领导、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社会救助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培训。3.7.3根据灾害发生特点,定期组织灾害救助演练,检验并提高灾害救助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4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4.1灾害预警预报4.1.1州直各部门要及时向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害信息。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雪灾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害预警,在第一时间内向州人民政府应急办报告,向相关单位和县(市)通报。4.1.2根据灾情预警,雪灾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县(市)政府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4.2雪灾预警信号级别与标准雪灾预警信号为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4.2.1蓝色预警信号。标准为12小时内降雪量达到4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4.2.2黄色预警信号。标准为12小时内降雪量达到6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4.2.3橙色预警信号。标准为6小时内降雪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4.2.4红色预警信号。标准为6小时内降雪量达到15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4.3灾情信息处置4.3.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发生时间、地点、背景、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4.3.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1)灾情初报。县(市)民政部门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雪灾,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初步情况(要灾害发生2小时内报告),对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省民政厅;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县(市)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灾情数据的汇总、审核工作,以文字材料形式向省民政厅和州政府应急办报告。(2)灾情续报。在重大雪灾灾情稳定之前,州及县(市)民政局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县(市)民政局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天10时之前向省民政厅和州政府应急办公室上报,特大灾情随时报告。各成员单位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准备、响应、善后处理等有关情况。(3)灾情核报。县(市)民政局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县(市)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部汇总数据(含分县市灾情数据)向省民政厅和州政府报告。4.3.3灾情核定(1)部门会商核定。由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农业、水利、气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2)州雪灾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4.3.4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县(市)民政局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5应急响应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