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第一篇总则第二篇人事制度第三篇薪酬管理制度第四篇考勤管理制度第五篇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第六篇行为准则第七篇奖惩制度第八篇绩效管理制度第九篇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十篇安全例会和教育制度第十一篇安全检查制度第十二篇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篇总则2第1条为规范本公司的人事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汇编。第2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或岗位任免和迁调、工作行为、职务或岗位的交接手续、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奖惩、薪资福利待遇以及安全责任等事项均按本制度汇编的规定办理。第3条本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汇编的各项规定。第4条本制度汇编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第二篇人事制度第一章聘用第1条本公司各职务或岗位的空缺,一律公开条件,优先向公司内部员工招聘。在公司内部员工无人胜任的情况下,进行社会招聘。第2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品德、学识、能力、经验、体格等条件适合相应职务或岗位工作为原则,择优聘用。第3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基础资格,才能聘用:1.中层管理人员(即各部、站正副职主管)的聘用:1.1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长、副部长、站长、副站长以及部、站助理等岗位;1.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2年以上的管理岗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水平,日常工作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2.一般管理人员的聘用:2.1一般管理人员包括业务管理员、系统主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员、秘书、文员、工程管理员、采购管理员、车务管理员等岗位;2.2具备大专学历,年龄在23岁以上,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水平,其他条件视具体岗位需求而定。3.操作人员聘用:3.1操作人员包括收费员、票务员、监控员、收费班长、中心调度员、电工、综合维修工、汽修工、司机、门卫、炊事员、保洁员、库房管理员、物品管理员、食堂管理员等岗位;3.2具备高中及以上或相当于高中水平的学历,其他条件需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要求。4.如公司对各级员工有特殊需要,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不受此限。第4条本公司管理人员的聘用期限:中层管理人员(即各部、站正副职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聘用期限为1年。第二章报到及试用第5条应聘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等程序并全部考核合格后方准予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自向人力资源部报到之日起算)。报到时,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如下资料:1.填写个人履历表2.交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3.交验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4.交验学历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5.交验就失业证36.如属非初次就业者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告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7.如有其他职业、技术等专业资格者,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8.其他。第6条新入司的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并在人力资源部门的组织下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第7条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能期满正式录用,否则公司予以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1.试用期间的月平均绩效考核成绩不得低于标准分的85%;2.试用期间,除婚丧假外的休假不得超出3个制度工作日;3.试用期间,不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出现违纪行为的。第三章职务或岗位的任免、晋升和迁调第8条各级职务或岗位的任免、晋升和迁调,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和公司运营管理的需要,由公司决策层决定。第9条职务或岗位的任免经公司决策层决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负责联合发布人事任(免)决定。第10条凡出现如下不能胜任职务或岗位工作情况之一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做任免或迁调处理:1.年度累计3次及以上次数月度绩效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2.年度连续2次月度绩效成绩低于70的;3.无团队意识和责任意识,并经常贻误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第11条公司管理人员的晋升规定:公司管理人员的晋升需参加相应管理层次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具备晋升资格。凡具备晋升资格的员工,一律纳入公司管理人才储备库,并依照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公司进行人事调整等决议时,将依照择优晋升的原则,取相应管理层次晋升资格考试成绩排列前三名的员工进行竞聘上岗。各管理层次晋升考核的条件和相关要求规定如下:1.收费一线管理人员。1.1收费一线管理人员包括营运中心管理员、收费班长、票务员、监控员等岗位。1.2相关规定参照营运部的资格考核制度执行。2.一般行政管理人员。2.1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包括业务管理员、系统主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员、秘书、文员、工程管理员、采购管理员、车务管理员等岗位。2.2一般行政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于每年的6月份举行一次。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包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试、计算机操作和文案写作等)和面试两项。考试合格后颁发行政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该证有效期为2年。2.3参加一般行政管理人员任用资格考核的条件:1)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者;2)具有本公司工作经验满2年及以上者;3)2年内无任何处分记录者;4)现任收费基层管理员或具有收费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5)如岗位所需,还需提供相关职业任职证书。43.中层管理人员。3.1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正副职主管、收费站正副职站长以及部长助理等岗位。3.2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于每年的7月份举行一次。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包括职务所需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文案写作等)、情境测试、面试和竞聘演讲等四项。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该证有效期为3年。3.3参加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核的条件: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2年以上的管理岗工作经验;3)无任何处分记录者;4)属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和收费一线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成绩需在总排名前三名;5)需由部门主管推荐。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2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报酬;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社会保险与福利;6.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7.劳动纪律;8.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9.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0.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第13条公司与新招入的员工于报到之日起10日内订立劳动合同。第14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和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劳动教养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所在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17条公司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5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经向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按照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又录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18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19条公司依据本章第16条、第17条、第18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20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第2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3.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4.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第22条劳动合同的续订手续:1.一般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人员和收费一线人员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前50天,各部门主管或收费站站长根据下属员工合同期内的实际工作表现,提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意见书,报由公司决策层导审定后,公司于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2.中层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前50天,各部门主管领导根据部属在合同期内的实际业绩表现,提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意见,报公司决策层审定后,公司于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第三篇薪酬管理制度第1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同工同酬和按劳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规范公司的工资管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和公正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处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第3条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4条本公司采用岗位(职务)工资制。(其各级岗位的工资标准见附件2)第一章月标准工资总额第5条员工的月标准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和奖金性工资两部分构成。1.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和年功工资三部分。1.1基础工资是保证员工正常生活的一定标准的基础生活费;1.2岗位(职务)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的岗位(或担任的职务)及实际具备的技术水平和所承担的责任度而确立的工资单元。1.3年功工资是随着员工工作年限增长而逐年递增的工资,是对员工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积累所给予的承认和补偿。年功工资标准为10元/年,自入司之日起每满一年递增10元年功工资。2.奖金性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和调节工资两部分。2.1绩效工资是员工收入中与企业经济效益及员工个人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直接6挂钩的部分。其发放原则为:以综合考核决定扣罚或奖励分值,激励员工勤奋工作、多做贡献。2.2调节工资是为了奖励国派职工的特殊贡献而设置的工资单元。第二章工资支付形式第6条公司员工的月工资额以划拨个人银行账户的形式于每月25日支付。如工资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休假日的,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第三章工作时间第7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两种工时制度。第8条各部门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不得随意安排加班。第四章加班工资第9条加班工资基数由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构成。若加班工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准。第10条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依照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本款只适用于标准工时制员工),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日加班工资=加班基数/20.92天(月制度工作日)×相应比例。2.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小时×相应比例。第11条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节日休假期间,公司安排工作或参加庆祝活动的,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公司安排少数民族身份的员工工作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考勤管理第12条公司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第13条员工每日出勤情况要由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委派的人员负责审核。第14条考勤记录人员要严格依照公司考勤制度真实、准确的记录考勤表,并认真审核各类凭证,确保无误。第六章休假工资第15条本章所指休假工资包括病假工资、事假工资、探亲假工资、婚丧假工资、产假工资、流产假工资、计划生育假工资、工伤待遇、旷工、迟到和早退等。1.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1.1病假是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休息的假期。1.2病假期间按日扣发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