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委托书5篇【导读】这篇文档“危险货物运输委托书5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危险货物运输委托书1危险货物运输委托书危险货物运输委托书危险货物运输委托书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承运集装箱运输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运输服务事项:1、境内公路危险品集装箱运输;2、境内公路集装箱运输;3、代理报关;4、代理海事申报。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为乙方提供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1)双方明确,进口柜代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THC(即目的港码头操作费)、超期仓租费(即码头超期堆存费)、超期箱租费(即超期柜租)、代理港口费,换提单费、检疫费、查柜费、其它与海关发生的特殊费用;出口柜代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船公司吊柜费(如车辆返空时)、入仓报关费、检疫费、查柜费及其它与海关发生的特殊费用。(2)代垫费用实行周结,即乙方应在甲方代垫后一周内向甲方支付全部代垫费用。3.5、额外费用的结算。额外费用指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额外费用产生后,乙方应当在三天内书面确认给甲方,并于甲方代垫后一周内支付。3.6、如以外币支付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则按付款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的中间价结算。3.7、乙方未指定其他付款人的,由乙方付款;乙方指定其他付款人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由该指定付款人付款,乙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付款方式限于现金、即期支票(不得签发远期支付的支票)。3.8、如果乙方延期支付相关费用,对于逾期未付部分,乙方需按照每天5‰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部分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扣留乙方当期或后批次交付的货物;逾期十五天,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进行拍卖、变卖以抵扣乙方应付的费用;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双方责任:4.1、乙方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将盖有乙方印章的委托单(海运货物应同时提交船公司订舱单)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运输计划。乙方应根据保证货物装卸、运输、存储安全的原则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对货物的装卸、运输、存储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委托的运输任务,如有特殊要求(如:危险品等),应特别注明。4.2、对于甲方已安排的运输计划,乙方如需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通知更改计划而导致甲方产生的费用及车辆返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4.3、甲方车辆到达乙方装货地和(或)卸货地后,乙方负责及时安排装货和(或)卸货。非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滞留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延时费,造成甲方车辆压夜的,乙方应支付压夜费。若因乙方货物未备齐,导致甲方车辆返空,返空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货物超出预约量,甲方可拒载(或)收取超重费。4.4、乙方指定由甲方代理报关,则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关部提供所需资料。乙方同意甲方委托其他公司代为办理代理报关业务,由于委托行为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4.5、如果乙方货物为危险品,乙方应当按照危险品运输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做出危险品标志,并将危险品有关资料,包括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防范措施等书面材料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提供有关资料,甲方有权拒绝运输,并要求乙方承担车辆返空费用。4.6、甲方对于乙方委派的运输任务应进行及时确认,对于已确认接受的运输任务,甲方应及时将所安排车辆、司机资料通知乙方。甲方车辆应及时到达乙方指定的装货地,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需要延迟应及时通知乙方。4.7、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额外服务或增加服务网点或变更服务内容时,甲方和乙方可随时要求重新讨论价格并书面确认。如果甲方向乙方提交了新的报价单后,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且实际接受了甲方提供的服务,视为乙方对价格的认可。如果双方未能就费用的修改达成一致,甲方有权拒绝提供该服务。4.8、甲方根据乙方委托提柜,应确保提取的集装箱密封完好,柜壁无穿孔或裂纹、不透光及一切肉眼可见的异常,如乙方对集装箱有特殊要求,甲方应尽量协调满足,但甲方对肉眼不可辨的异常不承担责任。五、货物验收及责任赔偿:5.1、甲方仅对其过错行为造成乙方货物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仅限于乙方货物的直接损失,不包含任何4、甲方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迟延不承担赔偿责任。六、附则:6.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6.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壹年,自签订日起至201X201X年X月X日止。合同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到对方终止或修改的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6.3、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辖权。6.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201X年X月X日附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保证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保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7、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9、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10、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11、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12、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13、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14、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15、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1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17、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技术要求.18、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19、高度重视操作安全.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20、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21、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22、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23、上述未规定到的安全条件,应符合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标准gb13392—XX《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24、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本保证书一式三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其隶属运管机构,一份报市级运管机构.运输单位法人代表:运输单位二年月日危险货物运输2危险货物运输,定义是“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等性质,在运输、装卸、贮存和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因此,对危险货物的运输必须严格加强管理。一、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一旦某个环节出现疏漏,是非常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和财产损毁事故的。因此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和部委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依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护和安全质量教育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一是防止被盗、遗失,二是确保爆炸物品运输过程的安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将危险货物的包装和标志,托运和单证,承运和交接,运输和装卸,保管和消防全过程都纳入管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要安全无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在各个领域中使用的危险品越来越多,据世界卫生组织七十年代的估计,仅用于工农业生产的化学物品就达六百余万种,且每年增加三千多种。据统计列入我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常运危险物就达一万种,列入交通部1991年发布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也有七千种以上。如此众多的危险货物存在于社会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中,潜藏着巨大的危险。所以,宏观调控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的做法有以下几点。(一)宏观调控严格把关道路运输市场开放以后,增加了社会就业,对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各种化学工业产品的运输量越来越多,其危险性也随着增加,针对这种情况,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非常重视,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软件建设也得到关注,为了加强危险物品运输的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运输生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相应制定和采取一系列措施。1、对新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营运的主体(单位和个人),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按规定的资质条件审核,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布的《第三号令》,先审核批准,后购置的规定,对已经批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全部进行严格审验。必须具备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和有关部门核发的各种证件,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车辆设备保养维护制度;业务管理人员、驾驶员、操作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装运化学危险品的车辆、装卸机械、工具等的性能及技术状况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接受综合检测。凡车辆行驶总里程超过四十万公里或改装年满十年的,技术等级低于二级标准的,不得用于装运危险货物,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同时还加强了基础工作,对危险货物运输业户登记注册,建立企业档案和台帐,为行业管理部门实施动态管理提供依据。2、加强车辆设备技术管理,严格审查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含二级维护)改装的企业和单位,须经汽车维修管理机关专项审查认定,方可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