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具体实施方案试行4篇【导读】这篇文档“光伏扶贫具体实施方案试行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试行)188个100千瓦村级电站河南宜阳发布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试行)发表于:2016-12-0618:22:38来源:宜阳县政府为增加贫困村集体及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建立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的产业带动作用和社会综合效益,结合我县太阳能资源优势和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88个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大力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思想,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的工作方针,围绕我县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通过光伏扶贫的带动作用,重点扶持家庭劳动能力弱、无稳定增收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实现2018年全面脱贫提供支撑。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全县88个贫困村建设88个100千瓦的村级小型光伏电站项目,发电收益用于该村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期脱贫。对于不具备选址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可在乡(镇)区域内统一协调配置。三、资金筹措以每个贫困村投资约70万元,建设1个1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为基准,88个贫困村计划总投资约616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建成后装机规模可达8800千瓦。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集解决,并委托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统一对全县村级光伏电站进行全程管理。四、产权归属及收益分配(一)村级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二)脱贫前,售电收益按照豫发改能源〔2016〕978号文件规定,电站收益首先由光伏扶贫项目公司按每个村级光伏电站带动20户,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标准,分配至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分配给光伏扶贫项目涵盖的贫困群众;其次用于支付税金、运营维护和土地流转等费用;最后剩余部分用于发展项目所在贫困村集体经济。(三)脱贫后,电站收益扣除税金、运维费用等必要支出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全部清偿后,发电收益扣除必要的支出费用外,全部上缴县财政,用于脱贫成果巩固或发展集体经济。五、选址、建设安装及运营维护优先选址在集中连片的房屋屋顶、空地或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其中,屋顶结构,符合承重要求;面积不低于1300平方米(以100千瓦为例),光照条件较好,符合电网接入条件。具体选址由所在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国土、林业、电力、规划等相关部门现场科学确定。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作为全县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监管;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协助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光伏指标的申报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国土、林业、电网等单位派出机构及行政村,完成项目选址初审工作,配合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审批手续的收资工作。宜阳九润农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实力、产品质量、施工经验及报价合理的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安装单位,并负责后期运行维护。工程质量要确保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衰减率、保质期,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保质期等主要质量指标,要确保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运维企业对村级光伏电站的管理和技术服费用,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运维协议约定,从发电收益中提取。六、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改、扶贫、财政、国土、林业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以及电网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光伏扶贫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到分工明确、目标清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合力推动光伏扶贫工作。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2杨楼村2018年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为了积极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经济的能力,加快我镇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产业帮扶为重点,以全面增强造血功能,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目标,扶持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逐步缩小贫富差距,为协调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总体目标是:通过光伏发电站,突出体现特色优势的支柱地位,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实现可持续发展。二、具体事项1、项目名称:杨楼村2018年光伏扶贫项目2、项目建设地点:稍岗镇杨楼村刘小楼3、项目类别:光伏扶贫4、责任单位:稍岗镇杨楼村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光伏发电站6、项目投资规模:两百万(200万)元7、项目建设规模:12亩地8、项目土地模式:租赁(租金1200元/亩)9、绩效目标:盈利12万/年10、进度计划:2017年10月份开始计划,11月份选址完成,12月份建设完成,2018年3月份实现并网发电;11、项目运作模式:贫困户入股、村委会运营,盈利资金所有贫困户进行分红12、贫困户受益规模:61户贫困户13、收益户名单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产业发展项目有序有效推进。(二)明确责任。实行属地负责制,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产业发展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展扶贫产业,帮助扶贫对象脱贫。杨楼村委会2017年10月15日随州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3附件:随州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280号)、《湖北省能源局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6〕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光伏扶贫工作情况,拟定了以市为单位、县(市、区)为单元的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与工作目标(一)基本情况1、随州市市情随州是享有盛誉的炎帝神农故里、编钟古乐之乡,拥有中国专用汽车之都、中国风机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诸多城市名片。全市版图面积9636平方公里,辖一县一市三区,总人口258万。近年来,—1—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践行“三维纲要”,深入推进“圣地车都”战略实施,加快建设鄂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市专用汽车、农产品加工、冶金建材、医药化工、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支柱产业不断壮大。2015年,在宏观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下,我市经济逆势而进、平稳向好,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5亿元,同比增长8.9%;规模工业增加值362亿元,增长9.3%;规上固定资产投资907.7亿元,增长18.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3亿元,增长1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9.6亿元,增长12.8%。2、贫困地区概况经统计,我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126个,建档立卡贫困户71780户、18467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15732户、39329人;建档立卡贫困村外贫困户56048户、145342人)。3、光伏精准扶贫对象的确定经统计,本市拟通过光伏扶贫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涉及贫困村846个,建档立卡贫困户65000户、1456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9336户、23340人;建档立卡贫困村外贫困户55664户、122260人)。4、电力发展现状随州市2015年最大负荷59.54万千瓦,最小负荷15.36万千瓦。—2—目前我市境内有220kV变电站4座,即220kV随州变、永阳变、曾都变、烈山变,主变7台,总容量117万千伏安。110kV变电站27座,主变45台,总容量174.15万千伏安。35kV变电站37座,主变65台,总容量40.87万千伏安。2015年农网改造工程总投资5.73亿元,已全部完工,建设主要内容:新建110kV线路57公里;新建110kV变电容量5万千伏安。新建35kV线路31.4公里;新建35kV变电容量2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kV线路1161.95公里;新建、改造配变800台,容量10.48万千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571.88公里;开关柜34台;柱上开关207台。2016年续建及新开工项目总投资7.51亿元,拟开工建设规模为:新建50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容量100万千伏安,500kV线路105.5公里,220千伏配套线路88.8公里;新建22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容量18万千伏安,220kV线路43.3公里;新续建110kV项目11个,主变容量15万千伏安,110kV线路188.42公里;新续建35kV项目8个,主变容量5万千伏安,35kV线路73.95公里;新续建中低压项目7个批次,配变容量5.185万千伏安,中低压线路1892.52公里。(二)工作目标随州市地属大别山革命老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并确定将光伏扶贫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抓手来谋划—3—和推进。经统计,我市适宜通过光伏扶贫脱贫总人口145600人、65000户,分布在846个村。本批通过光伏扶贫实现脱贫人口145600人、65000户,其中,共12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9336户、23340人;涉及非国贫县5个县市区、非建档立卡贫困村720个、贫困户55664户、122260人。拟建设村级光伏扶贫项目239个,容量23MWp;集中式扶贫电站22个,容量302MWp。拟建设总规模325MWp的光伏扶贫项目。二、项目信息及建设条件统筹考虑光伏扶贫前期准备情况,我市拟采取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和集中式扶贫电站两种模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一)村级光伏扶贫项目1、项目基本信息经汇总,我市共拟建设村级光伏电站239个、总规模23MWp,涉及219个村,解决贫困户4600户、11500人。2、项目建设条件随州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较长,严寒酷暑时间较短。年太阳辐射量约为4464兆焦/平方米,年日照小时数约为1852.6小时。太阳能资源属我国三类资源丰富地区、湖北省一级可利用区,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目前,我市扶贫办结合精准扶贫相关要求,确定了拟通过光伏扶贫的贫困名单;市国土局已出具用地支持性意见;—4—供电部门已出具支持项目电力接入的支持函。各项项目建设条件的准备工作已就绪。3、投资主体及资本金来源为实施项目建设我市已成立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拟自筹项目资本金20%,其余部分通过争取银行贷款解决。4、运行维护主体由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的统筹工作,相关费用在光伏项目的经营成本中支出。5、商业模式及扶贫效益(1)资金构成随州市政府授权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人。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晶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并按8:2比例筹措资本金,为项目提供总投资额的20%作为项目资本金。项目总投资额中其余的80%来自于银行贷款,贷款年利率约为4.7%、还款周期20年。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收益分配。(2)投资水平经测算,我市本轮光伏扶贫项目投资水平约为7000元/千瓦,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相应价格。—5—(3)扶贫效益分配方式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分布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随政办发〔2016〕27号)相关规定,我市通过实施本轮光伏扶贫所产生的可分配收益是指营业收入扣除日常运营支出及财务费用后的净收益。收益分配坚持连续分配、动态调整和公开公平原则。具体为:连续分配是指从项目建成产生收益开始,直至项目投资期回报期结束,定期(按季)向扶贫对象进行收益分配。动态调整是指因扶贫对象变动而调整收益分配对象和金额。公开公平是指收益分配过程中保障扶贫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