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规范汇报材料4篇【导读】这篇文档“监督执法规范汇报材料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监督执法规范汇报材料1xxx动物卫生监督所规范执法年工作情况汇报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我所按照规范执法年活动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情况汇报如下: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情况1、机构人员编制情况:根据兽医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于2007年9月成立了xxx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编办下文),为xxx畜牧兽医局下属的副科级单位,共下达人员编制7个,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专业结构为:畜牧专业的1人(大学本科),动物医学专业的1人(大学本科),畜牧兽医专业的3人(大学专科),法律专业的1人(大学专科);年龄结构为:40岁以上的2人、30-40岁的2人,30岁以下的2人,以上人员长期以来都从事动物监督检疫的相关工作,都具备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资格。2、机构职能整合情况:县编办根据《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职责,在成立批文中赋予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能;动物诊疗监管职能;兽医从业人员监管职能;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能等。3、人员和工作经费情况:全所人员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人员经费按每人每年9000元列入财政预算。4、执法主体资格情况:办理法人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财务独立核算,具备合法执法主体资格。二、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一)、执法人员管理1、人员档案管理:xxx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后,对我所现有执法人员的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相关情况建立了电子档案,并保存原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档案。2、人员结构情况:现有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100%,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职称比例67%,专业技术人员中专以上人员比例100%。3、人员培训情况:为充分提高执法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我们把执法培训工作作为提升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能力重要手段进行详细安排,拟定执法监督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部署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执法监督管理人员年度业务培训面为100%。培训内容有《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防疫法释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业行政相关法规等,执法文书制作、《检验员手册》检疫操作、屠宰场现场屠宰检疫等技能培训,累计培训3期218人次,并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将考试成绩记入考核档案。4、宣传情况:在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方面,共开展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宣传26次,发放宣传资料3045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0次,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挂图130张,相关标语42条,培训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人员106人;在动物产品安全知识宣传方面,采取参与县食安委集中宣传、赶集现2场宣传、市场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400份,宣传面达26乡镇16个市场。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情况1、动物卫生监督规则制度建设情况为了更好地促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我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配套规章要求制定了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管理制度,动物卫生监督员职责,检疫员工作制度,修订了动物检疫员职责,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动物疫情扑灭制度等。同时对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全县累计统一制作规章制度标牌107套910块。2、动物产地检疫为进一步规动物范产地检疫工作,促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我所通过对各乡镇牲畜牧存栏量的调查,结合各乡镇实际,将地区下达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将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促进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从县监督所到各乡镇站都建立了检疫台帐、动物检疫票据管理制度、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规范了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程序,在全县建立了39个报检点(完全能开展工作),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公示、有场所、有台帐。对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由本场报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派人实施检疫。全县从3月份正常开展工作来共计开具检疫证明1241本。3、动物屠宰检疫我县动物屠宰检疫工作开展正常,检疫程序规范,要求3没有定点屠宰点的乡镇,逐步建立定点屠宰点,检疫员对上市肉按照检疫操作程序认真检疫,对病害肉尸或疑似染疫动物及产品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保证上市肉尸合格率达100%,病害肉尸无害化处理达100%。对定点屠宰场,要求检疫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并严把入场关,要求入场动物必须有检疫证明、有畜禽养殖标识,严格杜绝病死动物的入场。同时,狠抓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保证上市动物产品的安全,对检出的病害肉尸,一律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坚决不让一具病害肉尸进入市场。4、养殖场(户)、屠宰场、动物诊疗机构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1)、养殖场(户)、屠宰场监管方面:为了加强对养殖场(户)和动物屠宰场等的管理,建立了养殖大户(场)、畜禽经营户的管理档案。对大型养殖场(户)每月到场检查1次以上,动物屠宰场每周检查1次以上。累计进行监督检查86次,其中养殖场(户)12次,畜禽经营户10次,农贸市场32次,动物屠宰场32次。(2)、动物诊疗机构监管:通过各乡镇上报的调查情况和我所对部分乡镇的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目前无新办宠物医院、动物医院、动物门诊及相应的动物诊疗场所。(3)、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对实验室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定期每年检查2次。目前,共检查动物微生物实验室1次。经过检查,我县动物微生物实验室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级别从事实验活4动;严格执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制度;严格动物病料采集管理,对动物疫病诊断废弃病料,严格按规定处置;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实验操作,无实验室感染事故发生;实验档案记录齐全;无非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擅自保藏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无非法采集动物病料等违法行为。四、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了对畜禽及畜产品运输、交易、畜禽屠宰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畜禽及畜产品的运输、交易严格进行查物验证,对无证运输、经营或经营病死畜禽及产品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今年,我所根据各乡镇赶集的时间制定定期检查计划,对全县较大的畜禽及畜产品交易市场进行检查,每月进行1次,对城关农贸市场制定了每周1次的巡查制度,超市、冷库实行不定期检查制度。到目前为止,我所共出动人员228人次,车辆45车次对15个畜禽交易市场、城关农贸市场、1个超市、1个禽产品冷库进行了检查,累计进行监督检查92次,其中畜禽交易市场40次,城关农贸市场32次,超市12次,冷库8次。经检查,交易市场上市动物持证率达90%以上;农贸市场上市肉品持证率达100%;冷冻禽产品持证率达100%,超市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五、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情况1、加强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审核、管理。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及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办理。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统一审核、统一发证、统一管理。对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按农业部15号令《动物防疫条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动物防疫条件严格审核,合格者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2个。2、加强检疫票证的管理我县动物检疫票证的领取,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向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取,实行专人管理,并对所领取、发放的检疫票证做了登记,并建立了动物检疫票证领用台帐。各乡镇的票据领用,根据各自辖区的动物存栏量分批次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领用动物检疫票据,并按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建立票据领用台帐和检疫台帐记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要求使用票据,目前无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关于动物检疫票据使用的规定。六、动物标识监管为更好地完善全县各乡镇动物防疫、检疫、运输、消费体系建设,我县加强了动物标识和疫病追溯体系建设,准备以我县大关镇、林泉镇作为免疫卡管理推行试点,实施免疫证管理工作。对动物标识管理,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发放到各乡镇的动物标识做好登记,并将各乡镇动物标识录入微机,以便发生疫情时能及时追查疫源,同时也便于检疫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对所发放到村的动物标识也做好登6记,并建立了相关台帐。七、动物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后,执法装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车、照相机、摄像机、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消毒和人员防护设备等都已配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大提高了我所的执法能力。八、存在的问题1、人员编制少,与实际工作量不相适应。2、执法经验不足,执法水平不高。xxx动物卫生监督所二00八年十月十二日国家税务总局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2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乐税网乐税网(http:///)邮箱:Jiufu@leshui365.com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标签进户执法项目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号税总发﹝2014﹞12号发文日期2014-01-27实施时间2014-01-27有效性全文有效税种征收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56号)精神,切实转变税务机关工作职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解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规范执法行为避免重复进户执法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施实地核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调查、税务审计、日常检查等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能不进户的,或者可进可不进的,均不进户。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原则上不得重复进户。二、统筹进户执法工作简并进户执法事项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要成立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对所有需要进户执法的事项实行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协调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按季度统筹协调各部门进户执法事项。税务机关各部门凡制定涉及进户执法事项的文件和工作安排,应报送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应尽可能合并进户执法任务,做到各部门共同进户、统一实施、结果共享。三、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尽量实现信息共享税务机关各部门开展工作应首先利用税收征管信息以及第三方信息进行查询、核实、分析,尽量减少进户执法次数。涉及信息采集、行政审批、减免税调查、税源调查等事项的,可要求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特殊情况需要进户的,应履行审批手续。税务机关应建立进户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相互开放有关信息的查询权限,尽量实现乐税网(http:///)邮箱:Jiufu@leshui365.com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能够完成的工作事项,不安排进户。四、加强部门工作衔接切实注重协调配合税源管理部门在进户执法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应及时移交稽查部门立案调查。稽查部门在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税政和征管问题,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对共管户联合进户执法,确实不能联合进户的,双方应互相通报进户执法情况,共享进户执法获得的信息。五、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对规范进户执法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将规范进户执法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三个三”要求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成效。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进户执法工作严格管理,并建立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对于违反本通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