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劳动实务操作颜力兵人力资源管理劳动法第2页目录一、法的精神二、你需要了解的就业结构现状(从业者、企业、HR)三、你需了解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四、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普及五、HR运用实务操作及解析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第3页课程目标让你成为HR实务操作法律专家让你成为法律实务谈判高手让你规范流程得心应手让你体现HR的价值第4页一、“法”的精神(理解法的重要性)1、法的理解第一层面:标准、程序(合理、不合理)第二层面:强制、约束第三层面:公平、公序良俗2、道法自然(道法辨析)企业构建,道先?法先?3、“法”对HR的重要性(HR从业者的三个界境)术、法、道;业务、流程、文化创造指令授权协调协作领导力控制官僚未知?组织规模大小创业期盛年期青春期官僚期自主企业成长的阶段未知?第5页二、HR需要了解的从业现状1、企业面临的普遍形势与现状国内外经济形势与压力调整企业主和员工的法律政策倾斜□最低工资保障政策□劳动合同签订惩罚性规定□规章制度的无效对抗□劳动保险的强制缴纳义务□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各项法律规定成本压力日益增大第6页日益增长的劳动务增长图表数据-121024028032039043046054062069075085096011401320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最低工资的变化1995.5.29-1996.6.301996.7.1-1997.6.301997.7.1-1999.6.301999.7.1-2000.6.302000.7.1-2001.6.302001.7.1-2002.6.302002.7.1-2003.6.302003.7.1-2004.6.302004.7.1-2005.10.302005.11.1-2006.9.302006.10.1-2007.9.302007.10.1-2010.1.302010.2.1-2011.1.312011.2.1-2012.5.312012.6.1系列1050010001500200025001995199520102012历年最低工资历年实际工资第7页日益增长的劳动务增长图表数据-2图表标题945104811891369158318002025历年社保基数的变化2005.7.1-2006.6.302006.7.1-2007.6.302007.7.1-2008.6.302008.7.1-2010.8.312010.9.1-2.11.6.302011.7.1-2012.6.302012.7.1-2013.6.30系列1系列2系列349555059262667683298711261309151717461982228126392991日益增长的社会平均工资1995年2000年2005年2009年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60%第8页HR需要了解的从业现状2、劳动密集性企业的现状仍未改观从供大于求到“招工难”的转变员工不再是弱势群体,法律意识日渐提高3、人性、企性、社会文化的缺失第9页结论:企业是“弱势群体”,HR是“弱势群体”的代表人物第10页结论:企业是“弱势群体”,HR更是“弱势群体”的代表人物他是一个奇妙的部门;他是一个奇妙的人。他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他偶尔还坐在主席台上。他有时高瞻远瞩,与老板畅谈人才战略和机构设置;他有时鸡毛蒜皮,为半个月补偿金跟员工争得面红耳赤。他有时很匆忙,加着班计算加班、休着假统计休假;他有时很凄凉,拿着温饱+1的工资帮领导设计股权计划。他要和满腹牢骚的员工谈心;要替无法无天的制度正名。他要给说错话的土匪车间主任擦屁股;他要为无厘头的混账工作安排找理论典故。他是服务部门,为你上保险、跑银行、安排体检、介绍对象;他是权力部门,盯着你的迟到早退、算着你的绩效指标,压着你的人员编制,管着你的培训费报销。他是心思缜密的法律专家,他编的人事制度完美无瑕,任凭你刁钻古怪、见缝插针也没有办法;他是阴险狡诈的不法之徒,他用萝卜大棒对付下属,他拿糖衣炮弹腐蚀干部,他为剩余价值的零头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尺度。。他招聘你,哪怕你在千里之外;他辞退你,总有办法让你离开。他培训你,使你成为资本的砝码;他考核你,让你晓得不听话的代价。他发的工资按时到账,虽然奖金总扣得你摸不着方向;他交的保险样样齐全,但是计算的方式往往和你想的不太一样。他给你做十年的职业规划,告诉你很有盼头。他和你签三年的劳动合同,是怕你赖着不走。他的工作很多,他并不爱这个。他不为资本家,他只是为生活。他常感到寂寞,他偶尔也快乐。寂寞里,他意识到真实渺小的自我;快乐时,也伴随着精神分裂的折磨。。HR是啥HR干啥第11页结论:企业是“弱势群体”,HR更是“弱势群体”的代表人物他不懂的很多,他懂了又如何?他不懂得机械,他不懂得材料,他看不懂加工工艺,他做不来编程建模。他也学过经济,他也考了管理,他修完了组织行为和人事心理。这些都不神秘。他的数据库分毫不差,他把统计表玩得出神入化。这些都不是技术,因为他只是个HR。他画的表格看起来千篇一律,他写的制度平淡淡不足为奇。他离价值链很远,他却离老板很近,他对公司好像是了无增益。他只是个HR,HR玩的不是专业,是RP。。有的地方,人是资源;有的地方,人是负担。河蟹世界,人不稀缺。这里的人力不是资源。他却在这里做着自欺欺人的人力资源。推翻种族隔离的是曼德拉;把临时工法定为劳务派遣的是劳动合同法。这里不需要HR。学这门课是他年少时犯下的错,入这个行像美女嫁了个流氓。当犯错的少年已不再是少年郎,嫁流氓的美女也成了个女流氓。做为一个HR,也只能在这里谈谈自我修养。HR凭啥HR混啥第12页三、HR从业者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综合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时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人事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劳动部实施《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江苏省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劳动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国务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关于修改《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的决定•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第13页各项法律法规定•劳动培训企业职工培训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社保福利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工伤认定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劳动就业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职业指导办法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第14页基本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1、全国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7-5)(2009-8-2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6-29)(2012-12-2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6-29)(2012-12-28修正)《实施条例》及《最高院四个解释》《工伤保险条例》2、地方性法律法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15页劳动法律渊源类别1、全国性法律法规2、国务院劳动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3、地方性法规4、司法解释5、国际公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高于其它规范性文件。□同一效力的文件时,新法优于旧法。渊源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人大常委会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特区\较大市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部委地方政府规章省\市人民政府自治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司法解释第16页法律规范冲突解决适应原则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举例1:再如举证责任,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其中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举例2《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此时,后者法律属于下位法,那么当特别法是下位法,必须是上位法授权或下位法的规定不超过上位法时,此时为下位法优于一般法。3、后法优于前法举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关于诉讼时效为1年,原劳动法中第82条规定为60日,两法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属于同一位阶法律,此时适用于该原则。第17页四、劳动法基本法律概念解析一、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分二、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三、劳动合同解除四、时效五、工资定义六、最低工资六、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七、不定时工作制八、法定福利政策九、五险一金第18页1.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分问题与误区定义、概念法律条文误区1:无固定劳动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员工的铁饭碗,企业不能解除合同。误区2:签2次合同后,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的。固定劳动合同期限: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