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马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据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精神,现将2011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办法和程序此次考录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二、考录计划和职位此次全市共计划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150名。其中,审判机关28名,检察机关19名,公安机关30名,司法机关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名,乡镇机关45名;纳入我市统一实施招录的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16名(其中工商系统14名、质监系统2名)。详见考录职位简章。三、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普通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0日期间出生);报考专业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0日期间出生)。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录职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录和其他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4)公务员和已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四、报名(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录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3月10日9:00至3月15日16:00。(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招录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中报考工商系统、质监系统职位分别由马鞍山市工商局、马鞍山市质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工商2239910、质监2357211)。(三)报名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3月1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20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4月6日至4月8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4月9日至4月11日期间,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四)其他事宜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方可开考。但是,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2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五、笔试(一)笔试科目和内容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公安等专业性较强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其他职位和市以下法院、检察院专门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报考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可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1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30—17:00《申论》或《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三)笔试成绩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4月12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任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民委关于其民族情况和公安部门关于其与父母血亲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理审核手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笔试成绩达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六、资格复审体能测试或面试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试或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录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录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或面试通知书。七、体能测试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按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3号)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三个项目达标即为合格。报考专业警察职位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试。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递补只进行一次。八、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九、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招录职位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十、公示和审批录用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在马鞍山先锋网、马鞍山市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