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年审时间年审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6月30日。二、年审对象及管辖年审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2011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驻滇部队用人单位、民办非企业(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年审的用人单位:省属、驻滇中央属国有企业(集团)及其所属或控股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驻滇部队用人单位;中央机关、事业单位驻滇机构;外省驻滇机构;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其他所有制企业和经省级其他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州、市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用人单位范围为:州、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及其所属或控股的企业;在本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其他所有制企业和经本州、市其他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县(市、区)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用人单位范围为:在本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经本县(市、区)其他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按照与中方合资、合作企业的隶属关系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三、年审的主要内容本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主要审查用人单位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缴存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劳动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等情况。四、年审方式和步骤全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采取书面报送年审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可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公告和《二0一一年劳动保障执法审验报表》,进行自查,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按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填报、审验。五、报送材料用人单位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时,必须如实填写《审验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原件;(二)审验报表、用人单位报审人员的身份证;(三)年审手册和审验证;(四)招用工录用登记名册,招用外国或台港澳人员的出示《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聘用离退休人员的出示离退休证、聘书,聘用兼职或外单位在册人员的出示原用人单位相关证明及聘书;(五)劳动用工登记证、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登记表、集体合同;(六)2011年1、4、7、12月的工资发放表原件;(七)《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八)有建设项目的用人单位提交建筑工程合同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的缴存凭证;(九)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表、参保人员名单、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费用往来凭证;(十)有特殊情况的单位提交相应的资料或书面报告。六、相关事宜各用人单位要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66号的学习,积极参加我厅举办的普法讲座。对逾期参加或不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用人单位需了解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详细信息,可以拨打各地公布的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电话。省级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办公室电话:0871—71957537195755年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85号政通大厦一楼综合大厅(国贸中心对面,中玉酒店旁)。二○一二年二月十日二〇一一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审验报表用人单位名称:年审编号:(盖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承诺书本单位委托在在在在在同志持身份证号码:在在在在在在在全权处理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有关事宜。现郑重承诺: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填写《二〇一〇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审验报表》和报送书面材料;保证受委托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有效,复印件与原件无异,反映情况真实,数据准确无误。如有出具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行为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印章):年月日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单位性质中华人民共组织机构代码中华人--注册登记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注册登记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主管部门(国有、集体单位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中人民共和国职务中华人民联系电话中华民共和国填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联系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单位详细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民共和国邮编中华人民共和-一、从业情况2011年末从业人数(人)其中已办理录用登记人数(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数(人)聘用离退休人员人数(人)使用兼职及外单位不在岗人员人数(人)外国人员、港澳台人员就业人数(人)外国人员、港澳台人员就业证件办证数(个)二、劳动合同、劳动用工登记与集体合同是否建立了职工名册是否办理了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劳动合同人数(人)非全日制用工人数(人)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人数(人)是否签订了集体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集体合同通过时间劳动合同签订人数合计(人)固定期限(人)无固定期限(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人)是否是否是否三、劳务派遣情况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数(人)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人)派遣户数(户)涉及派遣单位户数(户)派遣协议(份)派遣协议(份)用工单位名称(若单位较多请附表说明)被派遣单位名称(若单位较多请附表说明)四、工资支付全年实际工资总额(万元)单位月人均工资(元)员工最低月工资数额元/月本单位建设工程合同数(份)年度合同工程价款总数(万元)是否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金额(万元)是否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准备金缴存金额(万元)五、社会保险登记情况是否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登记证号登记时间本年度验证情况﹙是否﹚年月日﹙是否﹚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项目险种应参保人数(人)实际参保人数(人)应缴费金额(元)实际缴费金额(元)欠缴金额(元)年审中补缴费金额(元)备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工会(职工代表)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年审结论工会负责人(职工代表)签章:年月日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审查人(签章):复审人(签章):年月日审查人(签章):年月日填报说明一、封面填写说明(一)“用人单位名称”:须填写全称,并盖上单位公章;(二)“年审编号”:去年年审过的单位按照“审验证”或“年审手册”上的年审编号填写;新参审的单位暂不填写,年审时由年审机构填写。二、部分需要填写的内容说明(一)招用工情况1、“11年末从业人数”:以2011年12月的人数为准(用工单位不含劳动派遣人数)。2、“其中”:所涵盖的内容均是“11年末用工人数”的具体化。(二)劳动合同、劳动用工登记与集体合同1、“是否建立了职工名册”“是否办理了用工登记”、“是否签订了集体合同”: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是”或“否”下打勾;2、“劳动合同总人数”:填写2011年12月签有劳动合同的人数;3、“其中”:所涵盖的内容均是“劳动合同总人数”的具体化,所填写的“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人数之和等于“劳动合同总人数”;4、“非全日制用工人数”:“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5、“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人数”指2011年度内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人数。(1)“解除合同”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2)“终止合同”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情况用人单位栏由劳务派遣单位填写,用工单位栏由使用被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单位填写。(四)工资支付1、“单位月人均工资":由年工资总额除以年平均人数再除以12算得;2、“员工最低工资”:指报审单位2011年内最低工资岗位员工月工资标准;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缴存金额”:指已开工和新开工建设项目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金额。(五)社会保险登记情况1、社会保险登记:指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进行的社会保险登记;2、“本年度验证情况”:指到年审机构年审时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已经验证的情况。(六)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所填数据均含2011年全年情况,“应参保人数”和“实际参保人数”按年末人数填写,“应缴费金额”和“实际缴费金额”均指2011年全年总和。(七)其他:1、工会(职工代表)意见:由工会负责人(没有工会的由2名以上职工代表)审查后,对填报情况是否属实签署意见,然后加盖公章或签名,职工代表原则上不由法定代表人、人力资源管理负责人、填表人担任;2、上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指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所属用人单位审验报表所填内容真实性出具“情况属实”或“不属实”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希望以上观点对您们有所帮助。祝好!如在招聘方面需要帮助,联系电话:13700627448(马老师)QQ:317178410,此空间一些文章可能也会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