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集合(最新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集合(最新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篇】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民生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对全区非法占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掌握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的各类非法占地基本情况并予以纠正整改。依法严厉打击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分子利用农村家族、宗族势力肆意侵占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牟利,严厉打击部分村干部、村民利用土地管理的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二、工作范围(一)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涉及的私搭乱建等非法占地行为。(二)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抢占、超占等非法占地行为。(三)其他集体土地上的各类非法占地行为(农村土地上未经批准,抢(圈)占土地、兴建厂(库)房、以种(养)殖为名的非法占地,在农用地上倾倒(堆放)垃圾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集体土地、耕地上非法租赁、非法转租等行为)。三、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万柏林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万柏林分局。(领导组人员名单附后)四、任务分工区法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审判。区检察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诉。公安万柏林分局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区物价局负责对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获利等涉案价值予以认定。国土万柏林分局负责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配合乡(街)及有关部门纠正、整改非法占地行为。各乡(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非法占地行为的纠正、整改工作,杜绝辖区内非法占地行为。各乡(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10日—4月20日)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各乡(街)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并将摸底情况分类梳理,汇总上报领导组办公室。(二)纠正整改依法处理(4月20日—5月10日)各乡(街)负责对摸底排查出的非法占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纠正、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对拒不整改的,乡(街)、村(居)要及时收集相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上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公检法机关依法处理。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二)强化法治意识,严惩犯罪行为各(乡)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严谨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严厉打击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三)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将对纠正、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迟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通报,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将纠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第二篇】各村委会:根据全县开展十项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流转项目专项治理,对2011年、2012年全县土地流转进行一次全面复核,进一步核实享受土地流转补贴面积。为切实抓好土地流转项目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太和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项目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太农组[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一、项目实施背景农村土地流转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规模经营、基地建设和发展订单农业、建设示范园区,促进一村一品形成的枢纽,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关键环节。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并于2011年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太和县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明确对规模经营大户每亩一次性奖励50元。2011年补贴流转大户78户,流转土地面积69253亩,补贴资金3462650元;2012年补贴流转大户46户,流转土地面积37870亩,补贴资金1893500元。通过补贴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推动了我县现代农业的进程。二、发现的问题经过实践检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核实难。目前,凡是出租土地的农户大都不在家,有的长期在外务工,多年不归,土地出租后不闻不问;有的将土地租赁出去后连个合同都没签。这就给土地流转的流入方在申报土地流转补贴时带来了可乘之机,如果生产队或者村级干部不配合,县乡两级很难核实。二是存在着虚报面积获取补贴的行为。2013年8月24日,县农委、财政局2家组成土地流转抽查组,对2011年文件出台以来申报土地流转农户,进行了抽查。发现个别户为了获得补贴,不惜弄虚作假,伪造花名册,伪造合同,蓄意扩大面积等手段,达到领取补贴的目的。三是有的经营主体是奔着补贴而流转。个别经营主体不在生产环节动脑筋,总是两眼盯住补贴;不想着种啥、养啥赚钱,老是捉摸着怎样多搞点补贴。所以,他们不是奔着流转想增收,而是奔着补贴想流转,这样就背离了政府鼓励土地流转的初衷。三、目标任务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核实享受土地流转补贴面积。对虚报土地流转亩数等方式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支持效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治理方法采取自查、互查、复核等方式进行,组织人员对2011年、2012年市县财政补贴的土地流转大户开展全面核查,通过看、对、访、核等方法进一步核实享受土地流转补贴的面积、补贴金额等情况。1、看。查看土地流转的流入方台账,包括流入户数、所在村组、流转协议、流入面积、租金标准、租金兑现办法等。查阅土地流转的流入方台账,包括流入户数、所在村组、流转协议、流入面积、租金标准、租金兑现办法、流出户登记电话的比例等;2、对。通过和土地流转大户进行见面,核对土地流转面积与申报面积、打卡发放面积是否相符。3、访。听取农户、村镇干部,对申报土地流转补贴面积的意见和建议。土地流转时流入方的基本情况、流转用途、经营效益、社会影响和有关情况,以及流出方的基本情况、生活保障、就业去向、租金标准及兑现方法、流转期限和流转协议。4、核。核对奖励资金兑现情况,进一步核查违法违纪现象是否存在,套取资金情况和资金退回情况。通过核查堵塞漏洞。五、时间安排1、自查阶段(4月12日-15日)。各村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对象和内容,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自纠,逐户核实当时申报面积、获得补贴面积、补贴金额、是否存在虚报面积,套取财政补贴情况。如有虚报补贴面积,虚报面积多少,退出资金情况等。自查必须由镇村复核人员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土地流转大户签字,并写出承诺。自查自纠结果于4月15日前报镇农经站。2、互查阶段(4月16日-25日)。由县农委组织从乡镇农经与统计服务站抽取人员进行互查。逐户核实当时申报面积、获得补贴面积、补贴金额、是否存在虚报面积,套取财政补贴情况。被核实后,补贴资金退出情况等。互查必须由核查人员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专项整治行动核查工作总结及表格于4月25日前报县农委专项治理办公室。3、复核阶段(4月25日-28日)。通过自查、互查,县农委组织人员对重点流转大户进行复核,核实申报面积、补贴金额,套取资金情况、退出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分析解决,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现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4、总结阶段(4月29日-30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健全制度。结合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等,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土地流转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4月30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整改措施(1)成立组织。成立土地流转项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张震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胡守义任副组长,财政所、农综站、农经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站,具体负责专项治理业务工作。(2)落实责任。各村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农村土地流转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安排得力人员,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治理。(3)建章立制。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了解土地流转需求,进一步调整政策,制定科学、合理、详细的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第三篇】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不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但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一些乡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摸清撂荒地存量,坚决遏制撂荒地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二、重点工作(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开展全面排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信息资源,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信息台账。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完成省、州、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二)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撂荒地大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以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高山区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加快突破山区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