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偶像崇拜的故事(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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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关于偶像崇拜的故事(实用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关于偶像崇拜的故事(实用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青春偶像崇拜弊大于利1尊敬的主席,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的辩题是: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方观点是:青春偶像崇拜弊大于利。开宗明义,概念先行。偶像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共有三种解释∶1、一种为人所崇拜、供奉的雕塑品。2、崇拜或仰慕的对象。3、比喻盲目崇拜的对象。青春偶像狭义上认为,是以青少年为主要受众的从事演艺活动的人群,如黄子韬、吴亦凡、杨幂等。广义的范围内,是所有青少年崇拜的人物,为青少年起着正能量的榜样。崇拜一词意思是尊重敬佩,表示程度深厚。2007年,杨丽娟以家庭破败、父亲生命的终结停下了追逐刘德华的脚步;后有虹桥一姐荒废学业,无所事事;再到无数人嘴上喊着崇拜某某某,可实际行动却没有卖出一步,这样的青春偶像崇拜岂不是让祖国娇艳的花朵妄图投机取巧,忘却脚踏实地,又怎会茁壮成长。第一,青春偶像崇拜让不少人迷失自我,丧失自己的学习动力。崇拜不是一件坏事,但是青春偶像崇拜让人不寒而栗。青春偶像崇拜对你我个体来说占据大量的时间精力,消耗了我们最宝贵的青春芳华。刚才我们已经讲到现在这个阶段的我们来说,心智生理都不成熟,极易发生被诱导走向偏颇之道的情形。我们看到的是抖音、快手当中一批青少年迷恋网红明星而做出不堪入目的事情,对于他自身而言也是畸形的成长环境。另外还有很多人崇拜偶像就开始疯狂追星,花钱买周边,而这些钱财全部是来自于父母辛苦的血汗钱,还有一些人天天在网络世界臆想,对明星留言老公、老婆更有甚者做私生饭跟拍明星,一些人想想就让人心痛不已。第二,青春偶像崇拜对于偶像来说也是甜蜜的负担,对社会来说更是浮躁的表征。我们看到的是一部剧、一首歌、一个综艺就能让一个人一夜之间成为大家的偶像,细思极恐。这个人身上的优点得到时间的检验了吗?得到社会的认可吗?柯震东火了没多久被爆出吸毒事件,吴亦凡与小g娜的约炮事件依旧历历在目,这些严重让青少年的价值观扭曲发展,如果再像对方宣称的利大于参考资料,少熬夜!弊的话,你我青年一代身上的重任谁来肩负?《创造101》中杨超越凭借姣好的容貌一举荣获第三名顺利出道,可是这样一个唱歌跳舞都不会的女孩都能成功,对于其他那些努力的小姐姐来说何尝不是一个沉重的打击,颜值决定命运吗?我想答案一定是否定的。最后,脚踏实地才能够取得成功。对方如果一味视而不见青春偶像崇拜的这些种种,不胜枚举的惨状,仍旧坚持自说自话表明自己的青春偶像崇拜是一些正能量的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是啊,我们无比的希望这些楷模成为大家所学习的榜样,但现实是无数青少年被眼花缭乱的社会迷离了双眼,但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一切的外来帮助都不如自我内心强大足以支撑起我们要走的每一步,我们可以学习他们的精神内化于心,但并不是对方所说的学习这样的正能量就与崇拜画上了等号。在网络上,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青春偶像正被大家所批判,这是值得欣慰的方面,我们每个人都在成长,都有了自己的思考方式;但也有一些脑残粉,会说:你知道我家爱豆有多努力,多认真吗?可是努力与实力,与值得被崇拜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这样讲你知道我们每一个坐在这里努力学习,为考大学而努力奋斗的同学不用可以成为青春偶像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青春偶像能够让我们暂时陷入迷离的花花世界,我们可以学习他们的优点,喜爱他们,但崇拜青春偶像万万不可取,切莫因小失大,在最美好的年纪做出后悔一生的傻事!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2辩论主题:追星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方观点:追星利大于弊反方观点:追星弊大于利反方:(一)陈述观点:我方的观点是追星弊大于利。(二)主要论证与陈词: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学生自控能力差,很难管束自己。一旦坠入追星的迷阵,就很难再逃脱!就比如有一位高中生因盲目地追周杰仑,把他妈妈给他上学的钱拿出来购买关于周杰仑的产品,甚至还买了一套房子住在周杰伦家旁,因而花光了他妈妈给他上学的所有的钱。由此可见,这还能说追星好吗?童年时代是我们学习的最佳阶段,如果把这时间用来追星,就会浪费许多的宝贵时间,从而让我们的童年变成一片空白的回忆!并且,明星也是普通人,他们也有喜怒哀乐,也有是非好坏,只是他们在一些方面取得了点儿成绩。比如名噪一时的刘晓庆,曾是一个家喻户晓参考资料,少熬夜!的大明星,可后来却因为偷税漏税而沦为罪犯。再比如赵薇,穿印有日本国旗图案的衣服,而出了洋相。追这样的“星”又有何意思呢?经济负担也是一个大问题。假如一位同学迷上了追星,就会大量关于这类的商品,从而增加了经济负担。有项新闻曾任意地对全市的一百多个学生作过此类调查,有94%的学生有过购买偶像的相片、海报、写真集等此类物品,而其中经常性购买的就占57%。我方还了解到外面商店关于此类商品很多,但价钱都很昂贵,像一张海报一般在2元到25元左右,一张CD盘一般在10元到30元左右,而一本印刷精美的偶像写真集就大都在15元、20元、30元„„甚至一本几百元的都有。这对于我们这些没有经济收入的小学生来说,经常性购买这类物品无疑将大大增加父母、家长们的经济负担。因此,我方认为追星弊大于利!(四)总结陈词:我方还是坚持追星弊大于利!首先要提出的是自控能力!既然我们追所谓的“星”时还要提心吊胆,一不留神就会被吸进“迷魂洞”,那还不如不做那些“冒险游戏”,把追星的时间用在学习上。而且,在实际中,许多人花费了不少时间与资金在这方面,最后又得到了什么呢?再说,就算有些同学在追星中得到了点儿“益处”,可那只是极少部分,追星“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弊大于利”!如果对不认可,那么敢问对方辩友,可否举出一例因“追星”而真正成名的人吗?很显然,这比大海捞针还难。因此,真正要有成就,还需要自己努力才行,而盲目追星是不行的,否则到头来适得其反!同学们,告别那闪烁一时的“流星”吧,让我们紧紧抓住这幸福美好的童年吧,别让我们的脑海里只是一片空白的回忆!1/12正方:追星利大于弊心理学上认为:青少年对青春偶像的崇拜迷恋是人之常情,自然而成;也是个人成长的必然规律。具体的说,青少年时期是由儿童向成人过渡的发展阶段,我们需要通过对不同偶像的认同和依恋来确定自我价值,寻求自我发展。青春偶像崇拜的利处之一: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奋斗的目标。“治天下者,比先利其志”,志向、目标是到达成功的前提。这就好比在黑夜中航行的船只,需要灯塔指引航向一样。而那些头顶光环的青春偶像们,不就象那黑夜中的灯塔吗?有了他们,我们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触礁、翻船的危险。同时我要明确的告诉对方:青春偶像为我们提供了奋斗目标,但并非意味着其本生就是奋斗目标。若一意孤行以至触礁搁浅、船毁人亡,参考资料,少熬夜!也只能说明你是一名不合格的水手;总不能嗔怪灯塔指错了航向吧!古人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可见仅有雄心壮志是并能成功的,还要坚持奋斗的动力。青春偶像崇拜的利处之二,正是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奋斗的动力。正如我方二辩所说,青春偶像具有巨大的感召力。因此同样一句话从偶像嘴里说出来所产生的震动千百倍的超过你父母朋友的话。你也会因此而以极大的热情和动力,去努力奋斗,提高自己,挑战自己!再者青春也并非对方所理解的“绣花枕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可以随随便便成功。”偶像成功的背后也凝结着励志过程中汗水和泪水呀!对方辩友在选择鲜花与掌声的时候,凭什么选择那背后的汗水与泪水?“ALLWORKANGNOPIAYMAKESJACKADULLBOY。”这句谚语告诉我们只学习、工作而无娱乐不利于我们成长。而如今丰富、多元化的青春偶像崇拜恰好可弥补这一不利。他让我们的生活更丰富多彩,更富青春活力,而不是单调、没劲。接着,我要补充的是:我方陈述青春偶像崇拜的诸多利处,然而我方也不否认有弊的一面,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矛盾有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具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就今天的主题而言,“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具有普遍性,对事物的发展起了主导作用,而弊仅仅是些特例,是次要矛盾。难道我们可以因矛盾次要方面的存在而否认主要方面,可以因弊的存在而否认诸多利处吗?难道我们可以用矛盾的特殊性来掩盖其普遍性,以偏概全吗?最后,我要重声我方观点: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青春偶像崇拜并不是今天社会生活的特有产物,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当年一句“为官当作执金吾”便也可看作是他作为年轻人对自己偶像的一种崇拜吧。在人类社会演进的历史过程中,什么时候缺少过偶像的存在呢?青春偶像给人的直观感觉好像就是舞台上唱唱跳跳的那些所谓2/12“偶像派明星”,实际哪有这么肤浅。保尔、张海迪、雷锋、苏宁,那一个不是一个时代年轻人的楷模,又让多少热血青年为之鼓舞,以之为榜样。便是演艺圈内,艺德双馨的青年人也比比皆是。让他们成为年轻人崇拜的偶像,当是有利而无弊。我们不能想像,生活在一个没有偶像的社会中,内心会是多么空虚!青春偶像崇拜需要社会舆论加以引导,使之多一分理性,少一分盲目,让一个个洋溢着人格魅力的偶像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青春偶像崇拜,应当是利大于弊。首先,双方一辩陈词。正方认为有时候偶像崇拜具参考资料,少熬夜!有盲目性,但并不能证明崇拜青春偶像弊大于利。颓废成不了市场的主流。从偶像角度看,别人的崇拜正是一个促进他们自我完善的过程。而崇拜者以偶像为目标,对偶像的崇拜是自己的精神补充和心理慰藉。反方则认为当前的大多数偶像为明星制造,自身素质与涵养值得探讨,而大多数的偶像崇拜均带有盲目性。然后,进入二辩攻辩环节。反方二辩通过提问更进一步阐述了本方观点,而正方二辩则同样以自己的幽默与机敏赢得满堂喝彩。他强调:崇拜者大部分是理智的。我们喜欢张国荣,但我们没有跟着去跳楼;我们喜欢杰克逊,但我们更喜欢女人!对辩环节开始,正方辩手巧妙的把青春偶像喻为灯塔,水手的一意孤行导致船触礁,是水手自身所致,不能咎于灯塔。而电视剧情节带给我们心灵的震撼,正是我们崇拜青春偶像的理由之一。反方则认为青少年应该有自己的做人方式,讲求个性化和个人魅力。在双方自由辩论中,双方在对论点的把握上发生分歧,公管学院辩手由于对辩题的理解疏忽,而被对方抓住小辫子。对人文学院辩手抛过来的炮弹只有招架之势。之后,是双方四辩分别陈词。反方四辩慷慨激昂,寓情于理,以例为证:据新闻报道,某中学五位同学为效仿F4,身着奇装异服,染发纹身,到处欺凌弱小,强奸女生,难道,这就是青春偶像崇拜的利?谢霆锋撞车后逃之夭夭,赵薇身着日本军旗招摇过市,罗纳尔多整日鬼混,难道,这就是青春偶像崇拜的利?而正方四辩也不示弱,“你有虫牙,吃苹果导致果牙疼却要归咎于苹果吗”,“吃饭会噎死人,但是有多少人是吃饭的时候噎死的呢?”接着,点评嘉宾吕少清对这次辩论赛进行了点评。他给05级辩手提出大量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认为辩手在对辩题分析的严密性方面有待提高。在评委退出辩论场后,在座的观众也积极参与了讨论,把辩论再一次推向了高潮中学生的偶像崇拜偶像崇拜之风,近年在中学校园里悄然兴起,时下正值风头强劲,且大有越刮越猛之势。偶象崇拜,本是一种心态,是心有所属的精神3/12寄托。健康的偶像崇拜,会使人获得精神力量,百析不回,受益终生;不健康的偶象崇拜,则使人产生不切实际的幻想,导致精神意志的颓丧,误人一时或一生。当今中学生的偶像崇拜,绝大多数是不健康的,普遍地具有盲目性和狂热性,影响也极为消极。这不能不引起广大教育工作者乃至整个社会的重视了。当今中学生偶像崇拜的盲目性,表现于对偶象崇拜参考资料,少熬夜!的“单项选择”和崇拜原因的稀里糊涂。古今中外,英才辈出,崇拜对象的选择面应是极为广阔的。而当今中学生的偶像崇拜,似乎别无选择,一窝蜂地崇拜港台歌星、影星。人无完人,偶像也非尽善尽美。该崇拜什么,舍弃什么,当今的中学生心中无数。他们不崇拜港台歌星、影星的执着追求、勤学苦练、顽强竞争、百折不挠的精神,而崇拜的是明星们的轰动效应、浪漫情怀和天文数字的高收入。一些人甚至刻意模仿他们的服饰发型、举手投足、一攀一笑和那广东式的普通话,全然不顾有东施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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