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19关于基础知识的讲课进度说明基础知识一共占10分左右主要重点在《劳动法》、《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三章这里《劳动法》、《劳动经济学》作为重点讲解。《人力资源管理》讲解某些部分;其余的《统计学知识》占1分、《计算机知识》占1分、《写作知识》占1分,这三章就说明几个常考的点,不多讲;2019/9/19关于基础知识的讲课进度说明这次讲课在《劳动法》里把《法律知识》串进去请大家准备好《常用法律手册》2019/9/19★劳动法的定义: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劳动法可以指(选择、判断)1、劳动法律部门;2、国家的劳动法典;3、劳动法学或劳动法课程★劳动法的核心内容:调整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1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和作用2019/9/19★劳动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选择判断)1、劳动法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2、劳动法与民法关系密切,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它与工厂立法亦有密切联系,它是由工厂立法逐步发展而来3、它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点:(选择判断)1、劳动关系发生的原因是实现劳动的过程,即劳动者要直接参加某种生产物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2、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录用了劳动者,使劳动者与劳动过程有了联系之后才发生的3、劳动关系是由职业的有偿的劳动而发生的关系,非职业的劳动、无偿的劳动、义务的劳动所发生的关系都不由劳动法调整。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12019/9/19★劳动者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是劳动者一个十分重要的权利,也是国际劳动公约的规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工会法》在一些国家被称为《劳动法》的子法。在我国,《劳动法》与《工会法》的关系是姊妹法的关系。(选择、判断)★《劳动法》中直接有关工会的条款就有12条,间接的也有八、九条;(了解)★《工会法》中涉及劳动方面的规定有23条。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既是工会的任务,也是工会的权利与义务(了解)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12019/9/19★国际上普遍认为,劳动行为中有三方关系,即政府、工会、雇主三方。作为劳动行为三方中的一方,《劳动法》规定,工会组织在劳动行为中的责任是:1、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2、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3、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4、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5、帮助劳动者提起诉讼;6、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12019/9/19★组成劳动法的7个内容:1、就业促进制度2、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3、劳动标准制度4、职业技能开发制度5、社会保险制度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7、劳动监督检查制度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12019/9/19◆劳动法的3个作用(选择、判断)1、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是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手段3、对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12019/9/19★劳动标准的3个内容:(选择、判断)1、最低工资标准2、最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3、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条件。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12019/9/19★劳动标准一般指最低劳动标准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1劳动标准具有单方面的强制力,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约定高于劳动标准的条件,低于劳动标准的部分无效(选择、判断)2019/9/19★劳动法对劳动力市场的作用有:1、确认劳动者为劳动力所有者,使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劳动力供方主体的法律地位2、通过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劳动力供求双方通过市场相互选择和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在市场上自由流动提供了法律条件3、实行统一的劳动标准和社会保险制度,使劳动力在使用和流动过程中得到基本保障,同时,也使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资源不中断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12019/9/19劳动法产生时间:资本主义开始进入自由竞争阶段的19世纪初劳动立法的开端: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美国1935年颁布《国家劳动关系法》(华纳法),承认工人有罢工权;1947年修正的《国家劳资关系法》对工人罢工和工会权力作了限制1947年德国颁布《家内劳动法》(选择)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2第二节劳动法的发展历程2019/9/19二次世界大战后劳动立法的特点:1、各国宪法对劳动者的劳动权利都做了明确的规定2、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很多资本主义国家在劳动立法方面出现了倒退的情况3、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各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侧重于改善劳动条件,规定劳动标准,4、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范围不断扩大,劳动法的内容也得到充实。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22019/9/19★我国劳动法的开始时间:始于1919年的“五四”运动之后★新中国成立前的劳动立法特点(1919-1949)1、劳动立法不发达,法律文件数目少2、不同性质的劳动立法并存,各自作用于自己的政权区域内3、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军阀政府制定的劳动法规的有效时间普遍较短4、劳动法律和法规中规定的保护标准较低5、劳动法规的实施效果不理想。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3第三节中国劳动法的发展2019/9/19★新中国成立前的劳动立法的种类:1、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的劳动立法运动2、北洋军阀政府的劳动立法3、国民党政府的劳动立法4、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劳动立法★我国劳动法的相关年限:(1949.10-1957)年初步建立时期(1958-1965)年初步发展时期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32019/9/19★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宗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核心:调整劳动关系重点:确定劳动标准(选择、判断)★劳动保障部成立后立法的特点:1、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出台一系列涉及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劳动行政法规2、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日益健全。3、用以规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执法行为的有关条例和规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建设中得到重视。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32019/9/191978年12月邓小平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1981年的相关文件《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1982年通过的新宪法对公民的劳动权、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社会报险都规定基本原则。1986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认真执行改革劳动制度几个规定的通知》是国家加快劳动制度改革的标志1987年的相关规定《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3简单了解一下2019/9/19199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3年7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劳动部立法文件《劳动监察规定》诞生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诞生,自1995年1月1日执行1994年10月8日至12月26日又出台17个配套规章为劳动法的发展标志。1998年成立劳动社会保障部,出台了一系列涉及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劳动行政法规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32019/9/19◆宪法对劳动者保护的6个权利有:劳动权、劳动保护权、休息权、职业培训权、物质帮助权、企业民主管理权等◆我国劳动法的3个基本原则(选择、判断)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4第四节中国劳动法的发展2019/9/19★劳动法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2、平等保护3、全面保护4、基本保护★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3个原则(选择、判断)1、双重价值取向2、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3、劳动力资源的微观配置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42019/9/19◆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的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的原则是什么?偏重保护是指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在劳动关系中事实上处于相对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也就是向保护劳动者倾斜。优先保护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当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发生冲突时,劳动法应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42019/9/19◆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的平等保护的原则是什么?平等保护是指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具体含义包括2个层次:(1)对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2)对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女性、残疾、未成年)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42019/9/19◆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的全面保护和基本保护指的是什么?全面保护是指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法定权益和约定权益,无论其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哪个方面,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缔结以前、缔结以后或终止以后,都应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内。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的基本保护指的是什么?基本保护是指对劳动者最低限度的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42019/9/19★劳动法律关系的定义: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首先,两者形成的前提条件不同。其次,两者的内容和效力不同。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5第五节劳动法律关系2019/9/19★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有: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2、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力)3、劳动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52019/9/19◆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指向的对象,即劳动力。◆什么是劳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行政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领域中的一部分行政关系由劳动法调整,从而形成了劳动行政法律关系。人力资源基础知识《劳动法》52019/9/19◆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什么?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劳动行政主体和劳动行政相对人双方。劳动行政主体指,劳动行政机关、兼有劳动行政职能的其他行政机关。另外,经授权具有一定劳动行政职能的机构,如职业介绍机构等,在代理一定劳动行政职能时,也属于劳动行政主体。劳动行政相对人,是劳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者地位的一方当事人,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劳动行政主体和劳动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是劳动行政相对人按照劳动行政主体的管理要求实施的行为以及所支配的物和无形资产。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行为,即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又如,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的行为,即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