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分析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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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分析与对策内容摘要: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的需要。行政人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并对行政结果负法律责任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遵守法定程序,公正、公开是行政执法的原则。完善法律体系,建立有效监督和执法制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依法行政的基本条件。目前,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执法权、违法行政等不良现象普遍存在。下大力气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法律意识及执法监督,不断完善制度,对执法人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关键词:我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现状与对策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强调,一切政府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80%以上的由行政机关来执行,因此,各级部门和政府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行政人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并对行政结果负法律责任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遵守法定程序,公正公开是行政执法的原则。完善法律体系,建立有效监督和执法制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依法行政的基本条件。职权不明确,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是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有一个长期的艰苦努力的过程。一、我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2(一)依法行政的涵义及特征从我国的实践情况看,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任何国家和机关都不能与之平行,我国行政机关从属于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行政”是指各级机关要根据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一是行政主体具有法定的特征,也就是说,只有法定的行政机关才能代表国家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二是行政行为具有依法进行的特征,因为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们对该活动进行评判的标准,行政行为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进行,这也是行政管理活动的根本准则;三是具有强制性的特征,因为行政行为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只需行政机关的单方行为即可生效,管理相对人只有服从的义务,不能进行协商,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直接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四是具有按法定程序运作的特征,因为程序也是法定的,只有依法定程序进行的行政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二)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首先,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的政策法令归根到底要靠行政机关来执行;第二,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是依法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这都需要通过行政行为来实现,只有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政策的3连续性和稳定性;第三,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现代化管理是一种明主的、科学的、高效的管理,其特点就是要求行政管理必须法制化,这是现代国家公认的一项行政管理原则,其基本内容是依法行政。只有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人民通过法律将保护自己权利的权力授予国家机关,法律就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强大的权力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这样才能最终达到我们所追求的一种法律状态—法治国家。二、依法行政的现状分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先后制定颁布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行政工作由过去的人治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但是就目前来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政权滥用现象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败坏政府形象,影响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总体上讲,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由于我国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传统,人们的民主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一些有害的观念或思想,严重阻碍了依法行政的实现。它们是:第一,人治观念。有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有些干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的则认为按法定程序办事太麻烦。因此,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法行政还多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有些干部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置法律于不顾;第二,治民不治官4的观念。有些干部往往把自己摆在了超越法律之上的位置,总习惯地认为法律只管老百姓,忘记了自己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从而无视法律的规定。第三,法律工具主义观念。将法律仅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甚至认为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使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依法行政观念的根植和依法行政方略的推行。因此,实行依法行政必须要大力培养和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重点是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领导干(二)行政立法方面目前,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我们的行政法治建设还比较滞后,行政管理的某些方面还存在立法空白,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突出表现在:现存的法律、法规与规章之间缺乏协调和统一,甚至互相抵触、矛盾、冲突,使行政执法者无所适从。如:《物权法》与现行的《城市拆迁条例》;有些法律、法规对某些行政机关设置的职权过大,尤其对自由裁量权,往往规定的幅度过大,并且没有顾及到公民权利一旦受到侵害后的法律责任,容易造成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毫无顾忌地滥用行政权;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很不健全,没有实现行政程序法律化,严重影响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行政法律体系,为依法行政创造法律条件。5现存的行政执法体制不顺。具体表现为:第一,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从法理上说,执法主体只能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能拥有执法权,然而目前行政执法主体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现象并不少见,以政企不分为例,工商部门管市场,又办市场;城建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自己也搞城市建设,并进行自我质量监督,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局面,人为形成监督不力。第二,行政执法部门纵向集权,部门壁垒,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结果造成执法工作相互掣肘,办事效率不高。第三,管理系统交叉过多,职责不清,客观造成行政执法者不作为、乱作为。与此同时,我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已有了长足进步,但是整体素质仍然不高。目前由于行政执法者素质不高产生的问题也很多,如有法不依、越权执法、不作为违法、乱施处罚等问题不断出现,既有不懂法执法体制,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走综合执法之路。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是通过明确政府机关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落实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实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目的。同时,要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其关键是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奖惩、辞退等具体制度,形成“能者上、平者(四)行政监督方面6目前,虽然我国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体系,这一体系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自身的监督、党的监督以及新闻舆论、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方面的社会监督。应该说,我国的监督体系还是比较全面和严密的,然而实践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却有力地证明了行政权力监督乏力,监督体系存在着缺陷。这其中有立法方面的原因,也有监督机制上的原因。立法方面主要是缺乏监督的法律规定,以致使人民群众等一些社会监督流于形式而得不到落实,监督机制上主要表现为有些监督机构缺乏必要的独立性,直接影响其监督作用的发挥。三、依法行政的对策行政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它必须牢牢的置于法律的监督和控制之下,依法行政不仅仅是行政机关及公务员依照法律管理社会事物,更重要的是执法管理者同时也要受制于法,使整个社会处于法律的控制之下。依法行政需要一个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根据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现状,推行依法行政,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强化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使领导干部自觉的在法律意识的引导下运用法律去管理社会事务,真正的由行政统治转变为行政服务;抓紧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全体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改变崇拜权力、漠视法律的观念;把人民的权益置于7最高地位,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使权力的最终行使是为了保护权利。(二)完善行政组织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这是一个自成系统的庞大机构,要使这个整体按照一定的目的与规则运行,去行使好人民交给他的权力首先应保证它自身的科学性、高效性和自律性,这不仅需要管理者自觉提高各方面素质,还需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的组织法,依靠法律迫使管理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以保证整体水平。(三)行政公开,从行政程序上控制行政权力的滥用。权力滥用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法律很少规定行政机关公开其文件、权力的内容,又没有公众所知的行政程序,逐渐形成了“内部行政”“秘密行政”的习惯,这在客观上为一些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幕后交易提供了温床。行政程序法意味着行政管理程序化,任何违反程序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也从法律上迫使行政工作增加透明度。使权力的主体公民充分了解涉及公民、法人权益的行政内部工作制度及程度,增强公民守法意识和对违法行政的监督意识。(四)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提供依法行政的坚强保障。严格依法行政,必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行政系统的内部的层级制度和专项监督,同时要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机关内部投诉案受理制度和执8法过错追究制度等各种监督制度,并把层级监督与纪检、审计、财政等专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保证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善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注意摆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人民群众的监督,可以发现和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可以体察民情民意和群众疾苦,还可以向群众宣传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三是重视舆论监督,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摒弃害怕“民告官”的思想和丢面子的错误认识对那些违法乱纪的单位和人员要敢于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注意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系统自我纠正错误的功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的或不正当的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才会不断取得进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会实现。(五)法律宣传必须真正到位。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不仅要提高公民守法意识,而且要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要扭转过去重讲义务轻讲权利的普法方式,要让大家明白法律不仅仅是用来惩戒的条文,同时也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总之,依法行政正在逐步向良性方向发展,但是在立法和执法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应分析依法行政的现状,研究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从而实现依法行政的公开、公平、公正。9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2]《行政处罚执法手册》[M];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3]谢尚果:《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政问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6年。[4]张民锋傅斯来:《当前行政执法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N];法制日报,2007年[5]李琦:《中国依法行政的现实制约及其对策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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