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发展价值向度内容提要:社会的发展不仅是一个真理问题,而且也是一个价值问题。突破机械社会进化论思想束缚,正确看待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关系;从自然、人在何种程度上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在何种程度上满足自然、人的发展需要等两方面来把握社会发展的价值标准;明确社会发展的价值导向:发展生产力、注重人民性、提高文明水准、崇尚真善美,从而更全面、更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发展。关键词:社会发展价值向度价值导向一、问题的提出人类社会特别是近代社会发展速度之快是惊人的,伴随社会的快速发展,物质财富急剧增长,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一些社会问题、人类与自然的矛盾问题却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严重,产生此种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在对社会发展的价值向度的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即没有认识到社会的发展不仅是一个真理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价值问题,忽视了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社会发展不仅仅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自然演进的客观过程,是一个因果联系的历史过程,同时也是社会主体不断进行创造活动的过程。社会发展与社会主体的需要满足和实践活动密切相关。然而,唯科学主义思潮、社会学中科学的价值,贬低了人文精神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忽视自然生命的意义。社会发展价值向度的偏离,从现象上看,是“重物轻人”;从实质上看,是拒斥社会发展中的价值主体,社会发展中的主客体价值被贬;从效果上看,前所未有的物质文明给社会主体造成空前的精神匮乏。正如马克思所指“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47页。)使人的自由和谐全面发展遭到严重破坏,人的真正解放成为不可能。二、社会发展价值向度的矫正要实现人的真正解放,必须矫正社会发展价值向度的偏离。如何矫正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向度的偏离呢?需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思想认识问题。1|、突破机械社会进化论的思想束缚,变“重物轻人”思想为“重物又重人”的思想。社会发展不能没有丰富的物质,但又不能仅限于对丰富物质的占有,否则易使人陷人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的泥坑,忽视人自身的价值与人的全面发展。恩格斯强调指出,社会发展应包括“物”的生产和“人”的生产两方面。“人”的生产更为根本,因为“物”的生产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社会发展中忽视人的价值,缺少人的文化含量和人文品格,那社会发展就会变成畸形。其二,正确地看待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关系。两者虽有区别,但又是统一的。它们均属人类精神的有机整体,不可片面地夸大一方,否定另一方,而应该使两者有机地联系起来,即在弘扬科学精神的同时,不可忽视人文精神。以美国科学哲学家T·S库恩为代表的历史主义学派认为,科学本质上是一种人文事业,科学的提出和评价,首先就取决于社会的文化背景,没有一定的文化背景,不可能有科学的提出。马克思早就说过:“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当然,我们强调两者的统一,决不意味着贬低科学技术的意义,因为我们所反对的是科学中心主义,而不是科学技术本身。其三,深刻认识私有制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性,确信共产主义理想社会,这是矫正社会发展价值向度偏离之根本。造成社会发展价值向度偏离,与其说是科学技术,不如说是科学技术背后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因为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不存在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没有自主性可言。“说技术具有一种独立的、对人常常是有害的势力,这种哲学我们认为是用人的欲望来解释技术,是对责任的逃避。”(注:萨克塞:《生态哲学》第36页,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而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里,如马克思所说:“科学通过机器的构造驱使那些没有生命的机器肢体有目的地作为自动机来运转。这种科学并不存在于工人的意识中,而是作为异己的力量,通过机器向工人发生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08页。)这使得资产阶级把社会的发展看作是利用科学技术,不断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的过程,从而从根本上忽视了人的自身全面自由发展。而只有当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时,才能从根本上克服人被自己所创造的物质财富的奴役,增强社会发展的主体性效应,才能归正社会发展的价值向的实证主义和理性主义把社会发展简单地定量化、实证化,一味最终实现社会主体人的全面发展。正如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所指出的,“社会瓦解,即将成为以财富为唯一的最终目的那个历程的终结,因为这一历程包含着自我消灭的因素,……这即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形式上的复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398页。)其四,科学把握社会发展的价值标准。所谓社会发展的价值标准是指自然和人在何种程度上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社会发展在何种程度上满足人的发展需要等两个方面。从自然和人在何种程度上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说,主要是指:第一,人的发展。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没有人的发展,社会发展无从谈起。人的发展主要有三个内容:一是人的基本需要的满足;二是人的素质提高;三是人的潜能发挥。首先,人的基本需要的满足。这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先决条件,也是人发展的永恒动力。人的基本需要主要包括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两大类。物质需要指人们对吃、穿、住、行等方面的物质资料的需要,这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基础,也是人的全部需要的基础。精神需要指精神生活需要或心理需要,其本质上是人的需要在头脑中的反映。只有当人的这两方面需要不断扩大、提高,追求需要的实践活动越广泛、越丰富、越充实时,社会的发展才有可能,社会的发展才获得无穷的动力。其次,人的素质提高。人的素质包括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内容。人的发展从根本上来说,体现为素质的提高,高素质是人的发展根本尺度,没有人的素质提高,人的发展是抽象的、表面的、虚假的,只有当人的素质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说明人的发展,才使社会经济发展有了扎实的根基。再次,人的潜能发挥。所谓人的潜能是指人们认识、理解、有意识地干预和规划其所处的现实世界的变迁能力。它既包括人自身现实的各种能力,如人的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工作能力、预见能力、控制能力、爆发能力、持久能力、洞察能力等等。人的潜能发挥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是被压抑着的,这是历史、环境条件的局限造成的,这种局限性在阶级社会主要表现为一定阶级的局限性。在阶级已消灭的社会里则表现为生产力发展以及由此决定的物质条件、生活环境、教育发展程度的局限性。可见,人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需要一个历史过程,只有逐步克服历史、环境的局限性,人的潜能才可能真正地充分地发挥出来。人的潜能发挥对人和社会的发展有积极和消极两种客观效果。对于起积极作用的人的潜能发挥,社会应予以支持,因为它有利于社会和人的发展。相反,对于起消极作用的人的潜能发挥,社会应予以抵制。人的潜能的充分发挥是人的发展最高阶段,也是社会发展的最高期望值。第二,自然的发展。自然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没有自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就失去了物的基础。马克思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肯定了自然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他说:“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指自然条件——引者注)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产生的变更出发。”强调(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3—24页。)斯大林也明确地肯定了自然环境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构成部分,它虽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但却是社会发展经常的必要的条件之一,自然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物质资料,它的价值性首要表现在资源性上。自然对社会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由于自然的发展不属于自然界自身的自我发展,相反,在很大程度上是人参与的,是通过人的实践来实现的,所以,自然的发展主要是指人如何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使其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从社会的发展在何种程度满足人的需要来说,主要是指:第一,社会为人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这其中主要指,社会要为人的发展提供必备的条件,诸如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以及卫生、医疗、住房、交通、安全、保险等条件,这是人发展的保证。第二,维护各国、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与和平。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不能以经济剥削、政治控制和文化压迫去阻碍他国或其他民族的发展。要尊重各国、各民族人民的文化个性、价值观念和价值选择。换句话说,作为国际社会本身要为各国和各民族的发展提供宽松环境,为其健康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三、社会发展价值导向要实现人的真正解放,不仅要矫正社会发展价值向度的偏离,而且必须提出正确的价值导向,没有这,社会的发展仍然是被动的。社会发展的正确价值导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其一,发展生产力。生产力是社会存在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马克思指出:“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的状况。”(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4页。)列宁说:“生产力状况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准。”(注:《列宁全集》第32卷,第224页。)生产力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变革,从而最终决定社会的发展,所以,要使社会得到发展,从根本上说,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邓小平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既是显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标志,也是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要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3页。)正因为如此,所以,作为新兴的社会主义制度,首先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7页。)其二,注重人民性。历史唯物主义告诉人们,社会历史是一个自然过程,是按照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发展着的。这个客观规律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这里生产力是最终决定因素,而生产力系统中,首要因素是指占人数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他们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制度变革的决定力量。因此,社会发展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有利于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始终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正因为如此,邓小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社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实质就是坚持人民群众利益为上、为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就是坚持社会发展人民性的具体体现。在“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这三个“有利于”标准中,邓小平将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点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力观点、群众观点有机地统一起来,并把发展生产力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内在地联系起来。同样,邓小平在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论述中,始终贯穿着为民、富民、利民的重要思想,把这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其三,提高文明水准。文明是社会发展的综合尺度,它是一个综合概念,具有整体性特征,它包括制度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等三个方面,所谓制度文明主要指表明社会性质的根本制度,也包括从属根本制度的具体制度。制度文明标志社会性质的优与劣、先进与落后,它说明人们自由、平等和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解放程度。恩格斯在谈及国家出现的文明意义时说,“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2页。)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都是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的总和,它包括生产力的状况、生产规模、社会物质财富积累的程度、人们日常物质生活条件的状况等。精神文明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精神生产发展水平及其积极成果的体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积极成果,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因为从根本上说,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本身是人类活动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不要说社会发展不可能,就是社会本身的存在也不可能。马克思主义认为,一方面物质生产决定精神生产,它既为精神生产的主体人提供生存的物质资料,又为精神生产的对象、手段及成果提供了载体;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