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基本概念我国农药管理条理规定: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包括六个方面:1.预防、消灭或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2.预防、消灭或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3.调节植物和昆虫生长;4.用于农业和林业产品防腐活保鲜;5.预防、消灭或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传染疾病的有害生物;6.预防、消灭或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林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一、农药的分类1.按原料的来源及成分分类无机农药:主要由天然矿物质原料加工、配制而成的农药,又称为矿物质农药。其有效成分都是无机的化学物质。有机农药:主要活性物质由有机化合物组成,且大多数可用化学合成制备的一类农药。通常又可据其来源及性质分为:植物性农药;矿物质农药;微生物农药及人工合成的有机农药。2.按用途分类: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杀线虫剂、除草剂、杀鼠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按作用方式分类这种分类方法常指对防治对象起作用的方式,常用的分类方法如下:(1)杀虫剂胃毒剂只有被昆虫取食后经肠道吸收进入体内,到达靶标起到毒杀作用的药剂。触杀剂通过昆虫体表(常指昆虫表皮)进入昆虫体内后起到毒杀作用的药剂。熏蒸剂以气体状态通过昆虫呼吸器官进入体内而引起昆虫中毒死亡的药剂。内吸剂使用后可以被植物体(包括根、茎、叶及种、苗等)吸收,并可传导运输到其它部位组织,使害虫吸食或接触后中毒死亡的药剂。拒食剂可影响昆虫的味觉器官,使其厌食、拒食,最后因饥饿、失水而逐渐死亡,或因摄取不足营养而不能正常发育的药剂。驱避剂施用后可依靠其物理、化学作用(如颜色、气味等)使害虫忌避或发生转移、潜逃现象,从而达到保护寄主植物或特殊场所目的的药剂。引诱剂使用后依靠其物理、化学作用(如光、颜色、气味、微波信号等)可将害虫诱聚而利于歼灭的药剂。(2)杀菌剂保护性杀菌剂在病原菌接触寄主或侵染寄主之前施用于植物体可能受害部位,以保护植物不受侵染的药剂。治疗性杀菌剂在植物已经感染病菌后,可用一些非内吸性杀菌剂,如硫磺直接杀死病菌,或用具有内渗作用的杀菌剂,可渗入到植物组织内部,杀死病菌,或用内吸杀菌剂直接进入植物体内,随着植物体液运输传导而起到治疗作用的杀菌剂。(3)除草剂输导型除草剂施用后通过内吸作用传至杂草的敏感部位或整个植株,使之中毒死亡的药剂。触杀型除草剂不能在植物体内传导移动,只能杀死所接触到的植物组织的药剂。选择性除草剂即在一定的浓度和剂量范围内杀死或抑制部分植物而对另外一些植物安全的药剂。灭生性除草剂在常用剂量下可以杀死所有接触到药剂的绿色植物体的药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