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研究1-5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策略研究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二○○四年八月2目录一、战略背景(一)我国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现状1.我国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现实基础(1)初步建立了科技研发与技术标准协调发展的法律依据(法律基础)(2)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问题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环境基础)(3)初步建立了技术标准研究体系和科技研发体系,提供了平台基础(4)科技研发取得了大量科技成果和专利,为技术标准提供技术基础2.存在问题(1)大量科技研发成果没有转化为技术标准,技术标准科技含量偏低(2)多数技术标准还不能及时反映科学技术进步的最新趋势,技术标准的技术水平落后(3)技术标准没有发挥出在科技成果和现实生产力之间的桥梁和催化剂的作用3.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1)技术标准制定与科技研发主体不相关(2)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过程不融合(3)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联系的渠道不畅通(二)国外主要发达国家的经验与启示1.国外促进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状况(1)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国际背景(2)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各国基本状况2.经验与启示(1)欧、美、日、加拿大等国在标准化发展战略中十分强调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的协调,以便促进国家、产业和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提高(2)建立坚实的政策法规支撑体系(3)政府鼓励、支持民间组织的各级标准化协会承担标准化工作(4)注重技术升级和技术标准对产品市场开拓的作用(5)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标准合理结合,较好地解决了技术推广、扩散促进产业技术进步与投资科技研发获得合理回报的关系(6)形成科技研发与技术标准的内化机制(三)协调发展策略的需求31.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必要性2.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紧迫性(四)策略设计的依据1.不同的经济体制背景下技术标准和科技研发二者之间的关系2、实现二者协调发展应把握的原则(1)应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协调发展(2)应与我国经济水平发展相一致(3)应符合我国科技发展战略的要求(4)应与我国创新体系的建设同步3.实现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条件和特征(1)协调发展的条件(2)协调发展的特征4.协调发展的模式分析及选择(1)促进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各种模式(2)我国促进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模式选择5.可转换为技术标准的科技成果(1)具有可转换性的科技成果其内容必须具有适宜于制定为重复使用或共同遵守技术要求的性质。(2)具有可转换性的科研成果必须同时具备向技术标准转换的内在要求和外在条件。(3)可转换为技术标准的科研成果范围,6.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和专利的关系二、协调发展策略(一)策略设计的原则(1)国外经验与国情结合原则。(2)突出重点与兼顾整体结合原则(3)现实与未来趋势结合原则(4)可操作原则。(二)协调发展模式(三)策略目标1、最终目标2、主要标志3、阶段目标及其实现标志4(四)协调发展的重点1.协调技术标准政策与科技研发政策2.构建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交互衔接平台3.逐步完善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机制(五)具体任务(1)将技术标准作为国家知识创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使技术标准体系与科技研发体系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3)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畅通渠道。(4)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下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机制。(六)协调策略实施的主要障碍1.促进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关系协调观念陈旧2.缺乏市场条件下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有机结合的动力机制3.促进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有机结合的保障不够4.促进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关系协调的机构支撑能力低5、信息交流不畅三、协调发展策略的实施(一)策略实施的步骤1、实施步骤(1)第一步,紧密关系阶段(2005—2010年)(2)第二步,理顺关系阶段(2010—2020年)(3)第三步,提升关系阶段(2020年以后)2、具体措施及建议(1)协调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政策(2)构建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交互衔接平台(3)逐步完善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机制(二)实施协调策略的领域部署1、我国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领域实施的路径设计2、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重点方向(1)制造业科技发展重点及其技术标准发展方向(2)农业科技发展重点及其技术标准发展方向(3)能源、资源与海洋科技发展重点及其技术标准发展方向5附件:技术支持报告1、技术标准和科技研发相互关系及协调机制理论研究分报告2、国内外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状况与案例分析研究分报告3、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策略研究分报告4、会议纪要汇编5、研究论文汇编6一、战略背景(一)我国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现状1.我国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的现实基础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的环境和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在培育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关系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为形成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之间的协调关系提供了发展基础。(1)初步建立了科技研发与技术标准协调发展的法律依据(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科技部最近出台的一系列关于科技计划、科技成果管理计划改革以及关于科技评价方法改革的新政策,明确体现了科技研发与技术标准协调发展的重点,强调了技术标准在科技研发、科技成果管理以及科技评价中的作用,这使得我国科技研发与技术标准的协调发展有了政策法规的支撑。(2)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问题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环境基础)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改变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两者联系不紧、脱节严重的局面,通过逐步培育促使两者形成相互促进的协调发展关系,已得到我国社会各界(政府、产业界和中介机构)的关注和重视。“十五”期间,在科技部新立项的课题中要求将技术标准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加大了技术标准研究的投入,并为了加快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技术标准,从机制上提供了一定的保证,如建立了技术标准转化的“快速通道”;同时,更加强调技术标准科技含量的提高,加大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研制的支持力度。注:国家科技投入中每年用于标准研制的经费均超过1亿元;2002年科技部将全面启动的12个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与产业化示范科技专项如: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和软件、信息安全与电子政务及电子金融、功能基因组与生物芯片、电动汽车、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等都属于高新技术的范围。这些专项同时也是我国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研究的重点支持对象;不仅这些科技专项都确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目标,而且国家还把技术标准研究单独作为重大科技专项之一。这种对科技研发与技术标准协调发展的重视是前所未有的。在科技部12个重要科技专项中均将技术标准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3)初步建立了技术标准研究体系和科技研发体系,提供了平台基础7我国标准化的研究机构日臻完善。目前我国已有26个标准化研究院所,259标准的覆盖范围也空前扩大,基本覆盖到了各个产业、行业和产品种类;截止到2002年底,国家标准累计已达20206项,备案实施行业标准1439项,地方标准10882项;258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聘请了2.7万名专家参与技术标准的起草工作【11,13】。目前的标准化研究体系为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现实条件。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科研院所、大学为龙头,企业研发迅速发展为格局的科技研发体系。我国的科研体系主要是以大学和科研院所带动,科研院所产生的成果占我国科研产出的大部分,但是随着近年我国企业的迅速成长和对科研的日益重视,我国企业逐步承担起科技研发的重担。截止到2002年【12】,全国共有普通高校1552所,比上年增加了156所,其中本科院校644所。全国共有研究生培养单位720个,其中普通高校407个,科研机构313个。在校研究生65.13万人,比上年增加15.03万人,增长30%。这为我国的科研产出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根据科技部的统计,“九五”期间,我国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约15万项。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科技数量增加速度不断加快。根据国内1200多种正式出版的学术和科技类期刊发表的论文数量统计,1991~1997年我国国内论文数量由1991年的9.4万篇增加到1997年的12万篇,增长了28.0%,年均增长率为4.2%。从国际范围看,我国的科技论文被三种国际检索工具收录的数量也是连年上升,从1992~1997年,年均增长13.8%,到1997年占世界论文总数142.46万篇的2.5%,首次跻身世界前十位【51】。这说明我国的科技研发可以为我国自身技术标准的形成提供一定的技术保障和支持。出现“二位一体”标准和开发紧密结合的企业和研究机构。我国一些通过合资合作发展起来的产业领先企业,对引进/采用的部分国际先进技术和标准已经具备了消化、吸收和局部创新的能力,它们不仅重视不断增加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活动的资金、人才、信息投入,而且能够把两者紧密结合,让两者充分发挥互促作用。例如,我国的家电企业的采标率在60—80%之间,而我国标准文本采标率只有43.5%,所以家电企业的采标率是比较高的。例如【52】:2000年5月5日国际电工委员会正式采纳中国提出的TD—SCDMA(时分双工同步码分多址)作为第三代移动通信的主要通信标准,这是中国大唐电信公司与美国的CD—MA2000标准和欧日的WCDMA标准竞争取胜的结果;2002年在北京召开的第66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大会上,海尔集团提出的“家电安全测试方案”标准,解决了长期困扰国际家电界的一个难题;浙江苏泊尔集团是8国内压力锅行业第一品牌,它从投产的第一天起就开始执行国家新标准,这一行动让苏泊尔产品具有很高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随着我国标准化事业的发展,我国从事与技术标准和科技研发相关工作的民间机构数量在不断增加,部分行业协会的政府型职能属性正在不断降低,服务、协调和规范性功能正在被强化。在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活动的人员组成中,企业参加人员的比重不断增加,技术与管理知识和经验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得到了重视。在标准化和科技研发活动过程中,科教机构和军事机构的角色正在由主导型向与企业合作参与型转变。根据调查显示,100%以企业为主起草标准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占11%,没有以企业为主起草标准的全国专业化委员会占18%【53】。(4)科技研发取得了大量科技成果和专利,为技术标准提供了技术基础我国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能力和数量都有了长足的进步。科技研发方面取得大量科技成果和专利,研制了一大批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我国科技研发与技术标准协调发展的成果基础。企业在技术市场中已成为最重要的技术供给者。1998年开始,企业通过技术市场卖出技术和提供技术服务获得的经费迅速增加,并在2001年一举超过科研院所,成为最大的技术供给者。2001年企业作为卖方的合同成交额2985亿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比科研院所多了整整100亿元。2001年这一指标超过350亿元,技术市场已经成为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的重要来源。[连燕华,沈竹林,郑奕荣,于浩,科技与经济2004年第1期,企业技术创新与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这主要是集中在大型企业或集团,因为其本身都具有了一定的资金和科研实力,对市场有密切的接触,因此对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有较强的需求和经济动力。例如,海尔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方面做得比较好,利用标准化促进物流整合,整合零部件标准1000多项。海尔制定的内部企业标准往往高于对手的标准,目前海尔集团拥有3000多项专利,并积极推动专利技术转化为企业标准来指导设计、生产和检验,目前产品标准的国际采标率达到87%以上。像大唐电信提出的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TD—SCDMA等就是以企业为主体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我国现行技术标准的采标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截止到2001年底【13】,全国有6268个产品使用了“采标”标志,我国颁发的19744项国家标准中,“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