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为了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对铜陵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促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优化资源配置,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铜陵市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1999]356号)的有关规定和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2]98号)的精神,经铜陵市人民政府同意,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8月开始组织编制《铜陵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研究编制情况作以下说明。一、《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铜陵市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具有铜、金、硫铁矿、水泥用灰岩四大优势矿产。几十年来,矿产资源的开发为促进铜陵市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矿业成为铜陵市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二十一世纪初期,在铜陵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历史时期中,矿产资源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基础。长期以来,由于矿产资源多头分散管理、矿业体系条块分割,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活动缺乏统一规划,造成盲目重复建设、矿产品供需总量失衡、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利用方式粗放、利用率低、破坏浪费严重、矿山生态环境恶化、宏观调控与管理薄弱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制约着铜陵市矿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矿产资源规划,并付诸实施,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安徽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成果要求》等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的要求,根据市政府赋予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的职能,制定《铜陵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本《规划》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铜陵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指导铜陵市二十一世纪初期矿产资源工作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文件,是矿产资源管理、保护与勘查和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本《规划》以2001年为基准年,规划适用期限为2001—2010年。《规划》适用范围为铜陵市所辖行政区域。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规划的指导思想是确定规划目标,部署安排规划任务,制定规划实施的基本出发点,是贯穿规划的主线。本《规划》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和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对铜陵市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统筹规划,以铜、金、硫铁矿、水泥用灰岩四大优势矿产资源为基础,加快矿业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铜陵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充分利用铜陵市位于长江经济带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大力发展矿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二)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1、依据并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本《规划》以《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依据,服从该规划并与同级相关规划相衔接。2、与法律、法规相一致的原则。本《规划》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3、整体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资源效益的协调统一,树立“大资源、大环境、大市场、大地质”的观念,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其他自然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拓宽地质工作服务领域。4、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市情、矿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铜陵市矿产资源形势做出评价,突出铜陵市以铜、金、硫铁矿、水泥用灰岩四大优势矿产资源为基础的发展思路,确定规划重点目标和任务。5、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保护放在首位的原则。6、紧密结合铜陵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正确认识矿业在城市转型期和实现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把握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业的要求,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并将其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7、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根据铜陵市资源特点、区位特点、基础设施条件、市场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的确定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提高规划编制的科技含量,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三、《规划》目标、任务、主要指标及内容(一)规划目标与任务《规划》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管理方式和开发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形成以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产资源要素市场体系,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实现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良性互动,资源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产业发展良性循环;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提高铜矿、水泥用灰岩、硫铁矿、金矿和银矿等矿产资源的保证程度;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逐步形成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开放格局,建立稳定安全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逐步形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衔接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根据矿产资源分布规律和矿业生产力布局现状,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以资源为基础,以后续加工产业为依托,构筑铜陵市“三大矿产开发中心、三大矿业经济区、七大矿业开发基地”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将铜陵市建成全国重要的有色冶金、水泥建材、硫磷化工和黄金生产基地;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努力增强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建设好3~4个集“探、采、选、冶、加工、贸易”一体化的大型矿业集团,实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逐步恢复和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加大环保投入和整治力度,健全矿山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使矿区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本《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开发利用布局与规划分区;提高资源利用率;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调查与监测,落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二)《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由规划文本、30个附表和4幅1:5万规划附图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在结构上由“总则”、“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形势”、“规划目标”、“地质调查评价与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结构调整与矿业权市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和“附则”九个部分组成。“总则”,说明了规划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规划期限和适用范围。“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形势”,分析了铜陵市矿产资源特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矿业发展的经济社会背景以及矿产品供需形势和资源保证程度。矿业和相关能源及原材料加工业是铜陵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形成了有色金属(铜)采选冶加工业、硫磷化工、水泥建材和黄金四大矿业生产加工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规划目标”,提出了矿产资源规划的总体目标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2005年主要目标和2010年远景目标,确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任务、指标,明确了规划基本原则。“地质调查评价与矿产勘查”,确定了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的方向、重点任务,对国土资源大调查和省级规划安排的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项目作了衔接性安排,规划了商业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提出了风险性矿产资源勘查投资形式,铜陵市矿产勘查规划区探矿权控制总数和投资分类规划表,明确了鼓励、限制、禁止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矿种和区域,规划了鼓励勘查区9个、限制勘查区10个及禁止勘查区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确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要求,关于矿业布局提出了构筑铜陵市“三大矿产开发中心、三大矿业经济区、七大矿业开发基地”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的设想,将铜陵市建成全国重要的有色冶金、水泥建材、硫磷化工和黄金生产基地;规划了鼓励开采区7个、限制开采区7个、禁止开采区2个及禁止开采区带;提出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的指标及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的方向和硫铁矿、煤炭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矿业结构调整与矿业权市场”,确立了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制定矿产品结构与技术结构、矿山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方案与措施,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提高矿业的集中度,建成3~4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矿业集团,调整矿业经济的所有制结构,逐步降低国有经济比重,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快矿业领域的对外开放与合作,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现代矿山企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提出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提出了生产矿山、闭坑矿山、矿山环境整治重点工程、地下水监督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任务和政策措施,规划了30个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和建立11个生态示范矿山。“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为落实规划目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从行政、法律、经济、科技等方面制定了保证规划实施的措施。(三)关于规划指标1、需求预测2005年及2010年主要矿产品产量与消费量预测数据主要依据省市有关部门和行业发展规划进行预测的,并加以适当论证。煤炭需求量是以国内生产总值为依据的一元线性回归分析,考虑到技术进步万元GDP能耗降低的因素和水泥产业规模扩大的需求进行预测的;水泥用灰岩需求量是依据规划期内《安徽省建材工业“十五”规划》和铜陵市水泥建材业发展的需求及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上峰水泥有限公司规划的生产能力预测的;铜矿需求量是依据规划期内《安徽省冶金工业“十五”规划》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规划的冶炼铜及电解铜生产能力预测的;硫铁矿需求量依据规划期内铜陵市硫磷化工业发展的需求及铜陵化工集团新桥矿业有限公司规划的生产能力预测的。2、矿产品总量及矿业产值增长率矿产品总量及矿业产值增长率,主要依据“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发展纲要”及三大矿业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进行预测的,铜陵市在规划期实现矿业的跨越式发展,矿产品开采总量与矿业产值实现高速增长。到2005年,矿产品开采总量达2500万吨,年平均增长30%;矿业产值32亿元,年平均增长29%;到2010年,矿产品开采总量达3300万吨,矿业产值42亿元。矿业产值的预测是以2001年矿产品价格基础。3、矿山控制总数《规划》提出,到2005年,铜陵市的矿山总数要在2001年226家的基础上减少20%,控制在170~180个左右。到2010年在2005年基础上再减少30%,控制在120~130个左右。这一指标主要是依据以下几方面因素确定的:(1)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达不到矿山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将逐步关闭;(2)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一致、一个矿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采矿权的要求,很多矿区范围内的小矿山将走整改联合、规模经营之路,减少矿山数目。4、小矿最低开采规模小矿最低开采规模主要根据以下因素和方法综合确定:(1)小型生产矿山的实际开采规模大于《安徽省24个矿种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的,以矿山的实际开采规模确定最低开采规模;(2)小型生产矿山的实际开采规模低于《安徽省24个矿种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的,以标准规定确定最低开采规模;(3)小型未开发利用矿区,与同类矿种已有矿山生产规模及储量规模进行类比,确定最低开采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