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同志在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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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同志在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2009年08月07日同志们:这次现场会,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最近关于加大治超工作力度批示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国务院纠风办、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全国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并出席会议。昨天上午,10个单位介绍的治超经验和做法很好,各地要认真研究和参考。昨天下午,实地观摩了山西治超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大家很受教育,很有启发。今天上午,大家又进行了座谈。刚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李江平同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苏洁同志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卢希同志在讲话中肯定了各地各部门治超取得的成绩,要求大家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配合,推动治超工作更好地发展。这也充分体现了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是做好治超工作的重要保证。下面,结合会议情况,我讲四点意见:一、近年来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6月起,国家九部委在全国组织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2007年,经国务院同意,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三年集中治理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再用三年时间,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构建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几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治理原则,依照九部委《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政策措施,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治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一是路面联合执法机制得到巩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一道,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保持路面执法合力,重点组织开展了针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专项治理活动,并将执法监管范围逐步向农村公路延伸。各地公安部门加强了车辆登记管理,组织大量警力维护治超检测站点交通秩序及治安秩序;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了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管理,及时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初步统计,截至今年4月,全国累计投入执法人员5015.3万人次,累计检查载货车辆近5亿辆,其中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约3355万辆,卸载车辆906万辆,卸载重量累计5315万吨。二是部分地区初步形成区域联动格局。一些省区市加强协作,联手行动,取得较好效果。北京、山西等华北五省(区市)从2007年底起共同开展集中整治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专项行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从今年3月起,组织开展了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安徽、江苏、河南三省七市从今年7月起,启动了代号为“淮海携手行动”的联合治超行动。区域联手联动,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形成治超合力。三是源头监管范围不断扩大。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源头监管的有效措施,将治超工作关口向运输货场和车辆生产源头推移。工商部门积极查处并依法取缔了部分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质检部门组织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进一步强化缺陷汽车召回制度,积极开展治超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山东、山西、陕西等省加强源头管理,实施向货运源头派驻运政人员、向社会公布运输源头监管名单、与货物源头企业签订合法装载承诺书、建立违法超限超载企业“黑名单”制度等监管措施,运政巡查监管范围覆盖各类源头企业2万余个。河南等省的工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行动,把整顿车辆非法改装作为重点,开展了集中拆解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活动。四是立法进程明显加快。在国务院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加快了《公路保护条例》制定进程。各地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依法治超。山西省以政府令颁布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出台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办法》,陕西省出台了《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浙江将治超条例列入了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五是治超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许多地方制定和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层层责任制。陕西等省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一超多罚”制度,对违法车辆、驾驶员、运输企业、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进行多环节惩罚。广西等地路政部门与银行合作,实现治超工作“罚缴分离”。各地认真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的纪律要求,规范执法行为。纠风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宣传部门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今年初,新闻媒体曝光了部分省份存在公路“三乱”行为,交通运输部督促有关地方及时纠正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六是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明显提升。各地加大科技治超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推动治超检测站点的建设,合理调整站点布局,推进检测站点联网互通。交通运输部专项安排15亿引导资金,推进治超站点的建设,经过4年努力,全国建成700多个运转规范、标识统一、功能完备的一类治超检测站点。甘肃等省将治超检测站与新建高速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陕西省90%以上的高速公路和50%以上的普通公路实现了不停车预检。超限运输车辆监控系统、治超检测站远程监控系统和路政管理系统得到推广应用。七是成品油税费改革对于消除超限超载利益驱动起到了重要作用。按照国务院部署,今年以来,取消六项交通规费,逐步有序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实行省内外无差别政策,对在国家“绿色通道”行驶的整车装载、合法运输的鲜活农产品车辆,全部免除车辆通行费,仅去年累计免收通行费就约95亿元。这些改革措施对于降低运输成本、消除超限超载利益驱动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六项交通规费的取消,有效地解决了车辆“大吨小标”难题。八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地通过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治超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一些地方利用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的有利时机,及时调整充实了治超工作机构。江西、云南、河南、辽宁等省份成立了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将养路费征稽机构和人员,成建制转到路政部门,并对治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安徽、福建、山东等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及时将收费站改造为治超检测站,并把部分收费人员充实到治超队伍中。总体看,经过三年集中整治和两年来的长效治理,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主要体现为“三个下降、三个提高、一个基本解决”。“三个下降”是:车辆超限率持续下降,全国干线公路货车平均超限率从2007年底的9.9%下降到目前的6.7%左右;道路货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下降,2008年全国道路货运车辆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2007年降低21%、12%、13%,重特大恶性事故有所遏制;随着燃油税费改革的到位和部分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的取消,运输成本明显下降。“三个提高”是:公路路网好路率提高、公路通行效率提高、道路运输企业效益提高。“一个基本解决”是:养路费改成燃油税后,可以使车辆大吨小标问题基本解决。治超工作赢得了运输业户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不少同志讲,治超是最好的养护,节省了养护经费,治超减少了交通事故,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是科学发展观在公路运输发展中的具体要求。不少规模经营的运输企业呼吁政府要坚持治超、深入治超。全国集中治超工作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凝聚着大家的心血与汗水,每一个难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向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治超工作的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向长期奋战在治超工作第一线、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也代表交通运输部党组,衷心感谢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治超工作的鼎力支持!二、认清治超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尽管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深层次原因尚未消除,长效机制远没有健全完善,治超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难度越来越大。当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需要引起注意:一是进展不平衡。特别是治超工作转入长效治理后,尽管大部分省区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治超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但的确也有一些地区工作有所松懈,治超工作当中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一些地区和一些路段的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反弹严重,有的省市超限率又达到30%以上,个别地区甚至达到40%。二是部分执法人员产生厌战情绪,一些地区治超的执法力度下降。有些地区的公安、交通两部门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三是源头治理不到位。违法超限超载驾驶员记分扣分制度、道路运输市场源头监管制度没有得到全面实施,卸载措施执行不坚决,以罚代管现象普遍,车辆非法改装和车辆生产源头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四是超载车辆严重威胁着桥梁的安全。今年6月份以来,连续出现的黑龙江铁力西大桥垮塌、天津津晋高速公路匝道高架桥垮塌,初步调查的原因都是严重超载所致,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五是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不少地区对造成重特大责任事故和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的车主、运输企业、非法改装企业,没有责任倒查制度,拒检、拒卸、抗法现象,强行冲卡逃逸、聚众抗法、恶意殴打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六是个别地方和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重罚款、轻纠正,以罚代管以及粗暴执法情况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在实施计重收费时,忽视甚至放弃执法监管,执法中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纠正。这里还需要强调的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深化各项改革,对治超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一是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关注点放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加快建设上,这是对的。但有时也容易放松对治超工作的领导,行动不坚决、措施跟不上。这是治超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二是随着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政策的实施,国家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启动了一大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些地方沙石、钢材、建材等运输任务繁重,重型车辆增多,这是正常的,但有时也容易放松管理,使违法超限超载出现反弹。这是治超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三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逐步取消,也容易出现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增多的情况。最近我们了解,取消收费后,不少省份普通公路超限率增加,有的甚至增加到了30—40%。这是治超工作面临的新变化;四是“绿色通道”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三不”政策,也容易使一些农产品运输车辆以假充真、故意超载。既要保证“绿色通道”畅通,又不能出现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是当前对治超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当然,对当前的治超工作,我们既要看到问题和挑战,更要看到有利条件。一是经过六年的有效治理,治超工作得到广泛理解支持,治超政策得到广泛宣传,各项措施的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为下一步治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衰退,外部需求萎缩,当前的公路货运量呈下滑趋势,货车报停歇业增多,这也有利于优化运输结构,淘汰非法车辆;三是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的基本解决,有利于促进车辆核定载质量标准与治限标准的统一;四是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以及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后,运输成本降低,车主负担减轻,合法装载利润得到进一步保障,对于过去提到的“不超不赚钱”不再有市场,治超社会环境趋好;五是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税费改革人员安置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要从改革涉及人员中择优选择部分人员充实和加强路政和治超工作,为健全治超工作机构、充实人员、解决编制问题创造了条件。总之,治超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新问题,凸现了治超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各地各部门要审时度势,认真总结交流推广近年来治超工作的成功经验,变危机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好新形势下的新问题,促进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好的环境。三、全面学习和推广治超工作先进经验这次会议既是现场会,也是经验交流会。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创造了富有本地特色的治超工作经验,值得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山东、陕西等省强化源头监管、实行“一超四罚”的做法;北京市公安、交通两部门联合办公、联合执法、联合建站、联合督查、联合宣传的经验;河南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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