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软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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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软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姓名:吴克传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指导教师:张平20050601论软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作者:吴克传学位授予单位:上海大学参考文献(60条)1.保罗·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萧琛经济学19922.波斯纳.蒋兆康.林毅夫法律的经济分析19833.刘江彬计算机法律概论19924.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20035.洛克.叶启芳.瞿菊农政府论19646.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20037.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19988.彭汉英财产法的经济分析20009.刘茂林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199610.胡国成塑造美国现代经济制度之路199511.寿步.方兴东.王俊秀我呼吁200212.郑成思知识产权通论198613.郭卫华网络电子法律问题及其对策200114.吴汉东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199615.蒋志培网络与电子商务法200116.郭卫华网络电子法律问题及其对策200117.郑成思版权法199018.阮方民欧盟竞争法199819.刘茂林知识产权法的经济分析199620.吴汉东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199621.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200022.寿步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199723.韦之版权法原理199824.李扬知识产权的合理性、微机及未来模式200225.王晓晔反垄断与市场经济199826.SteveHamm.SusanGarlandJusticevs.Microsoft:What'sthebigdeal?1997(01)27.SteveHamm.SusanGarland.OwenUllmannGoingafterGates1997(03)28.JaredSandbergMicrosoft'sSixFatalErrors200029.JaredSandbergMicrosoft'sSixFatalErrors.Bill'smanytrials200030.陈红国外对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下)[期刊论文]-电子知识产权2002(2)31.王先林关注知识产权滥用问题[期刊论文]-安徽科技2004(3)32.吴汉东关于知识产权基本制度的经济学思考法学2000(04)33.梁永池.黑丽知识产权滥用案例2004(02)34.丁道勤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控制--从微软、柯达在华涉嫌垄断谈起[期刊论文]-电子知识产权2004(6)35.肖琪微软风波来龙去脉199836.美法院裁决微软一分为二200037.谢锋的漫画200238.郭懿美美国微软反垄断案对IT业的省思2000(03)39.王迁对技术措施立法保护的比较研究[期刊论文]-知识产权2003(2)40.董炳和版权的权利还是使用者的权利1998(03)41.王迁对技术措施立法保护的比较研究[期刊论文]-知识产权2003(2)42.王先林若干国家和地区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控制[期刊论文]-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43.徐士英.陶旭东美国软件产业反垄断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2000(03)44.冯晓青知识产权法目的与利益平衡研究[期刊论文]-南都学坛2004(3)45.秦珂刍论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法保护[期刊论文]-情报科学2000(3)46.李季国外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法保护1997(02)47.杨华权滥用技术标准的对策--从思科诉华为侵犯知识产权案说起[期刊论文]-企业标准化2003(3)48.唐超华论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期刊论文]-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49.程华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经济学思考2001(02)50.应明我国为什么要立法保护软件知识产权1999(06)51.郑友德.陶双文美国知识产权滥用[期刊论文]-知识产权2001(2)52.胡开忠版权的限制与反限制研究53.王先林从微软垄断案看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控制54.王先林从微软垄断案看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控制55.方兴东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要走出版权激进分子圈套56.微软的大麻烦反垄断史的新进展57.微软未与欧盟达成和解将推修正版操作系统58.比尔·盖茨称中国不可能会出台反垄断法对付微软59.世界上第一台电脑诞生60.旧文重登:盗版有理(及续篇)相似文献(8条)1.学位论文李音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2009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战略逐渐成为各大企业维持其市场垄断地位的有力武器。在当今激烈的科技、经济竞争中,许多大企业在我国市场上的垄断行为都是与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行使分不开的,他们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通过搭售、差别定价、拒绝许可等方式对知识产权妄加滥用,目的是维护其占有优势的市场地位,进而控制其所在行业,形成垄断并从中谋取超额利润。其中,“微软”在我国利用其软件著作权进行的一系列垄断行为就是滥用知识产权进行垄断的典型案例。目前,国际和国内市场上知识产权贸易纠纷频发,知识产权滥用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暴露无疑,比如抑制创新、阻碍技术进步、破坏竞争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等等。另外,知识产权的滥用行为常常披着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外衣,颇具隐蔽性,使竞争对手不易察觉因而疏于防范,这也是知识产权滥用最为危险和最值得警惕的社会危害。我国的民族经济和民族企业也在知识产权大棒的挥舞下遭到了沉重打击,一些国内企业甚至因此而退出竞争舞台。基于这种现状,根据国内外形势和时代背景对我国提出的要求,建立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律规制体系对于保护我国的经济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制现状不容乐观:《反垄断法》虽然已经正式实施,但是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却过于笼统,缺乏具体而可行的法律规定;其他一些与知识产权滥用有关的法律条文又散见于各种法律规章中,不系统也不科学。因此,我国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制缺位显而易见,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立法亟待完善。西方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研究有二百年的历史,许多国家和地区在规制知识产权滥用方面已经拥有科学而成熟的制度结构和立法经验,值得我国加以借鉴,例如美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所制定的指南中将合理原则和本身违法原则分别适用于不同性质的行为:欧盟、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所制定的指南中都将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行为依据不同的性质划分为三类,这既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也有利于当事人对于规则的把握和遵守。经济全球化趋势势必将我国企业更多地推向国际市场,他们可能会对其他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而他们在国外市场上的行为却处处受到严格的反垄断法规制。出于对我国市场竞争秩序的保护,也出于对国际市场上我国利益的维护,我们应尽快建立起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律规制体系。首先,应深化对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规制的认识,确定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原则,明确法律责任,以《反垄断法》为基础,尽快出台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进行单独立法,制定《反知识产权滥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我国应该立足国情,同时顺应国际趋势,对国际先进立法经验充分地研究和借鉴,逐步构建一个以《反垄断法》为核心、以《反知识产权滥用法》为主体、有相关配套法规的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法律规制体系,从而有效地衔接和协调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关系,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秩序的良性运转,力求达到保护创新与充分竞争的平衡发展。2.学位论文徐铮论游戏机模拟器开发中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的适用2005本文主要分五章进行讨论.第一章,引出模拟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反向工程技术存在的法律问题;第二章,简要介绍了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概念、特点、范围;讨论了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兴起和发展,从经济学、法律两个角度出发,论述了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第三章,通过对美国索尼诉Connectix案的分析,阐述合理使用原则如何解决模拟器开发中反向工程技术合法性问题;第四章,结合视频游戏产业发展历史,对索尼案进行法经济学分析,提出并分析权利滥用的概念及合理使用原则对其的限制.第五章,结合中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律实践,确立反向工程的合法地位.同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就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及协调中国《著作权法》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之间的关系提出自己的建议.3.期刊论文丁道勤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控制--从微软、柯达在华涉嫌垄断谈起-电子知识产权2004,(6)近日,一份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历时一年的调查研究报告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震动业界.报告指出,包括微软和伊士曼@柯达在内的多家跨国公司,目前已经在我国市场的相关领域占据了统治地位,这些企业往往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来阻碍或限制市场竞争.报告举例称,微软的操作系统软件目前占据了我国操作系统市场95%的份额,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而伊士曼@柯达此前就占据了我国胶片市场超过50%的份额,在同乐凯合资后,领先地位更加巩固;瑞典利乐公司则控制了我国95%无菌软包装市场,占绝对垄断地位,伊利、光明、三元等国内乳业巨头均使用利乐的无菌灌装生产线及相应的包装材料.4.学位论文阎晓辉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的研究2007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赋予知识产权人合法的垄断权。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制造、使用或销售已获得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知识产品,否则就构成法律上的侵权行为。而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是民事权利,是私权,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很容易被不正当的行使,如许可过程中附加明显限制正常竞争的条件以获取垄断利益,这种对合法垄断权的不正当行使行为违背了自由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是指特定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限制和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既有一致的一面又有冲突的一面。所以,欧美等发达国家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问题做出了相关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垄断权,但拥有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具有垄断地位,即市场支配地位。因为,很可能存在替代技术、替代产品使消费者还有其他选择,使知识产权人无法支配市场。即使某项知识产权使知识产权人占有市场支配地位,这种市场支配地位本身也不违反反垄断法。仅因优质产品、历史偶然性和经营才能而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只要不具有维持或进行垄断的意图,一般不违反反垄断法。另外,因拥有知识产权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知识产权人并不因此而负有许可他人使用其知识产权的义务。我国现阶段的垄断主要有自然垄断、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前两种垄断有其历史原因,而跨国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接连向中国发起知识产权诉讼,我国汽车行业、通信行业、计算机软件行业多为国外公司所垄断。而我国酝酿了多年的反垄断法至今尚未正式通过,仅仅停留在草案阶段。所以,反垄断法的尽快出台,对规范市场经济,加快我国的经济发展,是很有必要的。本文就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问题从理论层面、技术层面做了粗浅的阐述,并对反垄断法草案加以评析和提出自己的建议。5.学位论文尹彬华我国IT产业知识产权反垄断的法律思考2006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有利于补偿知识产品创造人付出的劳动,激发其创造热情,并促进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但是,如果不加分析地允许知识产权人自由行使其权利,则可能会产生知识产权的滥用,从而垄断信息来源、阻碍信息传播、妨害技术进步。尤其在信息科技行业,知识产权在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相应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反垄断问题也将越来越突出。知识经济的发展给知识产权权利限制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影响。在全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强烈呼声中,知识产权权利大有扩张之势,知识产权也沦为发达国家限制和掠夺发展中国家的工具,这种现象在IT产业尤为严重。机制的失衡导致权利限制制度并不能在实践中起到它应有的作用,一系列发生在我国的跨国知识产权诉讼给了我们很大的警示。笔者认为,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需要,一方面,我国应该制定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确保知识经济形态下和谐的知识产权秩序;另一方面,又要避免滥用知识产权构成的垄断行为,给公共利益预留合理空间并维持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入世背景下的我国如何规制日益严重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如何应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频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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