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智慧主讲:李海彬中国人民大学培训学院博士九三中央思想建设中心副主任九三中央教育文化委员会委员第一部分导言依法治国1997年9月,十五大江泽民:“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以德治国2000年6月,江《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补充。2001年1月,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他明确提出了“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政治文明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也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规定。这是我们党在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地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部署,并将它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起,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基本目标。我们要认真研究和积极落实十六大的这一战略部署,以进一步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圣又重来七律和郭沫若同志(1961年11月17日)一从大地起风雷,便有精生白骨堆。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蜮必成灾。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1909-1972)砸烂公检法1967年8月7日,谢富治在斗罗大会说:“我们不能靠抓人的办法,抓人解决不了问题,主要靠群众专政,这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思想”。他强调公安机关只能由“群众监督”,不允许“监督群众”、“镇压群众”,否则就是“苏联那一套”。砸烂公、检、法,毛主席当我面讲过没有十次也有八次”。1967年9月19日,毛在长沙说:“过去好象说,没有公检法就不得了,我一听说公检法垮台了,我就高兴”(当时有张春桥、杨成武、汪东兴陪同)。阎红彦(1909-1967)1909年生于陕西1924年参加革命1952年任四川省委副书记1956年兼任四川省副省长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1959年任云南省委书记昆明军区政委西南局书记处书记1963年兼任云南省政协主席中共八届候补中央委员1967年1月8日58岁含冤去世四十年来家国(1914-1967)卫恒1967年1月8日,有人发现桌子上有一张纸条:“腾波,对不起,我是陈伯达、江青逼死的,你不要难过。”1967年2月中旬,在周恩来主持的怀仁堂碰头会上,爆发了老一辈革命家和中央文革小组一班人的激烈斗争。会上,谭震林再也按捺不住,大发雷霆,对中央文革小组的人说:“你们的目的,就是要整掉老干部。你们把老干部一个一个打光,老干部一个一个被整,阎红彦有什么罪,都给整死了!40年的革命,落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1967年1月30日,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卫恒被迫害致死,时年52岁。(1907-1971)一封署名信66年8月中旬,有人揭发刘少奇的“问题”:一、建国以来从不学毛著,也不传达执行主席的指示;二、自以为可以和毛平起平坐,当最高领袖:64年12月罗瑞卿在人代会讲“以毛刘为首的党中央领”;65年9月,朱德讲,“最高统帅是刘”,不加反驳,还很得意;近年来,每逢十一、五一,报上都是刊登毛、刘两张一样大小的照片,从未见刘有谦虚的表示三、除在“文革”中犯了路线错误外,在历史上有方向性错误,不是真正的马列,不懂得毛思想。四、刘在组织路线方面也有很多错误:不传达不执行主席指示;对主席不请示不汇报,搞独立王国;安插私人,有宗派圈子;包庇坏人。彭真在刘的支持下,非常狂妄,在65年彭德怀去西南前对彭说,“如林彪身体不好,你还是国防部长”。五、攻击养病的老同志。63年5月底,刘在昆明说,“不做工作比什么错误都大”。恩与怨1945年,刘少奇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就是中国的共产主义,中国的马克思主义。”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中共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级以上党委主要负责人7000人,毛主持了这次会议。刘代表中央作了书面报告。大会多次欢呼“毛主席万岁”、“刘主席万岁”。1966年8月5日,毛在中南海贴了一张大字报: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1968年10月,中共中央八届十二中全会批准了江青等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将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消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定。在会上,全体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除了一位女干部陈少敏外,全都举手通过。刘少奇(1898-1969)1898年生于湖南宁乡,1919年参加了五四运动。1920年入团。1921年在莫斯科东方大学时入党。1949年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军委副主席、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1954年一届人大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56年八大会后任政治局常委、副主席。在第二、第三届全国人大会上,均当选为共和国主席兼国防委员会主席。1969年11月12日在开封病故,终年71岁。批林批孔1、1971年9月:全党开展的批林整风运动2、毛见到从林住宅搞到的肯定孔丘、孟轲某些言论的材料,由此想到了“批林批孔”3、73年春毛在一首诗中批郭:“郭老从柳退,不及柳宗元;名曰共产党,崇拜孔二贤。”4、1973年5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正式提出了批孔问题。(1898-1975)儒法斗争在1973年8月5日毛泽东给江青读了这首诗,同时,又对江青说:历代政治家有成就的,在封建社会前期有建树的,都是法家。这些人都主张法治,犯了法就杀头,主张厚今薄古。儒家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都是主张厚古薄今的。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江青别有用心地提出将毛泽东评述中国历史上儒法斗争的谈话内容写入十大政治报告,但主持会议的周恩来表示不要马上公布,“要理解消化一段时间”。百代都兴秦政法与郭沫若1973年夏天劝君少骂秦始皇,焚书事业要商量。祖龙虽死秦尤在,孔学名高实枇糠。百代都兴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毛泽东历史的规律1、开国休养用道家2、盛世集权靠儒家3、乱世重典依法家4、末世纵横多兵家现实的问题1、宪法修改次数太多;2、私法迟迟没有健全;3、刑法等级思想严重;4、法外情理根深蒂固;第二部分法家的历史东西比较东方律法传统中庸(舜)-周公(礼)-荀子-韩非子西方律法传统旧约(君子之约)-新约(小人之约)法家的定义法家的定义,是从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角度说的。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的一家。其学术思想包括法、术、势三个方面。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制的发展也有深远的影响。从阶级的角度来说,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法家的起源有三种不同的说法:1、与少数民族有关;2、与军队军事有关;3、从礼中分化出来;乱世重典在已经取得政权的新兴地主阶级看来,仅用孔孟的正统儒家的思想来进行统治,对他们来说,要完成封建化过程和巩固政权、完成统一天下,其收效甚为缓慢。不能适应当时的形势。在儒家的内部早就分化出一部分激进分子,以顺乎历史的潮流,他们即是由儒家向法家转化的人物,其中孔子弟子子夏即是典型代表。法家先驱可以追溯到管仲(?~645BC)。治齐40年,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对外“尊王攘夷”,对内承认土地私有,发展工商渔盐冶铁;举贤任能,寓兵于民,对人才、兵役、官吏等制度进行全面改革,收到了富国强兵的奇效,从而使齐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第一霸。另一位早期代表子产(约582BC~522BC)在郑26年,作丘赋,铸刑书(前535年,前620范宣子年第一次公布了中国成文法著“刑书”),择贤用能,使郑在晋楚争霸中获得生存与发展。三晋法家1、春秋末年,晋国嫡庶之争中庶子胜出且得到周天子的批准。对嫡长子继承制和礼乐制度也是沉重的打击。2、献公废嫡立庶,引起另一次大内乱。文公复国后,大封非姬姓功臣。3、平公时,晋国大权转移到赵文子等子三家手中。昭公时造成魏、赵、韩三家分晋。晋国之乱使西周以来的宗法制度与礼乐制度遭到了严重的打击。非姬姓贵族与军功贵族的大量产生,要保持自己的地位,只有主张变法革新,制定法律,他们的思想代表就是法家。儒分为八子夏,卫国人,姓卜名商。曾任过鲁国“莒父宰”。晚年在魏国西河设教之时的“善持势”的思想。他总结《春秋》记载的“臣弑君,子弑父”的历史经验教训,认为善于维护权势的君主,应该防范于未然。这一思想比赵人慎到“贵势”的学说要早得多。重视“信”也是子夏向法家转化的起点,这种思想后来为法家所通常使用。子夏还认为,君子的学习就是通过社会实际的生活的体验来达到对“道”的认识。这种思想与法家的重功利是很相似的。这些都说明子夏确实在由儒家向法家思想转化。法水常流子夏最终没有完成儒家向法家的转化,其弟子李悝成为法家始祖。卫人吴起因避祸逃到魏国得李悝信任,后任西河守推行变法,取得成功。吴起还把变法带到楚国,使楚国一度强大。卫人商鞅,继李、吴之后,接受法家理论,带着李悝的《法经》来到秦国,将法家的理论与实践,推倒了一个新高度。郑人申不害长于“术”为韩昭侯所用,实行变法,使韩一度无有敢侵犯者。战国中晚期韩国贵族韩非分别将李悝、吴起、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三个方面,进行总结,成了法家的集大成者。李悝(约455BC~395BC)在战国初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通过“尽地力之教”,实行“平籴”政策,其主张“行之魏,国以富强”,又集诸国刑典编成我国一部较早、较完整的法典《法经》。商鞅(约390BC~338BC)秦孝公即位后深感“诸侯卑秦,丑莫大焉”。下令“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商鞅马上求见,他向秦孝公端出了全部变法图强的设想,两个促膝而谈,“语数日不厌”。秦孝公召集大臣,共商变法大计。甘龙等反对变法“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从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商鞅推行两次变法,立木赏金,取信于民。公元前338年新法被废除内容有三:土地私有,允许买卖;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建立县制,集中君权。申不害(约385BC~337BC)为韩昭侯相,主张法治,尤重“术”,要求君主经常监督臣下,考核其是否称职,予以奖惩,使能尽忠守职。他相韩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使“国治兵强,无侵韩者”。慎到(约350BC~275BC)法家的理论家,曾在齐国的稷下学宫讲学。《荀子非十二子》称他“尚法而无法,下修而好作”,“言成文典,反察之”。主张“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教以观得失”。他还提出“势治”,要君主持权位之势而行法。也说荀子(298BC——238BC)荀子说:“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礼”和“法”同是一种制度,一种秩序,二者的施用本有异曲同工之效,因此“礼”“法”二者可以相提并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陈柱曾说:“法家盖起于礼。礼不足为治,而后有法。礼流而为法,故礼家流为法家,故荀卿之门人李斯、韩非皆流而为法家也。”礼崩法成法家有鉴于周朝封建体制业已崩溃,弊端百出,传统的“礼”再也不能维系社会秩序,于是把“法”从“礼”中分离出来,对应时代的需要,以法的客观、平等、公开等特制,取代了礼的积极性、神秘性,做为治国的最高准绳,是人类政治的一大进展。从王安石到康有为1、变法变谁(1067-1082)2、千古之痛(1898-1898)第三部分法家寓言《史记》:“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韩非曾数以书谏韩王,不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以为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