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税务会计及其职能分离的必要正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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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以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税收法律制度逐步完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职能开始出现分离,企业税务会计已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成为一种自成体系的管理活动。现以税务会计的特点为切入口,来论述企业税务会计的作用,重点分析税收筹划。通过分析交易费用的变化,来说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关键词:税务会计财务会计税收筹划交易费用职能分离2AbstractAlongwiththegraduallybuildupofthemodernbusinessenterprisesystemofourcountryandisgraduallyperfectwiththerevenuefromtaxlawsystemthatsocialismmarketeconomymatcheseachothertheset,thefinanceworkingtalentoftheaccountancyandtaxadministrationaccountancystartsappeartheseparation,thebusinessenterprisetaxadministrationaccountancyalreadyfromthefinancetheaccountancywinstheindependencetocomeout,becomeakindoffrombecomethesystemofmanagementactivity.Taketaxadministrationaccountancy’scharacteristicsastocorrespondnow,discussthebusinessenterprisetaxadministrationaccountancy’sfunction,thepointanalysisrevenuefromtaxplanandprepare.Passtheanalysisthevarietyoftheexpenses,explainthetaxadministrationaccountancyandfinancethenecessitythataccountancyseparate.Keywords:Taxadministrationaccountancythefinanceaccountancy'srevenuefromtaxplansandpreparetotradetheexpensesworkingtalenttoseparate3目录一、税务会计的作用…………………………………………………………………4(一)能够规范企业纳税行为………………………………………………………4(二)能够维护企业合法的税收权益………………………………………………4(三)能够开展税收筹划……………………………………………………………51.征收范围的税收筹划…………………………………………………………52.纳税环节的税收筹划…………………………………………………………5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必要性…………………………………………6(一)分离前后企业的交易费用……………………………………………………6(二)分离前后税务机关的交易费用………………………………………………7(三)分离前后其他会计信息需求主体的交易费用………………………………74浅谈企业税务会计的作用及其职能分离的必要性税务会计是以企业为会计主体,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制度,运用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对企业税务资金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综合反映、监督和筹划,旨在使企业在遵守税法的条件下,及时、足额地缴纳税金并向税务机关提供客观的纳税信息的一门专业会计学科。它与企业财务会计比较,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核算对象。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对象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交易可事项。企业税务会计核算对象则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可用货币计量的涉税事项,即伴随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运动在不同环节形成不同形式的税务资金,如购销环节形成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财产行为环节形成的房产税、印花税,利润分配环节形成的所得税等等。核算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核算方法具有一定的可选性。企业税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企业的涉税经济行为,必须受税法制约,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得任意选择或更改。例如在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上、在坏账准备的计提上,现行企业财务会计依据职业判断做出选择,而税法规定只能按照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应以税法规定为准绳,由税务会计进行必要的纳税调整。核算目的。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目的就是客观地向企业的投资人、债权人、管理者等有关利益集团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其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企业税务会计的目的的则是保证企业及时、足额地缴纳各项税金,既体现了国家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又体现了企业应用税收筹划,降低税收负担,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一、税务会计的作用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运用会计的基本方法和税收的特殊规定,反映、监督和筹划企业的税务资金运动,对保证企业诚信纳税,合法争取税收最大权益有着十分重要意义。(一)能够规范企业纳税行为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到新《税收征管法》修订颁,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收法律制度,企业必须规范纳税行为,无条件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纳税义务包括税务登记、按期申报纳税义务、据实提供纳税信息义务、及时缴纳税款义务和接受税务检查义务。同时,对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企业,还要担当扣缴义务人的角色。另外,由于每个税种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范围不一致,企业又必须根据各个税种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再者,由于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财务会计反映的依据不同,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如企业计提八项减值准备,而税法对相关损失原则上要求具实扣除,并报税务机关审批,对有关准备必须调整应税所得,使得当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必然产生差异等等。对以上纳税事项,企业税务会计依照税收规定有一套独立的处理准则,予以反映和监督,保证企业的纳税行为按照税法要求规范运作,使企业认真、完善、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会计因不熟悉税法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导致纳税成本的上升。(二)能够维护企业合法的税收权益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中规定,企业作为纳税人,既担负着依法纳税的义务,又享有各种相应的权利。如纳税人具有了解与纳税程序有关情况的权利;具有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情况保密的权利;具有申请延期申报、缓期缴纳税款的权利;具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等权利。企5业税务会计利用对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的全面了解,能够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能够开展税收筹划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离不开投资、筹资和收益分配等环节的理财活动,这些环节都伴随着税金的运动。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够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依据税法的具体规定和企业自身的特点,合理筹划企业的投资、筹资和收益分配环节的纳税活动,使企业能够利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达到既依法纳税,又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比如在企业投资方面。企业税务会计可以利用国家税收优惠的区域分布,确定企业的投资地点;利用国家税收倾斜的产业类型,确定投资企业的类型;利用税收优化的组织形式,确定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利用税收抵减免的产品种类,确定投资产品的种类,利用税收抵减的设备产地,确定设备的采购等等,目的就是选择能够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投资理财方案。再如企业筹划资方面,可以利用负债筹资利息的减税优惠,能够极大地降低企业资产重组,使集团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优劣资产实现合理转换,从纳税角度优化各子公司的盈亏,从而减少整体的应纳税所得额。现以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为例,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一步说明。1.征收范围的税收筹划根据《暂行条例》,目前我国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11种商品,分别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如果企业希望从源头上节税,不妨在投资决策的时候避开上述消费品,而选择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流转税及所得税方面有优惠措施的产品进行投资,如摄像器材、音响设备、裘皮制品、移动电话、装饰材料等。在市场前景看好的情况下,企业选择这类项目投资,也可以达到减轻消费税税收负担的目的。2.纳税环节的税收筹划(1)设立经销部、销售公司,适当降低销售价格根据我国消费税法的规定,除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税外,其他应税消费品基本在产制环节征税。针对这一规定,纳税人(生产企业)可以分设独立核算的经销部、销售公司,降低生产环节的销售价格向经销部供货,经销部再以正常价格对外销售。由于消费税多在产制环节征收,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会因此减轻许多。例1某化妆品生产厂家生产的化妆品,正常生产环节的售价为每套200元,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0%,应纳消费税为60元;若该厂分设独立核算的经销部,向经销部供货时价格定为每套160元,则实际缴纳消费税为48元,企业可以节税12元。经销部再将这些化妆品以每套200元的售价对外销售,由于此时处在零售环节而无须缴纳消费税。可见,以较低的钦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但增值税税负不变。目前,这种税收筹划方式在生产化妆品、烟、酒、摩托车、小汽车的行业中应用的较为普遍。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如果压低的幅度过大,就构成了《暂行条例》所称“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行使对价格的调整权。同时,这种行为会随着反避税条款的建立而无法再继续使用。因此,纳税环节的税收筹划一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充分利用现行的法律法规而又不逾越其规定的合法底线。(2)用外购的已缴消费税产品连续生产应纳消费税的产品时,可以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4号)的规定,纳税人用外购已税的烟丝等8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款。如果企业购进的已税消费品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在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时,应一律按6%的征收率换算。具体公式为:不含增值税的外购已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含税销售价/(1+6%)这里注意两点:①当纳税人决定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时,应选择生产厂家,而不应是商家。所谓连续生产,是指应税消费品生产出来后直接转入下一生产环节,未经市场流通。因此,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税额扣除。②当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向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消费品时,应从对方取得普通发票,以获取更多的消费税税额扣除。例2、一小规模纳税人从某厂家购进应税消费品,支付该已税消费品的含税销售额合计500000元,消费税税率30%。若取得普通发票那么允许抵扣的消费税为:500000÷(1+6%)×30%=141509.43(元)若取得专用发票,那么允许抵扣的消费税为:500000÷(1+17%)×30%=128205.136(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企业可根据此项规定,采取与受托方联营的方式,改变受托与委托关系节省此项消费税。①委托加工方式委托他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在本企业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出售。例3M卷烟厂委托N厂将一批价值为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渐丝,协议规定加工费50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M厂后,M厂继续加工成乙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70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500万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类卷烟消费税率为40%。M厂向N厂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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