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联边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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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联边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AG100071-C1213采购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1日1目录第Ⅰ部分投标邀请函第Ⅱ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Ⅲ部分投标人须知第Ⅳ部分合同书格式(样本)第V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第Ⅰ部分投标邀请函3投标邀请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委托就嘉禾联边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第一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五个工作日。一、招标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嘉禾联边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第一标段)2、招标编号:AG100071-C12133、项目类别:服务类4、项目内容:见招标文件第Ⅱ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包含乙级),资质证书的服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区域”类。3、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社会区域”类的注册执业资格(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国家认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包含乙级)企业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10月11日起至2012年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00-4: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150元,标书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3、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上午9:30。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标书时间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上午9:00-9:30。5、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上午9:30。6、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标书时间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上午9:00-9:3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俊芳采购人联系人:张工E-mail:gjjldlb@sina.com电话:020-61101333-1866电话:83371191传真:020-83310183传真:83368286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20楼联系地址:豪贤路193号10楼邮编:510030邮编:510030开户银行:帐号:5第Ⅱ部分采购项目内容6一、项目概况(一)招标内容:包括嘉禾联边项目,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石丰路项目,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105国道以西地块一期,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合计约84万平方米。服务费约133万元。环评报告书须按项目分别编制。(二)服务内容:1)收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基础资料;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告表);3)负责邀请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评审及承担相关费用;4)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等各项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5)负责项目征地、立项到建设各环节的环评服务,并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6)、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手续,负责取得广州市环保局的批文。二、服务要求1、对掌握政策的要求:投标人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丰富的编制及报批经验。2、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本着为采购人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编审工作;同时按时按质提供编审报告,完成报批工作并取得广州市环保局的备案,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或可提供更优的条件:①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服务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所有因为编审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均由中标人自理,中标人应具备相应的硬件、软件支持;如中标人服务考核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再委托评审业务,终止合同并报有关部门。②具有丰富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经验和有资质的各类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服务人员。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中标人需在接到委托书后1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联系,开展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服务工作,及时签订补充协议。5、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从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到取得广州市环保局的批文,7按规定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的,资料齐备后,在90个工作日内取得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文;按规定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资料齐备后,在35个工作日内取得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文。6、招标人对每项委托任务进行考核评分,并按考核评分情况计付环境影响评价费。(合格定义详见环境影响评价考核评分表)7、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的保管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所涉及的资料,应按委托项目建立档案,含书面原件、电子文档及软件文档,妥善保管。8、协议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已接受委托的项目,中标人必须按照协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三、服务项目报价要求1、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收费标准原则与方法,根据招标文件的描述、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等自行报价,并自报下浮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但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2、咨询服务费按合同书相关规定支付。乙方在收到付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等额有效发票。四、对中标人执行协议情况的监督管理1、为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减少风险,招标人将于协议期内对中标人执行协议情况进行跟踪核查。2、中标人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招标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部门反映,并送有关部门处理:(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招标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4)无正当理由委托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8(5)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6)拒绝接受招标人跟踪核查的;(7)不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8)服务质量不合格的。9第Ⅲ部分投标人须知10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2.2“监管部门”是指: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2.5A合格的投标人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5B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有关规定(以中标价格为基数)。11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书2)采购项目内容3)投标人须知4)合同书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必要时,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对于投标人澄清要求的回复,或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采购人均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补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如该澄清或补充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确认,则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27.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13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投标人应按照“第Ⅱ部分”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表》确定的格式填报投标报价及投标下浮率。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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