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庙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制度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考勤内容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二、考核办法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三、考勤规定(一)作息时间要求: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8:00前准时到校。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于2:00前需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4:00后。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12:40,临时会议另行通知。(二)请假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四、奖惩规定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发给满勤绩效奖200元;5次内(含5次)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5元,6—10次内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10元;10次以上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15元;有到校未签到、签退者视为迟到、早退。2、事假每月为3次,超过3次,每次扣10元。3、旷课一节扣50元,每月旷课达2节取消当月满勤奖金;同班语文、数学教师旷课时,搭班数学、语文教师应主动顶课(跨班课程由教导安排),未主动顶课的搭班教师或不服从值日领导安排的教师每节课扣10元,每月达4节课取消当月满勤奖金。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非业务性及其他娱乐活动,检查发现一次扣50元。5、凡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下列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审批)。(1)、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扣10元,因故请假扣10元,无故缺席扣30元。(2)、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0元,无故缺席视为旷课一节,扣50元。(3)、校性活动,如:文艺汇演,庆祝大会,开学典礼,结业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视为上课。6、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日领导相应责任。7、请假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办理。五、教师值班。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六、本制度从2017年2月16日起执行。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