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神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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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神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教学规律办事,实现各专业培养目标,促进学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使学校教学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由办公室会同各部门根据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特点,共同讨论后确定,经董事长、校长审核批准后执行。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不得任意改变。教学计划执行一个周期(学员从入学到毕业)后,办公室对教学计划进行修订,不断充实和完善。办公室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在学期的中下段将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下达各部门,以便做好各项准备。办公室根据教学任务编排教学课程表,把教学任务落实到任课教师。办公室做好各班级的课程协调、汇总工作,并于学期结束前交课程表印发到各部门。课程表排定印发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任意变动。各部门根据教学任务、教学大纲及课程表具体安排全学期的讲课、实验、课程讨论、测验、考核等。及时编排好教学进度,在课程表下达一周后,报办公室批准印发执行。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统一编制的教学大纲,组织好教学工作。目前尚无教学大纲的学科,应根据课程要求,自编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编写后,由办公室组织论证,报董事长、校长批准后统一印发执行。各学科原则上选用相关统编教材,若使用协编教材和自编教材(讲义),应遵照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负责,按程序由办公室组织论证,报校长审核。第三章教学环节各部门应坚持备课制度,共同讨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解决疑难问题,总结教学经验,集思广益,并有集体备课记录,对教学进行检查。努力提高课堂讲授的质量,加强教学法研究,认真精选内容,坚持听课和观摩教学制度。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加强直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严格执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和任课教师报批制度。实验、实习是教学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由资历高、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负责做好实验指导。实验、实习课教师必须熟悉教学目的、要求和方法,学员的实验报告应及时认真批改,实验成绩记入成绩登记册,实验课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理论考试。加强实验、实习条件建设,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实习(操)室,培养学员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和科学思维的基本的方法。学员考试期间,学校成立由校长、副校长、办公室、后勤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监考领导小组,检查监考工作的执行情况,裁定学员的违纪事宜,实行主考教师负责制,监考人员严格遵守《监考规则》。阅卷作业。严格按照标准答案进行,任何人不得干预教师阅卷工作。试卷由办公室封存,以备查阅。考试成绩应严格登记造册,不得随意更改。各学科的学员总评成绩,由各部门综合评定,并填写报表一式三份,于考试后一周内报办公室。第四章学籍管理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其成绩载入学籍表,归入学员档案。考核分考试和考核两种。成绩的评定暂行采用百分制。每学期考试、考查门数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考试成绩评分:平时成绩占百分之三十,考试成绩占百分之七十。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学员按选修课的规定,考核合格,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不合格,没有学分,但可以重修,学分由办公室另行规定。凡擅自缺考者,只能参加下一轮统一考试。学员因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缓考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并注明“缓考”字样。学员实验、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学员要按照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严格执行有关学员考勤的规章制度,无故旷课累计超过50学时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复学和留级学员原已修完的课程,考试成绩在八十分以上,考查成绩合格者应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免修直接参加下一轮统一考试。学员参加考试,考核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考场规则另行制定。学员因特殊困难等原因需中途停学,经本人申请,由办公室审查,报请校长批准,可保留学籍一年。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1)休学学员复学应向办公室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并上交本校所发休学证明;(2)因伤病休学的学员,申请复学时除执行第(1)款规定外,还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学员在保留资格、保留学籍及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第五章社会活动和校园秩序学校鼓励并提倡学员有组织地参加公益活动、生产劳动以及利用节、假日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学员可以有组织地参加各种与专业学习有关的技术服务;参加有利于培养劳动观念和自立精神的社会服务等勤工俭学活动。学校将为此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学校引导学员养成高尚健康的审美情操,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严禁传播、复制、观看、贩卖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学员必须衣帽整洁,举止端庄,严禁穿背心、裤衩和拖鞋到教室或其他公共场所;严禁校园内男女之间有任何不文明举止;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图书馆、阅览室、教室、实习(操)室、宿舍等是学员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对其中的设备,学员有责任爱惜和保护,损坏应按价赔偿,严重者要追究其责任。学员要尊敬师长,尊重教职工的劳动,服从管理。第六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员工工作守则包括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学校的利益为重,为学校的发展努力工作。二、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学校发展保持同步。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十、明确学校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一、职员应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二、职员应服从学校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三、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学校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五、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六、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七、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学校财务;八、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学校形象和风貌的体现;十、学校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十二、执行员工手册;工作时间八不准:一、不准聊天、吵闹;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四、不准唱歌、听音乐;五、不准看闲书、玩游戏;六、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七、不准迟到、早退、旷工;八、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第七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学校《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周六:9:00---12:00迟到、早退或旷工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学校有权予以劝退。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学校有权予以劝退。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但学校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学校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学校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二、休假管理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学校给予相应补助。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校长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办公室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5天者,学校无条件解聘。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全月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办公室备案。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第八章办公室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学校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员工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三、切合学校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学校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四、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职责范围一、办公室管理人员直接受行政人事主管领导,在直属主管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二、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三、负责学校文书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服务。五、负责学校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和学校的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六、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当好领导参谋。七、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如:名片印制、收发传真等。工作规范一、办公室工作规范包括仪容仪表规范、礼仪规范、言语规范、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守则细则执行。二、办公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办公室事务管理一、文书管理制度文件是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是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所制发的具有执行效力的并设有特定版头的文书。本制度中,文件特指学校内外部发文文件;而文书特指内部一般性传阅资料。档案是文书基础上形成的,档案是文书的延续。现把文件、文书、档案统归于文书管理,并对文书管理制度做以下规定。(一)文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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