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营终端人员薪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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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营部成都区终端员工薪资方案一、终端销售队伍是公司实现销售目标及提升品牌的前线突击队,是决定公司销售成败的神经末梢。为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薪资体系,招募、培养和打造一支优秀的终端销售队伍;同时强化店长职责、培养优秀终端管理人才。经征询各分公司意见、并考虑到各地的生活消费水平、最低用工月工资标准及户外行业导购员平均收入水平,对公司专柜店长及导购员工资体系规范如下:二、薪资结构公司直营店店长及导购员的工资构成如下:月工资总额=底薪(包括基本月工资、月超时工资及级别补助)+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每月工资加发20元)+月业绩提成+岗位奖励金+加班工资(主管批准)-代扣代缴项目(个人所得税、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现分述如下:1、底薪:导购:见习、初级、中级、高级;店长:原导购级别导购基础上+店长津贴200元;(副店长:原导购级别导购基础上+店长津贴100元;)级别店员店长津贴副店津贴见习导购/(店长)1A1900/初级导购/(店长)1A11000200100中级导购/(店长)1A21100200100高级导购/(店长)1A31200200100资深导购/(店长)1A31300200100备注:除大型专卖店和旗舰店之外,其他店铺不设副店职位。2、导购及店长提成店长及导购员销售提成分别按照店铺月销售计划及个人的销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该销售额不包括促销及特卖的销售额),按如下比例提取:员工岗位个人任务完成目标率个人销售额的提成比率导购及店长60%1.2%导购及店长≥60%,80%1.5%导购及店长≥80%,100%1.8%导购及店长≥100%,130%2%导购及店长≥130%2.5%团购销售在促成该团购订单的员工间分配销售额,计入个人业绩并按照上述标准计提奖励。3、店长岗位奖励金:对超额完成店铺任务指标的店长,除享受相应的销售提成外,根据任务完成率按如下比例发放岗位奖励金(计算超额销售时均不包括促销及特卖的销售额):员工岗位店铺任务完成目标率店长奖励金副店长奖励金店长100%,≤110%200元100元店长110%,≤130%500元300元店长130%300元200元店长岗位奖励金必须在完成本店当月任务才能领取,不在其它月份累计。举例:某3人专柜在08年5月销售目标是6万,实际完成6万,100%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店长和店员的的销售目标是每人2万。店长实际完成2万。店长的销售提成是:2万×2%=400元,店长的岗位奖励是:200元。该店长5月的提成加奖励总计600元。4、店铺月度奖:对100%完成月度销售目标,神秘顾客暗访合格,按规定完成店铺运营手册的填报。每个店铺奖励200元(这部分奖励不分配给个人,作为店铺活动经费,由店长支配并定期向店员公示支出情况)。三、工作时间及加班的规定:工作时间:由各分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以上海例:原则上规定导购员必须做一休一,即每天工作12小时×15.25天=每月186小时。原则上规定店长必须做六休一,即每日工作7.5小时×25天=每月187.5小时。以北京例:实行每天导班制,即每天早班+中班+晚班,北京直营店大部分店铺实行早班+晚班,部分店铺店长或有新人实习情况,一般安排上中班。每班工作时间:7小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根据专柜实际需要安排加班的,则按照每小时6元计算加班工资,每月加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0小时。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按照基本工资/22.5天×300%计算四、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社会保险补助新进员工试用期最长为3个月,底薪按各地见习导购标准。视其表现可报批获准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见习导购。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公司与员工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按照法定要求为员工该买各项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上海例:外地户口:由分公司在当地办理综合保险,每月每人由单位承担204.8元。上海户口:由分公司负责在上海办理并代扣代缴。按上海市缴纳保险的工资基数为1478元,单位每人每月承担37%,即564.86元,个人承担11%,即162.58元。五、店铺级别及人员配置1、按照各店铺的年度销售规模及个区域的市场情况,公司的自营店铺可分为A、B、C3个级别:A级店铺:店铺面积>200平米、月销售>20万元,正式员工编制5-7名。资深店长1名,中级(含中级)以上导购2名或者以上,销售每预增50万可增加一名导购。A级店铺:80平米>店铺面积<200平米、10万>月销售<20万元,正式员工编制4-5名。资深店长1名,中级(含中级)导购1名或者以上,销售每预增50万可增加一名导购。A级店铺:30平米>店铺面积<80平米、月销售>8万元,正式员工编制3-4名。中级(含中级)以上店长1名,中级(含中级)以上导购1名或者以上,销售每预增50万可增加一名导购。B级店铺,30平米>店铺面积<80平米、6万>月销售<15万元,正式员工编制3-4名。初级(含初级)以上店长1名,初级(含初级)导购员2名或者以上。C级店铺,30平米>店铺面积<60平米、3万>月销售<10万元,人员编制2-3人。初级店长1名,初级(含初级)以上导购1-2名。各地区店铺级别的具体评定标准由直营部商各分公司拟定报公司批准后另行下发执行文件。2、店铺级别制定以07年实际销售业绩为参考依据,根据08年1-3月实际销售进行全年预测设定。08年新开店按照预测销售级别配置导购人员,3个月培育期结束后根据实际销售修正级别。六、其他规定分公司经理有权根据终端实际销售和管理状况,对终端人员进行调动,激励优秀人员的进一步发挥,促进业绩的良性增长,达到终端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连续3个月无法完成公司销售目标的店铺、店长和导购员将被自动降级。分公司自行组织场地进行的临时大型特卖活动执行公司《直营部大型促销、特卖工资发放办法》。七、店长具体职责1.负责公司下达的各项业绩效益指标的完成,包括年度销售收入(分解为月份),店铺费用,利润目标等。2.负责对专店(柜)全部货品和设备承担保护责任,负责专店(柜)的设备、现金、帐务及收银终端的规范管理。3.负责专店(柜)内员工考勤、仪容、仪表和服饰规范的执行,维护店内的清洁与安全,为顾客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4.负责专店(柜)的商品进货验收,商品质量等检查工作,执行办事处下达的促销活动,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专店(柜)的促销方案。5.进行商品陈列与配置,负责对商品动销状态,商圈内价格竞争状态,商品结构组合等情况进行跟踪收集作出及时的信息反馈工作。6.掌握品牌目标顾客的消费需求,做好一周内货品销售预测,进行及时的补货申请。7.负责VIP客户档案的建立,有效进行VIP服务跟进,并处理顾客投诉与建议。8.负责专店(柜)员工培训,把公司的专店(柜)营运体系有效贯彻落实。9.负责对公司ERP系统数据的录入与维护及公司要求的相关信息的上传。八、本薪资方案由营销中心负责解释,自2008-5-1日起开始执行,自执行日起前期所颁布的薪资方案自动废止。编制:营销中心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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