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货币、信用与金融机构授课:涂晓今内容提要马克思通过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的历史分析,揭示了货币的起源,进而第一次科学阐明了货币的本质。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过程相适应,在价值形式发展的漫长过程中,经历了四个阶段: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的价值形式;货币形式。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它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货币的职能是货币本质的具体表现形式,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完备起来的。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种职能。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换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中,授信人与受信人在充分信任并能够履行承诺的基础上,用契约关系赊销商品或借贷资金,并以偿还为条件的特殊价值运动形式。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信用的主要形式有: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和消费信用等。信用工具,是使信用活动得以进行并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凭证。它作为社会资金融通的重要手段,种类繁多,各种工具都有各自的特点。银行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经营存款、放款、汇兑等业务,充当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和货币流通中心。中央银行是发行货币的银行,是政府的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商业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主体,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综合性多功能金融企业。商业银行的业务大致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三大类。我国其他金融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邮政储蓄机构、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典当行等。4.1货币的起源、本质和职能4.1.1货币的起源和本质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过程相适应,价值形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其中包括四个阶段: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的价值形式货币形式1、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简单价值形式,又称偶然的价值形式,指与偶然的交换相适应,一件商品的价值只是偶然地简单地表现在和它相交换的另一种商品上的这种价值形式。用等式表示为:1头绵羊(使用价值、相对价值形式)=2把斧子(价值、等价形式)。处于等价形式的商品,具有三个特点:①其使用价值成为价值的表现形式,成了价值的化身;②生产其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成为抽象劳动的表现形式或实现形式;③在这种商品的生产上花费的私人劳动,直接成为社会劳动。在这种价值形式中,等式两端的商品处于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等式左端的商品“绵羊”处于主动地位,它的价值在石斧这一商品体上相对地表现了出来,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处在相对价值形式上。而等式右端的商品“石斧”则处于被动地位,用它自己的商品体表现出“绵羊”的价值,起着等价物的作用,处于等价形式上。教学资料:等价形式具有三个特点第一,使用价值成为价值的表现形式。即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是用它的使用价值作为价值的表现形式,或者说,它是用自己的使用价值作为价值的化身来表现其它商品的价值。第二,具体劳动成为抽象劳动的表现形式。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本来也是一定的具体劳动的产品,但由于它处于等价形式的地位,成为表现其它商品价值的材料,因此生产这种等价物的具体劳动也就成为抽象劳动的表现形式。第三,私人劳动直接成为社会劳动的表现形式。在商品经济中,生产各种商品的劳动都是私人劳动,同时由于它们都是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部分,因此又都是社会劳动。但是,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性,只有当这种商品能够用于和其它商品相交换时,才会得到社会的承认。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作为能够直接和其它商品相交换的等价物,它所包含的私人劳动,也就成为直接社会形式的劳动。2、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指一种商品的价值已经不是偶然地在个别商品上表现出来,而是经常地在其它一系列商品上表现出来。这一价值形式反映了日益扩大的商品交换关系。在这一价值形式中,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其价值被表现在一系列商品体上,使它真正成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与此相适应,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则是一系列的特殊等价物。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各种商品的具体劳动,现在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各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各种商品交换的比例和它们包含的劳动量的比例已比较接近起来了。商品的价值在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中,虽然比在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中表现得更为充分,但还存在着缺点和局限性:各种商品的价值仍然没有一个共同的、统一的表现,因为每一种商品的价值表现形式,都是一个不同于任何别的商品的价值表现形式的无穷无尽的系列,它们还没有一个一般的、为大家所公认的等价形式。这个缺点表明,在总和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中,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仍然是不完全和不充分的。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的这个缺点,在交换中就暴露出来了。3、一般的价值形式一切商品的价值都通过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来表现,这就是一般的价值形式。从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过渡到一般价值形式是一次质的飞跃,它使商品之间直接的物物交换发展成为以一般等价物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在简单的价值形式和扩大的价值形式下进行的商品交换,都是直接的物物交换,不适应商品交换进一步发展的需要。随着商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某种商品自发地从商品世界分离出来充当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物,于是产生了一般价值形式。在一般价值形式中,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唯一商品,就成了其它一切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成为商品价值的一般形式;生产这种商品的具体劳动,成为抽象劳动的一般形式,它可以和其它一切劳动相对等;生产这种商品的私人劳动,直接当作一般的社会劳动而存在。在这里,商品的价值作为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凝结的这种性质,便完全地、充分地表现出来了。思考与应用:一般价值形式的矛盾一般等价物的出现,克服了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的缺点和局限性,极大地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但是,在这种价值形式中,一般等价物还没有固定在一种商品上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可能是各种各样的。在历史上充当过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有贝壳、布帛、牛、羊、兽皮、盐等等。由于一般等价物的不固定、不统一,随着商品交换范围的扩大而日益显露其不适应性,给商品交换带来了新的困难。随着商品交换的范围突破了地区的界限,适应商品交换发展的要求,一种新的价值形式--货币形式应运而生。4、货币形式当贵金属从商品界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时,它就成了货币,价值形式就从一般价值形式发展到货币形式。●货币价值形式的本质货币形式与一般价值形式并没有本质区别,所不同的地方仅仅在一般等价物已经固定地由金银等贵金属来充当了。金银等贵金属排除了一切其它商品而取得了单独表现价值和抽象劳动以及直接代表社会劳动的独占权。●货币与价格在货币形式中,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是用金银等贵金属货币来表现自己的价值。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商品的价格。因而,商品的相对价值形式便转化为价格形式。处于等价形式上的货币,便成为社会公认的唯一的一般等价物。●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金银能够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并不是由于金银有什么神秘的地方,而是因为贵金属本身也是商品,也具有价值。同时,贵金属还具有最适合充当货币材料的自然属性:一是体积小、价值大,便于携带和收藏;二是不易变质和磨损,便于长期保存;三是硬度小,质地均匀,便于分割和合并。因此,马克思指出:“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思考与应用:货币价值形式的矛盾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表明,货币是商品交换过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发产物,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货币的出现,整个商品世界分成了两极:一极是各种各样的商品,它们都作为特殊的使用价值存在,要求转化为价值;另一极是货币,它直接作为价值的化身而存在,随时可以转化为任何一种有特殊使用价值的商品。这样就使原来商品内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表现为外部的对立,即表现为商品和货币的对立了。货币出现以后,所有的商品都必须换成货币,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才能得到解决,具体劳动才能转化为抽象劳动,私人劳动才能取得社会的承认而表现为社会劳动。因此,货币成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成为商品世界中至高无上的权威。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拜倒在它的脚下,把它看作是决定自己命运的神秘莫测的力量,这种现象叫做货币拜物教。货币的本质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它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表明,货币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商品。作为商品,它与普通商品一样,也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但是,货币又不是普通的商品,而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的这种一般等价物作用使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必须通过货币才能表现出来。因此,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4.1.2货币的职能货币的职能是货币本质的具体表现形式,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完备起来的。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种职能。其中最基本的职能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1、价值尺度指货币充当表现和衡量一切商品价值的尺度,起衡量商品价值大小的作用。货币之所以能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是因为货币自身也具有价值,因而能以自身价值作为尺度来衡量其他商品所包含的价值量。劳动时间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货币充当价值尺度只是外部尺度。商品的价值量是由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来计量的。因此,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内在尺度。但是,商品的价值量不能用劳动时间来直接表现,只能在交换过程中通过等于多少货币间接地表现出来。因此,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价值的外在尺度。它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叫做商品价格。商品的价值通过一定量货币表现出来,就是商品的价格。换句话说,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在价格与价值一致的条件下,商品的价格主要决定于商品价值和金属货币价值两个因素。商品价格的变化与商品价值的变化成正比,与货币价值的变化成反比。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只要想象中或观念上的货币,不需要现实中的货币。因为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只是把商品的价值大小表现出来,并不是实现商品的价值。货币单位及其等分,叫做价格标准。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是通过价格标准来实现的。为了用货币来衡量和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量,货币本身必须确定一个代表一定金属重量的计量单位,这个单位又分成若干等分。这种包含一定重量贵金属的货币计量单位及其等分,就叫做价格标准。价格标准不是货币的独立职能,它与价值尺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与货币本身的价格标准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不能混为一谈。它们的区别是:(1)前者是代表一定量的社会劳动,用来衡量其它商品的价值;后者则是代表一定的金属重量,用来衡量货币本身的量。(2)前者是在商品经济中自发地产生的,它不依循于国家的权力;后者则通常是由国家以法律规定的。(3)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本身具有价值,其价值随着生产货币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而作为价格标准则同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无关。相关链接:价格与价值,价格尺度与价格标准商品的价值用一定数量的货币表现出来,就是商品的价格。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就是根据各种商品的价值大小,把它表现为各种各样的价格。当然,商品价格同货币价值也有密切关系。在商品价值量一定的条件下,商品价格的高低,同货币本身价值量的大小成反比。此外,商品价格还受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的影响。既然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那么价值量不同的商品,便要用不同量的货币(不同量的金或银)来表现。这样,货币(金或银)本身就需要有某种计量单位来表现它自身的量,如“钱”、“两”、“盎司”、“克”等等,就是货币(金或银)的计量单位,称为价格标准。价格标准与价值尺度是不同的范畴。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在商品经济中自发产生的,而价格标准则通常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货币作为价值尺寸,是用来衡量其他商品价值的,是“对外”的,而价格标准则是由国家规定的货币重量单位,是用来衡量金属货币本身重量或数量的,是“对内”的。2、流通手段指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商品流通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在货币出现以前,商品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