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什么是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城市规划则是在现代城市发展的背景下,由社会改造运动、政府行为和工程技术三方面的相互渗透、共同作用而形成的一个综合体。城市规划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和一项重要的社会实践,已经获得学界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基本也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究竟什么是城市规划,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无论在学术领域还是在社会领域,均未获得过统一的认识。城市规划现在所面临着的最重要的问题便是明确其对象、内容、范围及可能的方向,只有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起其自身的基本理论、体系结构及方法,才有可能在社会系统发展中发挥自身的作用。这就是我们在研究城市规划基础理论的开始首先探讨“城市规划”的含义的目的。城市规划,从字面上我们可以将之解释为对城市的规划。由此,我们就有必要从“城市”和“规划”两方面来予以理解。这两者为城市规划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了主、客体的两方面,揭示了城市规划所面对的现象和其环境以及城市规划所凭借的基本方法和手段。但是,“城市规划”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和具体的实践,自然还有自身所蕴含着的意义,这是它千百年来的发展所积淀下来的,而我们今天所承继的就是这种自身意义的扬弃。通常意义上的城市规划,主要是由此而构成的。因此首先需要研究的是在此意义下形成的城市规划的对象,对象的确立是任何科学研究和实践操作的前提条件;其次需要研究的是在此意义下形成的城市规划的作用,只有明确了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和建设过程中所能发挥的和实际发挥的作用,才有可能建立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实。尽管当今世界有将近一半的人生活在城市地域上,对城市的定义也有几十、上百种之多,但由于这些定义往往只是抓住城市的某一特征或仅就某一学科领域的兴趣出发,因此很难获得普遍接受的、比较确定的城市的定义。法国学者P.Pinchemel指出了其中的困难:“城市现象是个很难下定义的现实:城市既是一个景观、一片经济空间、一种人口密度;也是一个生活中心和劳动中心;更具体点说,也可能是一种气氛、一种特征或一个灵魂”(转引自于洪俊和宁越敏,1983)。但是,正由于这些不同学科、不同侧面对城市本质的概括,深化了我们对城市的认识。也许要对城市下一个确切的、完整的定义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我们不妨从这种种“定义”中发掘出一些普遍的内涵,1.“地理学上的城市,是指地处交通方便环境的、覆盖有一定面积的人群和房屋的密集结合体”(F.Ratzel,转引自于洪俊和宁越敏,1983)2.“我们对于城市的定义是:具有相当面积,经济活动和住户集中,以致在私人企业和公共部门产生规模经济的连片地理区域”(Hirsch,1984)3.“……按照社会学的传统,城市被定义为具有某些特征的、在地理上有界的社会组织形式。首先,人口相对较大,密集居住,并具有异质性;其次,至少有一些人从事于非农业生产,并有一些是专业人员(specialists);第三,按照MaxWeber的观点,城市具有市场功能,并且至少有部分制定规章的权力(partialregulatorypower);第四,城市显示了一种相互作用的方式,在其中,个人并非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人而为人所知,这就意味着至少有一些相互作用是在并不真正相识的人之间发生的,而是通过他们所发挥的作用来进行的;第五,城市要求有一种基于超越家庭或者宗族(tribe)之上的‘社会联系’,也许是基于合理的法律(rationallaw)或传统,……”(Bardo&Hartman,1982)4.“城市的法律定义,尽管在不同国家是不一样的,但就其一般性质来说,必须同时具有①密集性——大量的人口和高度的密集;②经济性——非农业的土地利用,即第二、三产业等非农业活动的密集;③社会性——城市中许多‘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相互作用明显地不同于乡村。具有这三个性质的地域叫城市”(山因浩之,转引自江美球等人,1988)5.“都市有四个特质:(1)较充分地享受他们社会的生活和文明。(2)商业和工业中心:有大规模的货品和劳务,以及各种不同的非农业职业。(3)有某种程度自治的人口。(4)孕育文化的中心:可孕育世界文明,保持文明的高度形式”(Sirjamaki,转引自于明诚,1988)6.“城市是一个以人为主体,以空间与环境利用为基础,以聚集经济效益为特点,以人类社会进步为目的的一个集约人口、集约经济、集约科学文化的空间地域系统。就城市的本质来说,是历史范畴,是经济实体、政治社会实体、科学文化实体和自然实体的有机统一体”(李铁映,1986)7.“城市是经济、政治和人民精神生活的中心,是前进的主要动力”(列宁)8.“概括起来,对城市可有如下认识:城市聚集了一定数量的人口;城市以非农业活动为主,是区别于农村的社会组织形式;城市是一定地域中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同范围中心的职能;城市要求相对聚集,以满足居民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需要,发挥城市特有功能;城市必须提供必要的物质设施和力求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城市是根据共同的社会目标和各方面的需要而进行协调运转的社会实体;城市有继承传统文化,并加以绵延发展的使命”(吴良镛,1988)。通过以上的引述,我们可以看到,城市在本质上是一个社会大系统,它的特征是在一定地域上的集聚。在各种各样的集聚之中,最为根本的是人的集聚。城市中所形成的一切关系和现象,都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反映。所谓的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等关系都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一个方面,或者说,是其中的一部分;所谓的城市现象也是人与人关系的外显或物化而形成的人文景观。因此,对城市的认识就有必要从人与人的整体关系中去考察。因此,我们可以说,城市是一个特定地域空间上的社会大系统。这个大系统的形成,具有一定的条件,而这个大系统一旦形成,这些条件就转化为其特色,如:人口与活动高度集聚;以非农业活动为主;周围地域经济、政治、文化等的中心;部分自治;具有市场作用;等等。从城市社会大系统的构成上来看,它可以分解为四个子系统。首先是经济系统,它反映了城市中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资源分配的行为和关系,其次是政治系统,它是以权力的形成、分配和作用为基础的;这两个子系统基本上决定了城市社会系统的性质。另外两个子系统,一是交通通讯(communication)系统。这是城市系统内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媒介和途径,是社会系统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另一是空间系统,这是城市社会中的各类相互作用关系的物化及其在城市土地上的投影,它使城市作为一个重要的大系统能以物质形态而存在,并使各相关系统在物质形态的层面上得到统一。通过对各子系统的要素和结构及各子系统相互关系的分析,通过对城市社会系统形态的把握,这是能够揭示城市的实质和特性的,从中我们能够获得对城市的整体认识。城市是个复杂的大系统,钱学森等人(1990)将这类系统描述为“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对于这样的系统,我们尚难有非常确切的、全面的描述工具和方法。Alexander(1966)所运用的半网格(semi-lattice)结构也只是种简化的途径。在组成城市系统要素之间存在着远为复杂的关系,它们互相交织重叠,共同起作用,它们的互相作用也非因果决定的。这里,为了分析问题的方便,我们人为地将这些子系统割离开来,以此来考察各子系统在城市发展中的意义:1.经济子系统经济是城市的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因素。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过程”。但它揭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一个方面。K.J.Button(1976)指出:“形成城市的原因远比为了获得最大收入的单纯目标要复杂得多”。而T.Parsons等人则认为经济是从社会的其它同类子系统中高度分化出来的一个子系统,是社会的子系统。因此,经济过程发生在具体的社会结构之中(Parsons&Smelser,1984)。H.Hoyt于1939年提出的经济基础理论(EconomicBaseTheory)则将城市发展的原因直接归之于基础产业经济上的发展,认为基础产业发展通过乘数效应,带动了其它产业和服务性产业的发展,提高城市整体的经济水平,促进城市社会的发展。2.政治子系统我们非常清楚地认识到,阶级斗争是有阶级社会中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已经证明,阶级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都与以权力斗争为核心的政治运动的演替直接相关。在现代城市发展中,分散化(decentralization)和大都市区(metropolitanarea)等概念,均与郊迁现象有关,在对此现象的诸多解释中,D.Gordon的观点颇引人注目。他认为,美国城市在1880年代就已出现大规模的郊迁,这是由于该时期以工人罢工为代表的政治斗争已经变为暴力性质的公开斗争,资本家为保护好他们的工厂和生产制度,将工人与动乱及可能的鼓动相隔离,以将工厂从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市迁移到邻近地区的方式对此作出反应,这一过程得到当时铁路建设的支持,成为现代城市分散运动的起点。3.交通通讯子系统我们同样可以认为,交通通讯的运用和发展都是在具体的社会结构中进行的,同时,交通通讯技术的发展又改变了社会结构的组合。控制论的创始人N.Wiener称:“社会通讯是使社会这个建筑物得以粘合在一起的混凝土”。比如,汽车的发明和普及对现代城市的发展已经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W.Ogburn甚至认为大多数社会变革都是由物质文化的变革所触发的(Popenoe,1983)。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通讯技术的发展,则给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Brotchie等人,1985)。B.L.Meier(1962)则以交通通讯的变化来解说城市发展的过程,以此建构了城市发展的通讯理论(ACommunicationsTheoryofUrbanGrowth)。4.空间子系统马克思精辟地指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所需要的要素”。城市社会作为人和活动集聚的场所,也必然是以此作为凭借和依托的,没有城市空间的支持,城市的社会经济活动便无以展开。城市空间是城市活动发生的载体,同时又是城市活动的结果。随着城市活动的改变,原有的城市空间不再适应这些活动的需要,因此就产生了改变空间状况的需求,人们在具备一定条件后便不断将之付诸行动,以达到他们的目的(Alexander,1979)。但是,城市空间也并非是消极地接受这种改造的,人们的需求也总是从既有的空间状况出发并由此而蕴育的,同时它也制约了城市的社会活动,使人的活动必须适应它的可能,经过改造的城市空间也同样规定了此后一段时间中的城市活动。因此,W.Churchill说:“我们塑造了房屋,城市作为一个整体,不仅体现了各子系统对之的支持和作用,而更重要的是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各子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整合作用以及系统与周围地域的社会交往过程,限于本论文的论题和篇幅关系,这里对此不再作进一步的论述,只是想强调一点:城市中的各项要素及与城市相关的各类要素之间存在着多维的、多层次的、非线性的相互制约关系,只有通过对这些要素及相互关系的全面认识,才能真正认识城市现象,而城市规划也正是以此为起点而逐步展开的。以上的讨论只能说是提供了一个对城市进行认识的方法论框架。二、规划的性质在汉语中,“规划”一词有着两层含义,一是作为活动和过程的意思,在英语中对应于planning;一是作为文本和成果的意思,在英语中对应于plan。为了更确切地予以表达,在本论文的讨论中,在前一层意义上使用“规划”这一个词,对于后者,一般使用“规划文本”来表示。规划作为一项普遍的活动,在本世纪中得到了全面的发展,经济规划(或计划)、社会规划、环境规划等在世界各国的政府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规划在各种企业中也是必不可少的经营管理手段,因此,规划在经济学、社会学、决策科学、管理学、建筑学等等学科研究中成为重要的课题。对于规划的定义,理解也并不完全一致,1.“规划作为一项普遍活动是指编制一个有条理的行动顺序,使预定目标得以实现”(Hall,1975)2.“规划系拟定一套决策以决定未来行动,即指导以最佳的方法来实现目标,而且从其结果学习新的各种可能系列决定及新追求目标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