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中对水系统的几点要求和建议一、设计依据:1《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2014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3《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4《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145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7《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8江苏省《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DGJ32/TJll3—20119《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10江苏省《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GJ32/J08—200811江苏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111-201012国家、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其它相关标准和规定。二、审查要点:序号2审查的标准条文(款)审查内容和要求15.3.3利用地下水、地表水资源时,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并对地下水系和形态进行调查评估,不得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当利用地下水、地表水资源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批文。26.7.6产生较大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房、管道等噪声源宜集中布置,并符合以下规定:当产生噪声的管道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时,应采取降噪措施。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基础应采取减振措施。设计图纸上:1.住宅的排水立管不应设置在卧室内,且不宜设置在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当必须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时,应采取低噪声管材。2.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以及水泵机组应设置减振装置。36.9.5住宅建筑的卫生间应采用同层排水系统。卫生间排水系统详图应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公告204号文件要求。49.1.1应制定项目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在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的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基础上,应符合下列规定:1.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新建项目应采取雨水回用措施,雨水收集面积不少于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或项目所有绿化、道路浇洒、水景补充水全部采用非传统水源;2、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lOOOOOm2的新建项目在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中应编制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建设和雨水利用专篇。3.景观用水不得使用市“给排水绿色专篇”和施工图设计图纸中:千十1.应有规划用地面积数据,面积≥20000m2的工程项目应采取雨水回用措施。2.项目当采用雨水回用时,雨水收集面积不少于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或所有绿化、道路浇洒、水景补充水全部采用非传统水源。当雨水回用时,日用蓄水量不小于3天蓄水量。3、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100000m2的新建项目,应编制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建设和雨水利用专篇。4、应说明景观补水采用非传统水源,并查看相应设计政自来水和地下水。4.作为项目配套的游泳池、游乐池、水上乐园、洗车场、集中空调用冷却水等用水系统应采取循水处理措施,减少耗水量。图纸。5、应说明游泳池、游乐池、水上乐园,洗车场、集中空调用冷却水等用水采取了循环处理措施,并查看相应设计图纸。59.1.2给排水系统应合理、完善、安全。给排水绿色专篇,相应设计图纸上:1.给排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水压,分区是否合理,水量和水压应满足用水点要求,并符合GB50015和GB50055的规定。2.生活引用水系统所采取的管材、管道、附件、设备和运行不应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3.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等设施设置应完善。4.应采取避免管道、阀门和设备的漏水、渗水或结露的有效措施。5.应根据当地气候、地形、地貌等特点结合当地政策法规要求,合理规划雨水入渗、排放或利用,合理利用雨水资源。69.1.3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供水安全保障措施。给排水绿色专篇、相应设计图纸上:1.采用雨水回用或再生水回用的项目,各种回用水水质应符合相应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2.非传统水源与市政自来水供水系统不得以任何方式连接。3.非传统水源供水管网及配水设备应设置明显标识;当设取水口时应设置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79.2.1应采用高节水效率等级的节水器具。给排水绿色专篇、相应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表上:选用的卫生器具应满足《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卫生器具用水效率等级不低于2级。89.2.2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设计图纸和主要设备器材表上:1.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2.应选用密被性能好的高性能的阀门。3.室外埋地管应选择适宜的管道敷设及基础处理方式,明敷管道应考虑管道延伸补偿,并合理设置支吊架。4.应有防止给水系统压力骤变的措施。5.水池、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99.2.3应接用途、付费单元或管理单元设置用水计量装置,并符合下例规定:1.住宅、单独出售的公离建筑应接户设置计量水表,且应计量出户。2.公共建筑应接不同的使用功能或付费单元设置分类用水计量装置。3.有非传统水源利用的项目,应安装计量年用水总量的用水计量装置,且按用途分别安装计量分项用水重的用水计量装置。设计图纸上:1.住宅、单独出售的公寓建筑每户应按规定设置用水计量装置。2.公共建筑应按不同的使用功能或付费单元设置用水计量装置。3.游泳池补充水、空调补充水、水景补充水、喷灌系统、雨水回用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和集中太阳能水加热器热媒入口管上等应分别设置计量装置。109.2.4应采用节水绿化技术采用节水浇灌的面积不应小于绿化面积的80%。119.2.5垂直绿化宜采用自动浇灌方式。设计图纸上,垂直绿化应采用自动浇灌方式。129.2.6应采用循环冷却节水技术。设计图纸上:1.冷却水应循环使用。2.冷却塔应选用冷效高、能耗小、噪声低、飘水少的产品。3.应说明冷却塔补水水源;冷却塔补充水宜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4.循环冷却水的水质稳定处理应结合水质情况选择合理的处理方式。139.3.1给水方式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水压。设计图纸上,给水系统是否充分利用市政自来水压力供水。149.3.2应采取防止系统相应出流和用水点水压控制措施。设计图纸上:系统分区和用水点水压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159.4.6场地雨水应实行径流总量控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宜低于55%。设计说明应有场地雨水年径流总量的数值,且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宜低于55%。169.4.8回用雨水的用途应根据可回用水量、用水时间变化规律、水质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雨水回用可用于下列用途:1)景观水体补水;2)绿化用水;3)路面、地面、垃圾中转站等冲洗用水;4)冷却水补水;5)消防用水;6)洗车;7)冲厕用水等。179.4.9雨水回用系统的水处理方案应根据雨水收集范围和回用雨水用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1.当用于绿化、道路浇洒,观赏类水景、消防、建筑施工等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用途时,雨水水质处理可采用下列处理单元或其组合工艺:1)混凝沉淀;2)过滤;3)人工湿地;4)消毒。2.当用于娱乐型水景等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场所,水质要求较高时,可进一步采用氧化法、活性炭过滤、微滤、超滤或其它处理方法,以保证出水水质。3.雨水回用用于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用途时,出水需消毒。消毒方式可采用氯、紫外线、臭氧等。4.同时有回用雨水和再生水时,应根据原水水质指标分别处理,可以共用清水池。189.5.1城市市政再生水管道覆盖范围内的项目应使用市政再生水。给排水绿色专篇应说明项目是否在城市市政再生水管道覆盖范围内。如是,则应使用市政再生水。如市政再生水量满足项目全部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雨水回用。199.5.3人体直接接触的水景不应使用再生水。设计图纸上:1.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水景不应使用再生水。2.对于间接与人体接触的景观用水,如易产生水雾的喷泉等,限制使用再生水,其补水可采用雨水回用水。209.5.4再生水用于绿化浇灌不应采用喷灌设计图纸上:绿化采用喷灌方式时不应采方式。用再生水。219.5.5再生水必须消毒。设计图纸上:再生水应有消毒。消毒方式可采用液氯、二氧化氯、紫外线、臭氧及其组合等。设置清水池时其有效容积应满足消毒所需停留时间的要求。228.2.2扣除自行车库、汽丰库面积后,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m'的公共建筑应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并符合下列规定:1.仅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其日用热水量比例不低于50%。2.仅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提供空调冷、热量,其比例不低于设计状态的负荷20%。3.仅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提供电量,其总功率不应低于建筑物变压器总装机容重的0.2%。给排水绿色专篇应说明本工程是否有生活热水需求,如有则应说明总热水量、热源、热水系统方式等,如可再生能源利用仅用太阳能热水时,其日供水量比例不应小于总热水量的50%,并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定。当热水用量较少的建筑(如办公楼仅卫生间洗手盆供热水、仅供职工食堂热水的建筑等),可再生能源应采用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等。239.6.1住宅的生活热水应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6层及6层以下的住宅,应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超过6层的住宅,应至少为最高供水分区内的每户设置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且应用总层数不少于6层。有热水供应需求的学校、医院、宾馆、体育倌等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由地源热泵系统提供夏季和冬季生活热水时,可不再设置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审查给排水绿色专篇和设计图纸:1.6层及6层以下的住宅,应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6层以上的住宅,至少应为最高供水分区内的住户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且应用总层数不少于6层。2.当屋顶面积不能满足本条规定的应用比例要求,不足部分用户需要在建筑立面上设置太阳能集热器时,如果集热器大寒日日照不满足4小时,或与充分利用市政自来水压力有矛盾时,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不能满足太阳能设置要求的,不足部分可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或其他可再生能源热水器替代。当采用空气源热泵时,应避免对邻居和建筑产生噪声干扰。当采用空气源热泵时,应避免对邻居和筑产生噪声干扰。3.由地源或水源热泵系统提供夏季和冬季的生活热水,并满足热水供应的户数比例时,可不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249.6.2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设计深度应符合《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要求。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是否有集热供热系统原理图,设备平面布置简图,相关参数及计算结果。259.6.3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应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和同步施工。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应符合《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GJ32/JO8规定的要求。设计图纸上:1.太阳能热水系统是否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2.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是否符合《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GJ32/JO8规定的要求。269.6.4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置辅助供热装置。设计图纸上:1.集中式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优先采用燃气、油等辅助热源。2.采用燃气、油等辅助热源时,建筑设计安全措施应符合相关要求。2710.4.2电动机应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其能效应符合《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节能评价值的规定。选用的水泵配套电动机是否采用高效节能产品,效能是否符合《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的要求。287.5.1建筑材料不得采用国家、江苏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宜选用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给排水设计中各类材料选型应符合国家及江苏省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相关要求。不应采用“目录”中限制和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及建筑材料和制品,应选用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推广的建筑材料和制品。三、附录文件: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04号)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第一批)中规定:A、限制卫生间排水横管穿越楼板,原因是:同时发生堵塞,清通不便。需要到下一户家中卸下天花板才能清通。产权不明晰,易起纠纷。限用范围:居住建筑.。应当采用:住宅建筑的卫生间应采用同层排水系统;B限制砖砌检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