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鲁桓公》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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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桓公》读书札记鲁桓公为鲁惠公之子,鲁隐公之弟。鲁国第十五位国君。桓公为惠公正室夫人仲子所生,被立为太子。因惠公去世时尚年幼,由公子息(鲁隐公)即位摄政。鲁隐公被杀后,桓公于公元前711年即位,公元前694年死于齐国,在位18年。读《左传·桓公》部分,给我印象最深的无异于桓公与齐姜的婚姻部分(由于本科专业所致,对于女性形象较敏感),杨伯峻《春秋左传集注》中,《春秋》中对文姜一生全部活动的记载如下:1.桓公三年九月,齐侯送姜氏于欢。公会齐侯于欢。夫人姜氏至自齐。2.桓公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酉,公之丧至自齐。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3.庄公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4.庄公二年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书,奸也。5.庄公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6.庄公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7.庄公六年冬,齐人来归卫宝,文姜请之也。8.庄公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9.庄公七年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10.庄公十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11.庄公十九年秋,夫人姜氏如莒。12.庄公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13.庄公二十一年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14.庄公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癸丑,葬我小君文姜。由此可见,《桓公》部分对齐姜的记载,限于她与桓公的婚姻。第一次记载为桓公会齐侯,娶齐姜;第二次记载为桓公与齐姜之子子同出生(并未直接写到文姜);第三次记载为桓公陪同齐姜归齐,桓公死于齐国。但在《左传》中,记载出现了一些有意思之处。桓公六年:“公之未昏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桓公六年时,桓公与齐姜的长子子同已经出生,《左传》在记载他国之事时将齐姜差点曾被其父许配于郑太子之事写出,以及郑太子关于“齐大非偶”的言论等,不知其意是否暗暗与后面桓公十八年所发生“淫乱”之事有些许关联,毕竟有些过于“意淫”的人认为,郑太子忽是因为早已知晓齐姜与其庶兄的乱伦之事而拒绝婚事的。另,桓公十八年,桓公之死的记载:“公会齐侯于濼,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因齐姜与其庶兄齐襄公乱伦有染,桓公发现后对其诘难,最终被齐襄公指使公子彭生于上车之时刺杀。我由看到这些记载而产生了一些问题和思考如下:1.称谓问题:春秋时诸侯夫人的称谓有多种情况,最多见的是以夫谥加父国之姓,如郑国武姜、卫国定姜;或者是本人谥号加父国之姓,如鲁国哀姜、晋国穆嬴。鲁桓公夫人齐姜却并非被称为“桓姜”,有些猜测是因为以其淫而致桓公死,后人不愿以桓公嗜好称之。然而,文姜之“文”为其本人之谥号,依《谥法》而言:“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学勤好问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愍民惠礼曰文,赐民爵位曰文。”这么看无论依从哪一条,“文”都是一个很高的评价。那么为何对于一个因淫行而致使其夫君死亡的夫人,她所谓盖棺论定的谥号,是“文”这样的评价呢?2.鲁庄公时期多次“会齐”:庄公生于桓公六年,即位时才12岁,此时鲁国再没有一个“隐公”可以为其摄政,故国君尚年少,鲁国命途不明。在《春秋》和《左传》中,《庄公》部分关于齐姜的11次记载,除了庄公二十一年和二十二年关于齐姜薨、葬之外,从庄公元年到庄公二十年,记载文姜多次“会齐”。高方在其《左传丽人谱之齐姜论》(《徐州工程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庄公即位后齐鲁之间的势力消长如下:秋,筑王姬之馆于外。王姬归于齐。(元年经)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三年经)夏,夫人姜氏如齐师。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五年经)冬,齐人来归卫俘。(六年经)冬,齐人来归卫宝,文姜请之也。(六年传)甲午,治兵。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秋,师还。(六年经)九年春,齐人杀无知。公及齐大夫盟于既。夏,公伐齐纳子纠。齐小白入于齐。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冬,浚洙。(九年经)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十年经)十年春,齐师伐我。(十年传)冬,王姬归于齐。(十一年经)冬,齐侯来逆共姬。(十一年传)冬,公会齐侯盟于柯。(十三年经)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十六年经)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非礼也。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国则否。诸侯不相遗俘。(三十一年传)从以上记录可以看出,庄公执政三十三年间,鲁为齐主婚2次,齐鲁合力与他国作战3次,同盟2次,齐侯甚至非礼“献戎捷”1次,而鲁与齐发生战争仅2次,且均在送公子纠回国与小白发生冲突的前后,齐鲁各胜1次,其余时间大体可视为相安无事。而在这期间,所记载的齐姜多次往来齐国,或至于莒,真的是一直被认为的“纵淫欲矣”么?与齐姜有染的齐襄公于鲁庄公八年即死,显然齐姜后来多次“会齐”的行为与“淫欲”无关了。对于这一点,高方在其文章中认为,齐鲁三十余年的基本和平的状态,以及国力日渐衰弱的鲁国基本没有遭受外侮的记录,均与齐姜作为齐国之女,在两位作为齐侯的兄长(齐襄公、齐桓公)之间的多次斡旋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其他一些文章,如《“文姜之乱”异议》(杨朝明,《管子学刊》1994年第1期)、《“文姜之乱”献疑》(刘金荣,《浙江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重识历史上的文姜》(刘洁,《管子学刊》2015年第4期)等,均认为,《左传》中“庄公二年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书,奸也。”中的“奸”一字,实通于“干”字,并引清人于鬯之分析、《国语·晋语》“且不及而言奸也。”、《淮南子·主术训》“各守其职,不得相奸。”等旁证来证明庄公即位后齐姜多次会齐,其实是代表鲁国与齐进行外交方面沟通之事这个说法。以上两点一文所引出的思考,即古人历来所谓“红颜祸水”之说。但我总有疑问,无论妲己、褒姒,抑或齐姜等人,真的能以一人之力而左右国家和政治吗?商纣王、周幽王时期,国家之实力已到强弩之末,君王沉溺于美色而招致灭国之灾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桓公因知晓齐姜与齐襄公乱伦一事而被刺杀于齐,这其中促使襄公下定决心不让桓公归国的原因,真的只因齐姜吗?齐鲁通婚只是一种外交手段,通过非正常方式——弑兄(隐公)而即位的鲁桓公,之所以以“非礼”的形式亲自会齐侯于赢,“成婚于齐”,且后又陪同文姜至齐,其实也有一颗希望求得“结邻国强援”来消解自身不安全感的心。从这一点看来,文姜无非一颗大国政治的棋子而已,她的婚姻中包含着国家势力此消彼长的考量与博弈,女人,往往只是被推到历史的大幕之前的标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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