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引起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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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少年犯案例•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有利于学习,上瘾了就会对学习产生巨大的危害,甚至让青少年因此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家庭、社会、学校,老师、父母、社会上所有的人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义务。•要创设人人正确使用网络。•教师、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使用网络。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的调查分析因特网是现代社会信息交流的先进工具,为我们的工作、生活、学习、娱乐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成为吸纳、交换、传递、品味信息和分享文明进步的大平台。目前,因特网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然而,网络又是一把无比锋利的双刃剑,它既有助于青少年开阔视野,接受前卫观念,关注世界前沿问题,又会传播一些颓废、黄色下流甚至反动的垃圾信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冶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少年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幸和灾难,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从网络引发的犯罪,笔者(长期从事学校管理工作,公立学校管理25年,12年一贯制寄宿制民办学校管理14年)从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预防及对策谈些粗浅意见,但愿对学校管理、家庭教育、教育管理部门研究青少年犯罪以及官大的青少年引起一些思考和启发。非健康触网给青少年带来的犯罪隐患现状•网络以惊人的速度飞速发展,据2009年CNNIC第24次调查数据,我国共有青少年网民有1.67亿人,占网民总体的55.9%,其中未成年网民占55.6%。青少年在网吧上网的比例为57.5%,其中,有48.4%的中学生在网吧上网。在青少年网民中,有9.72%的人有网瘾,也就是1600多万青少年有网瘾。大约87%的网瘾青少年是对网络游戏成瘾。•农村青少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达65.4%,农村未成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高达61.6%。这一系列的数据,既包含了互联网普及程度提高的喜悦,也有对青少年不能健康上网所带来犯罪情况的担忧。•青少年的不健康上网数量的庞大,不仅这些问题在读上面数据时会跃然心头,甚至上面的数据会让我们触目惊心。特别是网络游戏成瘾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所急需的解决措施已是刻不容缓。•当前,网吧已由信息服务场所发展成为公众娱乐场所,上网人员逐渐呈现出多层次、流动快的特点。随着电脑的普及,网络已成为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青少年犯罪,一般是指14到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违法行为。网吧让他们的人生变得灰暗•(案例一):17岁的韩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出生于白银市白银区某乡。今年8月12日,韩某因盗窃自行车被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行政拘留10天(因属未成年人初次违法未执行拘留)。但韩某不思悔改,继续为所欲为,最终品尝了自己种出的恶果。•8月15日18时许,韩某窜至酒泉城区仓后街3号楼下,将住户许某放在窗户下的两根钢管盗走,并以每公斤3元的价格卖给了收购废品的人,获得赃款25.5元。吃饭、吸烟花去部分后,又在某网吧玩了近7小时便花去了所有。次日凌晨4时许,韩某再次来到相同地点,又盗取1根6米长的钢管,结果在卖货途中被巡逻民警抓获。据韩某供述,7月在某建筑工地干活时,他还盗窃同事的小灵通1部,以50元的价格卖了;还有一次在某网吧前盗窃自行车2辆,每辆不到20元卖掉后,所得的赃款都用来吃饭、上网。•(案例二):•16岁的小军(化名)皮肤白皙。今年春天,辍学在家的他被两个“哥们”约到城区上网。在约定地点见面后,两个“哥们”面带难色地问小军:“今天上网的钱不多,咋办?”小军也不知所措。两个“哥们”就让他去拦了一辆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当车开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时,“哥们”抢劫了女司机身上的170元钱和一部手机。按照“哥们”的要求,在家开过四轮拖拉机的小军驾驶着出租车到肃州区某乡后弃车逃跑,此案也很快就告破了。西安8名“90后”将14岁男孩群虐致死•案例三:2010年10月3日晚上10时许,贾利、小高(化名,男,15岁)、小斌(化名,男,19岁)三人在高陵县姬家乡新天地网吧上网时看到了同样在上网的小强,贾利立即电话通知了林欣,并让小高和小斌两人看着,自己到网吧楼下的路口处等林欣,在等的同时,他叫来在附近另一网吧上网的工友小白(化名,男,19岁)帮忙。•接到电话后,林欣也立即通知了自己的朋友小孙(化名,男,16岁)、小魏(化名,男,15岁)、小唐(化名,男,17岁)一起乘三轮车赶到了高陵县姬家乡新天地网吧。找到小强后,林欣等人让小强到外面,小强不同意,林欣便用胳膊夹住小强的头部,强行将小强拉到网吧二楼楼梯口处。在这里,林欣用自己从家顺手带来的一把螺丝刀的手柄对着小强的头部就敲了起来,其他人见林欣动手了就跟着对小强拳打脚踢,贾利则从网吧门口的路边捡了一块砖拍向小强的背部。•之后林欣又用胳膊强行夹住小强头部,与贾利、小白、小孙、小魏、小唐等人人将小强挟持离开新天地网吧,他们将小强强行挟持到西金路东段的陕汽兄弟实业门口后,继续对小强实施围攻殴打。•最后,几个人预谋制造车祸、扔下水井、活埋等手段施暴,制造车祸没有车来、扔下水井没有人敢,就计划活埋,半路上,他们拦下一辆三轮车将已经昏迷的小强带到渭阳路北段合容电器公司北围墙一处野地草丛处扔下,最后致死。•事情的发生是因为小强有一个爱好就是上网,但由于缺钱,他就将林欣家的自行车以200元的价格给卖了。这事很快让林欣知道了,林欣多次向小强讨要自行车都没有结果,最后林欣就提出还他钱,而小强则总是说暂时没钱,等有钱一定还,或找其他理由一再推脱。几次下来,林欣已经受不了了,便对他的一个好朋友贾利(化名,男,17岁)说了这事,并扬言要好好教训下小强。8嫌疑人有6个未成年,其中的7人关押在高陵县看守所17岁的贾利(化名)说他自己没什么法律意识,打人时没考虑什么后果。7名嫌疑人低头走进高陵县看守所的大门(还有一名嫌疑人因故关押在未央看守所),涉案的8名嫌疑人中有6个未成年。案例四:北京蓝疾速网吧事件•2002年6月16日那个凌晨,蓝极速窗口蹿出火舌时,陈晓丽正在隔壁的晓蕾网吧等她两个一起玩的“弟弟”。几分钟前,他们在OICQ上说:“姐,我们去烧网吧了,等我们吧。”网名“女神候补生”的陈晓丽回了句:“小心点。”两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带着陈晓丽给的5块钱买的一升汽油,点燃了网吧门口的红地毯,结果,大火吞噬了25条年轻生命,半数以上是学院路上八大院校的在校生。•4名纵火者均是北京的中学生,13岁至17岁,刘某某(男,14岁)、宋某某(男,14岁)、张某某(女,17岁)及张某(男,13岁)。其中男孩张某和宋某某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一逃学就去网吧玩。有一次4人去“蓝极速”网吧,与管理人员发生了摩擦,在刘某某的提议下,决定对“蓝极速”实施报复。•2002年6月15日晚23时许,4人准备了一个雪碧饮料瓶,刘某某提供了5元钱,宋某某和张某出面到附近加油站购买了1.8升汽油。然后,4人一起来到现场。16日凌晨2时许,宋某某、张某经刘某某同意后,携带汽油、打火机等作案工具,来到网吧楼梯中间平台至一楼入口处,由宋某某将汽油点燃。•归案后,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们交代,当夜幕降临之后,网吧的门被锁上了,他们不知道,认为网吧内无人,才实施纵火。其本意是烧掉网吧,不想烧死人。•那个亲手点燃汽油的宋某某,放火时是个留着鸡冠头、两侧各染几缕白道的问题少年,后来在少年犯管教所里已经留起了小平头。他回忆起伤天害理的那一幕,痛心不已,他说:“在管教所里,我晚上经常会想起放火那件事,睡不着觉。”蓝疾速网吧熊熊大火火灾后的“蓝极速”网吧外景少年犯向“法官妈妈”承诺争取再获减刑网络不良消费成青少年犯罪诱因•根据某市公安局法制科了解到,目前,网络不良消费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诱因。青少年好奇心强,网吧出现后吸引了大量的青少年,有些青少年自制力差,沉溺于网络世界不能自拔。通过对肃州区、敦煌市等地部分中学的抽样调查,有上网史的中学生在90%以上。由于广大青少年正日益被网络包围,其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必然愈来愈多地受到网络的影响。•应该说,网吧、游戏机等本身并非恶魔。网络是传播文化信息的一种媒体。然而,过度、无节制地上网,对于自我控制力较差的青少年,无疑是有害无益的。我市某中学的问卷调查显示:“控制不住自己,常去玩游戏,以至于学习成绩下降,深受其害”的学生不乏其人。有14.6%的初二学生表示:在网络面前控制不住自己。许多高中生痛心疾首地说:“网络游戏使我的学习一落千丈。”另外一所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基本上都进过网吧。男同学上网玩游戏,女同学上网聊天。一位男同学上网没钱,帮助外校的学生将一锅炉房的钢板偷走变卖去上网。一位13岁的小女孩网聊致早恋不可自拔。一位中学校长感叹:“课堂教育一个钟头,不顶网吧一个镜头、一个画面。老师苦口婆心讲一天,抵不上学生书摊转一圈。”那么,面对这一系列问题,如何有效地预防?•网络背景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目前,针对网络犯罪,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对有效控制网络信息发布、维护网络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对青少年涉网违法犯罪却难以正确地确定。2006年8月12日,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破获了福建、敦煌两地高中二年级学生利用互联网通过QQ大肆传播、宣传淫秽色情案。公安机关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行程几万里,将犯罪嫌疑人从福建抓获,但由于法律上存在漏洞和空白,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市公安局法制科民警说,在高科技的冲击下,新型犯罪与青少年压力过大有很大关系。如今,大多数青少年生活在社会活动和情绪都深受保护的天地里,在校学习任务过多、社会接触少。离开学校后,学生不知所措,整天沉溺于网吧。没钱的时候就心生歪念,从而诱发犯罪。因此,要做好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工作,就必须大力提高青少年的心理素质,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提倡用“电脑道德”约束他们的行为。同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大力完善网络犯罪的各项预防措施。儿子与妈妈的战争老师的绝招病得不轻挡不住的诱惑网吧不得接受未成年人?少年现身说法网瘾何时戒掉?青少年犯罪深层分析•主要讲述四个问题:•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历史与现状•二、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新动向与主要特点•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四、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治理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历史与现状•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历史,在犯罪这一社会现象中,青少年犯罪作为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总的发展状况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国际交往等各方面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其犯罪率和青少年罪犯占整个刑事罪犯的比重是不断提高的。•1950年至1959年的10年间,青少年罪犯约占整个刑事犯罪作案成员总数的20%左右,青少年犯罪未构成一个社会问题。•1960年至1965年的六年间,我国刑事犯罪发案年均为全国人口总数的4‰。,明显下降,但犯罪青少年约占整个刑事犯罪作案成员总数的30%左右,却处于上升趋势。•1966年到1976年的“文革”10年期间,犯罪青少年由于没有确定的统计数字,仅从一些地区的典型调查来看,约占整个刑事犯罪作案成员总数的60%左右,青少年犯罪不仅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而且在全部犯罪案件中已超过半数以上,从而成为我国令人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1976年以后,青少年犯罪出现了持续上升的局面。•1978年至1980年的三年,青少年犯罪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峰,犯罪青少年与整个刑事犯罪作案成员总数的百分比:大中城市为70%-80%,农村约为60%—70%。•1983年至1985年,全国查获刑事犯罪作案人员总人口比率连续三年稳定在5‰。;但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作案成员总数的比例又有所回升,1983年为60.2%,1984年为63.3%,1985年为71.24%。•1986年犯罪青少年占刑事作案成员总数的72.47%。•1987年青少年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74.3%。•1988年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案件的75.6%。•1989年青少年犯罪仍占刑事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自1990年起,青少年犯罪占全体刑事作案人员的比重同80年代相比,比例有所降低。但从总体上看,比例仍很高,其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中的青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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