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第九讲汉字造字原则和方法一、六书及其名称•汉字的表意功能,是由字符内在的构形来体现的。字符内在的构形相当复杂,但是也有一定的规律。能大体阐明这些规律的,就是我国传统文字学中的六书说。•六书是汉代人根据对小篆的形体分析而归纳、总结出来的六条造字原则和具体的造字方法。•“六书”一词最早见于《周礼·保氏》,但没有具体的名称。汉代三家的说法有异:•刘歆《七略》: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七略》:“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郑众《周官解诂》: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许慎《说文解字·叙》: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后世讲六书,一般都用许慎的名称而依刘歆的次第。(一)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构字方法:描绘物体轮廓,突出物体特征。•所表对象:有实体可以描绘的事物,主要是名词。•文字特征:独体。•有一些象形字较为复杂,需要把与所象之物密切关联的另一物体也连带着“画”出来才好识别。通常称这样的象形为合体象形或烘托象形。(二)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构字方法:象形为背景,在此基础上加指事符号,指出“事”之所在•所表对象:事物的局部;抽象的概念。•文字特征:一个象形字加一个指事符号。•象形和指事的辨别:在结构上都归“独体”。象形多表示具体概念,指事多表示抽象概念。•刃(刃)•本(本)•寸(寸)•母(母)(三)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会意是根据事物间的某种关系而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来示意的造字方法。•从字的构形与字义的关系来考察,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表意较为直接和表象化的;•一类是表意较为间接和隐曲的。如:尖、甦、尠。•莫(莫)•寒(寒)•息(息)•臭(臭)•《说文解字·廌部》的解释:“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法,今文省。”:“廌,解廌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决狱,令触不直;象形,从豸省。”宿判定会意字的条件•(1)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有关联的字组成。•(2)必须有新义。会意字辨识存在的问题•由于会意字构形与表意之间的关系有直观浅显的一面,又有隐晦深层的一面,所以人们对古代会意字的辨识,容易犯主观片面的错误。•《说文·戈部》:“武,楚庄王曰: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说文·言部》:“信,诚也,从人从言会意。”(四)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根据这个字所表示的事物立个属名(字),再取一个音近字比拟读音,结合构成这个字。)•构字方法:一个义符(意符、形符)表意义范畴,一个声符表字音•所表对象:不受限制•文字特征:合体。•形声字的地位:•突破了纯表义的局限,音义结合,提高了文字对语言的适应能力,所以数量多。如:氧、镁、锂、吨学习形声字应注意的问题•1、形声字的义符只能表示某种意思的范围,而不能标明表声字的具体含义。•2、形声字的声符除了标声之外,往往兼有表意的作用。•这种现象有人称之为形声兼会意。•警,戒也。从言,从敬,敬亦声。•偶、遇、隅、耦、寓、愚。•偶:用桐木雕的人像,即俑。•偶因为形似真人,常和真人一起埋葬,引申出“双”的意思。•3、形声字的义符和声符在表现形式上有多种复杂的情况:•(1)义符和声符的位置所在没有一定之规;•(2)形符或声符字的形体有时会被省略一部分。•耆,从老省,旨声;産,从生,彦省声。•(3)形符或声符在隶变过程中被严重改变了形态,很不容易辨识。•徒:从走土声;•書:从聿者声;•颖:从禾倾声。(五)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判断原则:同一物类、事类的事物,用同一部首;同一部首中的字,意义可以相互解释;同时又有声音上的关系。•转注三家说:•1、江声:“建类一首”是指《说文》部首,而《说文》在每一部首下都说凡某之属皆从某,那就是“同意相受”。•2、戴震:转注就是互训。•3、朱骏声:古人从某一本义引申出另一意义时,不另造一字,就是转注。认为令长不是假借,而是引申。(六)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託事。令、长是也。”•发号的令,用为县令的令;久远的的长,用为官长的长。在许慎看来,发号的令与县令的令没有意义关系,久远的长与官长的长没有意义关系,是本无其字的假借。•假借现象产生的原因:•1、为了限制造字的数量。•2、由于要记录的词意思抽象,不好通过字形来显示,于是借用同字来代替。我二、六书的内部分类•前四书是造新形体的方法,后二书是造字原则。•前四书是用以分析逐个字的,后二书是用以分析字与字之间的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