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药追踪:物价局指导价即为出厂价8.8倍2010年05月28日【摘要】湖南省卫生界一些人士则指出,药价如此虚高的问题,不仅祸害百姓,而且让中央也成了冤大头。现在的新医保和新农合的资金都来源财政资金,如果药价这样膨胀,看病如此昂贵,则国家资金远远不能支付,更会让医改实施困难。【正文】“芦笋片事件”曝光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成为舆论持续关注的焦点。连日来,地处湖南省长沙市的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以下简称“湘雅二医院”)因为芦笋片事件,成为舆论的焦点。5月16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一种由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大华西药业”)独家生产、规格为0.36g×60片、出厂价为15.5元的药品“芦笋片”,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后,最终被以213元的价格卖给了患者。去除成本后,利润高达近13倍。据了解,在即将开展的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指导价中,湖南省物价局将芦笋片定价为136元,是其出厂价的8.8倍。而今,包括该医院医生在内的当地很多人士,都盼望这个事件能成为打击药价虚高和暴利的突破口。从医药配送公司到医院涨价140元以上在电视中控诉这一药价暴利的是自称住在湖南长沙的韩女士。她因为患了卵巢癌,在湘雅二医院做了化疗后,医生建议她服用一种癌症辅助治疗药——芦笋片。后来,她发现这种医院每瓶售价213元的药品,其实只需30元就能买到。据调查,湘雅二医院从2005年开始使用川大华西药业生产的芦笋片,先后有0.36g×60和0.36g×36两个品种规格。今年2月央视前来调查后停止使用,共购入约70件(160瓶/件)。医院按照《湖南省医药价格公报》的规定,在湖南省振湘医药集中采购网以185.22元/瓶的价格从湖南唯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楚医药公司”)采购该药品,并加价15%以213元/瓶的价格卖给了患者。湘雅二医院新闻发言人、医务部主任陈晋东教授称,医院并没有违反物价部门“药品顺加价不超过15%”的政策。该省另有两家医院分别购进该药3286瓶和140瓶,进价和销售价均与湘雅二医院相同。至此,每瓶芦笋片价格“滚雪球”的轨迹渐渐清晰:最先以15.5元购入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芦笋片的是湖南某医药公司,其销售给唯楚医药公司的价格约在30元~40元,比照进货价,毛利高达1倍。唯楚医药公司转手将其以185.22元的价格挂在采购网上,医院采购后顺加15%,以物价部门限定的最高销售价213元的价格销售给患者。最大的利润产生在医药配送公司到医院这一环节,药品“升值”140~150元。事件曝光后,湖南省卫生厅迅速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使用芦笋片的紧急通知,并对采购使用芦笋片的情况以及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收受药品回扣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取消了川大华西药业所产芦笋片在湖南省药品采购的投标资格。媒体曝光此事的第二天下午,湖南省物价局召开了一场关于“芦笋片药品价格情况通报”的媒体见面会,就“213元”高价芦笋片的来历等情况作了说明。湖南省物价局副巡视员郭志球介绍,作为临床用于癌症的辅助治疗药物芦笋片,该药品只供医院销售。此药在2004年进入湖南省医保目录,2006年11月30日,湖南省物价局下发文件将规格为0.36g×60片的芦笋片最高零售价格定为160元/盒。2007年湖南省18家省级医疗机构药品按不超过此最高零售价格进行招标,该企业以“价格太低”为由未参与投标。考虑到药品临床疗效,2007年7月20日,湖南省物价局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药公示的218元/盒的价格,将该规格的芦笋片最高零售价调整为213元。郭在会上指出,213元的价格,只是药品在湖南销售的最高限价,如需进入国家公立医院销售还必需经过招投标程序,因此该品种规格的药品以185.22元/盒的价格出现在招标平台上属于违规。而湘雅二医院是看到招标平台的挂网采购后才进行的采购,在这点上医院并未违规。郭还表示,在芦笋片的价格核定问题上,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定价时没有了解到15.5元/盒的出厂价和30元~40元/盒的医药公司购进价等重要信息,导致制发的136元/盒的投标报价指导价偏高。“对此,将积极改正。”振湘公司:我们一不管竞标价格,二不管企业的分红,三不认识企业,如何玩名堂问题焦点由此转移到了招标采购平台——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振湘公司”)及其所有的湖南省振湘医药集中采购网上。对于湖南省物价局指控的将芦笋片违规挂网销售一说,该公司董事长廖坚表示异议,并暗指此举是物价部门有意转移视线。“说我们搞鬼,我们一不管竞标价格,二不管上下游企业的分红,三不认识企业,如何玩名堂?”振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殷智刚解释说,川大华西药业的芦笋片未纳入2007年度的省部直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不属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范围,之所以挂网销售,是因为该公司参照了卫生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具备网上交易和监管条件的地区,应将医疗机构广泛应用、采购量大、价格高的药品全部纳入招标采购目录,实行公开招标和集中议价采购,对其他药品实行网上竞价采购”。而竞价品种挂网的条件是:企业和产品具备合法的资质和手续;经物价部门核定最高零售价;与中标品种不相冲突。殷智刚的说法得到了湖南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士的认可和支持。廖坚说,川大华西药业明显知道可以网上竞价采购这个政策,并且清楚没有其他同类产品中标,因此即使不来湖南参加2007年度的药品招标,也有把握能在湖南销售芦笋片。媒体和政府部门应关注的焦点在流通环节——为何挂网销售的芦笋片的价格统一都为185.22元?他就此解释说,政府之所以搞竞价,因为一种药品可能会有几个经销商,出价不同,可以让医院有选择,即通过竞争达到降低成本的作用。现在几个药品配送公司提供的都是一个价格,谁能得到订单,就要看与医院的关系如何了。另外一个问题是,该药品的总代理商为何不能将药品低价直送医院?要知道,从15.5元的进价到185元销售给医院的价格,原本可以赚得更多。其中的关键是,他们(总代理商)和医院人士的关系不铁!每瓶高达140元以上的利润需要经过医药配送公司来消化。廖坚说,如果没有网上保存的交易记录,医院买药的品种和数量就可能成谜。而他们这个电子交易平台,药监、卫生、物价等部门都有账户和密码,随时可以监控。以高价芦笋片为例,纪委、工商等部门在事件曝光后都上网搜查,掌握了各家医院的进货数量、品种规格、时间,再到医院核对医生开单情况,问题就清楚了。而这可能是一些医院反对购药须经网上采购的原因。物价局被指不作为5月19日下午,湖南省物价局一位人士在“聊天”中对记者称,目前让他们头痛的问题是,随着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药品品种规格相当复杂,政府在进行价格核定时,多采取企业自主提供成本信息资料的方式,对于企业提供的资料由于工作人手不够,很难做到每个药品都实地查看药品入库记录、财务凭证等反映价格信息的第一手资料。该人士说:“2006年只有一个人管理,现在两个处室合并后增加到了5个人,但面对的是全国几千家药品生产企业,数万家流通企业。一些企业提供的是假数据、假票据。”他说,芦笋片事件曝光后,网上舆情多指责物价局不作为,他们也很委屈。网上有人说,物价局的人看病不用买药,因为有企业直接送。他说,就他而言绝对没这回事,因为这样做的人没良心。这两年,湖南物价局率先把基本医疗药物价格降低了50%,意图就在于让百姓看病能得到一点福利,结果是几百个医药代表和企业人员非常“激动”地到物价部门申诉。“我们做的这些事情,百姓是不会知道的。今年我们要在这个基础上再降20%。压力可能会更大。”该人士称,湖南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药品价格信息网,花了一两年的时间力图让市场的信息对称、清晰。对于外界提出应该将医院与药厂直接“挂钩”来抑制药价虚高,他表示不赞同。“试想一下,流通企业都能够被砍掉吗?以芦笋片为例,湖南省有14个地州市,100多个县区,哪个生产企业可以做到直供?如果这么做,企业的销售价格恐怕比现在的还要高。这仅仅是市场的一种推想,放在全国来试验,价格恐怕还要贵得离谱。另外,这么多的流通企业,那么多的从业人员,简单裁撤掉,又该如何转型和安置?”以湖南为例,药品流通企业已经减少了很多,但这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他说,网上有议论,应该把物价局撤掉。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政府机构来督促药品信息的公开和管理,完全市场化地操作,恐怕结果会更乱。他也承认,现在他们对药品定价多是参照其他省份物价部门的定价作为评判标准,而药品厂家所在地的物价部门往往会给本地药厂的药品在定价上给予关照。然而,他的说法遭到一些知情人士的质疑。有人提示记者,仅以湘雅二医院购进的芦笋片来看,2007年到2008年,核定最高零售价为160元/瓶,可是到了2008年后期却调整到了213元/瓶。这两次的价格调动都是以物价局的文件和公报为依据的。难道相关人士会不知情?这两次调价的依据又是什么?该人士指出,杜绝超级利润关键在价格监管。物价部门称企业提供的信息不实导致定价方面的失误,为何没有看到公布对造假的企业严厉处罚、“杀一儆百”呢?为何不让省医药公司这样的一级总代理机构将成本信息发给物价局?即使企业不肯,或者造假,管理部门可以实行惩罚性措施,比如停止对其产品核定价格等办法。他建议,甚至可以在一定监管机制下,选定一些大型、有资质的企业(一线制药企业)直接进入医院,制止在流通领域的加价。而此举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试验了。有医生上交数万元“提成费”采访中,一位姓童的营销经理人士提出,虽然外界认为药品从厂家出厂后,进入流通领域出现了价格翻多番的问题,但事实上作为配送企业(直供医院的)实际从中得到的不多。他还抱怨在振湘医药商务平台上交易需要支付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四的网上交易费用,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负担。记者就此提出疑问,从湖南医药公司发售的芦笋片以40元/瓶计,经配送企业卖到医院可达185元多,其间的毛利高达145元,而网上交易的费用是0.74元,与巨额的毛利相比,负担似乎不重?童沉默片刻后反问:你认为这里面的钱是我们拿了么?如果企业有这么好做,就好了。其实这里面的问题,上下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是一个全国的普遍现象。据自称为川大华西药业“湖南办事处”负责人王卫军的人士揭发,医生从医药配送公司处,每瓶药可提成80元。5月2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相关医院的廉政账户上,已经有医生上交了数万元的“提成费”。招标平台系卫生厅下属公司湘雅二医院有关人员向记者们介绍医药采购环节时称:医院若是需要某种药品,必须通过招标采购平台——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07年前,该公司名称为“振湘医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湘公司”)进行招标采购,医院自己不能到药品生产企业自行采购。如果自行采购,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一些人士甚至暗示,振湘公司是一家代表政府部门的“红顶”公司,代表政府部门帮医院采购药品,颇有背景。搜索该公司的官方网站,内容多惊人之处: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为湖南省最早成立并第一个通过资质认证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主要从事医药网上招投标代理服务、医药网上采购服务、医药信息咨询服务,拥有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电子交易系统——振湘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其电子商务平台现已覆盖湖南省的长沙、株洲、湘潭、娄底、永州、湘西、张家界、邵阳、衡阳等地区,有400多家非盈利性医疗机构通过振湘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了药品网上交易,年交易总金额在40亿元以上。此前,多家医院人士透露,长沙市18家省部属医院所采购的药品,必须通过振湘公司招标采购。由于这些医院知名度高、患者众多,占领这一市场就等于拿到了一块“肥肉”。有媒体称,振湘公司的多名股东的名字与曾在湖南省卫生厅有关机构任职的官员名字相同。其股东刘万准曾任湖南省卫生厅下属二级机构、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主任;股东李献忠是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刘万准曾在2001年8月9日注册成立的湖南振湘医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里任董事长,该公司“主要经营提供国家政策允许的药品、卫生材料集中采购、招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