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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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教育内容1第一章公司教育第一节三级教育词语解释一、建筑业:是以建筑产品为对象,而从事建筑生产经营的行业称建筑业。二、建筑施工:将图纸上的种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建筑实物的过程。三、三级教育: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岗位)的教育。第二节建筑施工的特点一、产品位置固定、人、料、机集中。二、露天、高处作业多、高处作业占90%,属危险性高的施工行业。三、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四、施工工艺和方法多样、无规律性。五、流动性大,竣工一个产品后,必须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六、居于上述特点,确保施工过程中各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是建筑行业的最重点工作,也就是安全工作要放在第一位。第三节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规范、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一、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预防为主:在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上,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然”采取主动性的劳动保护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二、我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1、国家法律法规:《宪法》、《企业法》、《劳动法》、《刑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等。2、广西境内地方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护条例》、三级教育内容2《广西壮族自治区违反劳动保护法规处罚办法》、《广西建设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等。3、相关的安全标准、规范、规程。○1有部颁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90—8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8施工安全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四节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规定。一、法律、法规的规定1、《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2、《企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必须贯彻安全生产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3、《劳动法》规定:第三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险”。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三级教育内容3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五十六:“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4、《刑法》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5、《建筑法》规定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停工整顿,降低资质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安全生产法》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第四十六:“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三级教育内容4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1汇总得分80分以上为优良,70分以上为合格1.2在没有不得分项的情况下,不达70分的项目现场,是存在较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1.3标准规定了“文明施工”这一项占总分的20%,也即表明,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各项的首位.文明施工的表现,是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人品质的具体展示.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2.1制定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2.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设备5台以下和设备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2.3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4m,1~10Kv≥6m,35~110kv≥8m,154~226kv≥10m2.4外电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1Kv≥6m,1~10Kv≥7m,35kv≥7m,2.5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三级教育内容5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制)2.6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工作零线。2.7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2.8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是10Ω。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引下线。接地体不宜采用螺纹钢材。保护线重复接地总数不少于3点。电气设备的外壳应分别接地。2.9架空线路的绝缘铝引截面不小于是16m,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2.10架设线路相序排列:面负荷(面向用电设备)左侧起为L1、L2、L3、N、PE线。2.11架空线现场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铁路轨道≥7.5M,工程顶端≥2.5M2.12总配电箱应装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2.13三级配电(总箱、分箱、开关箱)二级保护(总箱漏电保护、开关箱漏电保护)的要求为:一箱、一闸、一漏、一机制式。2.14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2.1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2.16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其它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开关。2.17所有电气的拆装工作一律由电工负责,电工要持证上岗。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90—813.1高处作业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三级教育内容63.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3.3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和余料、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3.4对进行向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3.5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3.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3.7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3.8模板工程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模板工程的施工方式的构造实体与施工方案一致。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3.9绑扎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上下,3M以下的柱筋可在地面上绑扎整体坚立。绑扎3M以上的柱三级教育内容7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时作业要求设置护栏,并应布置登高扶梯。3.10砼浇筑时的悬空作业规定:○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工作.○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先行封闭,并搭设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浇筑阳台、雨蓬应由内往外进行。○3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3.1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靠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处,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3.12模板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4、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4.1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4.2应配备经正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4.3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小于30倍。4.4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直径比值:低架提升机(高度小于30m)不应小于25倍,高架提升机(高度大于30m)不应小于30倍。4.5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少于3圈。三级教育内容84.6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则,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4.7安全防护装置○1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能将吊篮固定定位,装置能可靠地承担吊篮的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2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吊篮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3上极限限位器:吊篮的越程(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附注:限位器可用行程控制开关或配自重式控制器。4.7.2配套防护装置○1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可自己制作)○2吊篮安全门(随机配备)○3上料口防护门:设于提升机地面进料口上方,棚宽度:大于井架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井架应大于3m,高架井架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能10Kpa的均布荷载,亦可采用50mm厚木板或采用两层竹笆。○4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紧急情况能及时切断电源。○5信号装置:由司机控制的音响装置,供料吊篮到各层时,提示卸料人员。○6下极限位器:(在高架提升机应装备)○7缓冲器:对于吊篮下落到地时,起到缓冲保护作用。三级教育内容9缓冲器可用弹簧或弹性实体(废旧轮胎)○8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应能发出警报,切断起升电源。(高架提升机应具备)○9通讯装置:是一个闭路的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可以进行每一站的联系。(高架提升机应具备)4.8当提升机高出相邻建筑物的避雷保护范围时,按规定安装避雷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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