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环境保护组织体系.........................................2第三章工作职责.................................................2第四章管理制度.................................................5第五章施工环境基本保护措施.....................................10第六章控制程序和相关规定.......................................11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依据设计文件对线路范围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活动的要求,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项目部环境、生态工作,修建环保型工程,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的有关规定;设计文件。第三条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第二章环境保护组织体系第一条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监察部,具体负责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二条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框图详见附件1第三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详见附件2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一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归口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监察部监督管理;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制定归口工程技3术部;机械设备使用、物资材料消耗管理工作归口机电物资部;环保教育管理工作归口综合管理部,安全环保监察部参与、配合;施工现场环境控制、监测工作归口项目部。第二条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职责: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是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工作;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指标;审批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度;对重大污染源的治理方案进行研究,做出决定;评估环境保护整体状况;保证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对环境保护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员工做出表彰奖励决定;负责确定有关人员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环境事故。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分析研究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进一步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决定与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指标。第三条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起草修订,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治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参加重大环境保护事件调查。第四条各职能部门职责: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范围,收集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和项目部环境保护的信息及行业标准,并负责贯彻落实,针对特殊施工环境、关键过程、特种作业设备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检查落实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第五条负责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地铁二号线项目公司的要求和项目部的管理办法、制度的具体落实,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保知识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所属各部门及项目部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本单4位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第六条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是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项目部的环境保护领导工作,组织安全环保监察部、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部、机电物资部、综合办公室识别、评估和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配置环境保护必要的资源,对环境保护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员工提出表彰,上报奖励意见;负责成立环保事件调查组,调查处理严重环保事件,并报项目部安全环保监察部备案。第七条安全环保监察部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项目部环保相关管理办法、制度,监督检查本单位及所属工程队自建的生产、生活设施环保情况,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参加严重环保事件的调查处理,建立环保工作台帐,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2、负责在职责范围内施工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落实项目部的环保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制度,参加各自工作区域、生活区域中的重大污染源确定,参与制定环境管理方案、环保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并将相应的环保措施纳入施组中,并在施工作业过程和业务管理过程组织实施,随时监控特殊施工环境、关键过程和特种作业设备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参与修改管理方案和相应的环保措施,并负责指导实施。3、负责对员工和劳务工的环保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和环境保护有关信息的传递工作。第八条专(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项目部的环保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5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环保措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执行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预防方案和应急预案时,必须在场监督检查执行过程情况,有义务对员工、劳务工进行环保教育,建立环保工作台帐,及时做好相关记录。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一条环境保护规划制度施工前对生产生活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进行调查,根据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办法,结合指挥部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计划和具体措施,确保实现规定区域的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第二条环保宣传教育制度1、对环境知识和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将环境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2、侧重对项目部领导、环境保护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3、负责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学习教育,进行岗前环保知识教育,使全体员工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提高环保意识。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的技能培训。5、驻地和施工工地进行必要的标语、图片、文字宣传,教育员工和劳务工6树立“爱护地球、保护自然生态、环保从我做起”的思想。6、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紧密结合企业环境保护的形势,广泛深入环保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7、各项环保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确、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条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评价制度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技术、环保、材料、机械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施项目部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第四条污染源控制制度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根据识别、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管理方案、措施和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污染源。2、环境保护的策划内容要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后组织实施。3、安全环保监察部应针对作业项目特点、作业环境和岗位的环境因素,编制环保技术交底,同施工技术交底一并下达至作业班组。4、对施工场地、作业场所、运输道路、生产设备与设施均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5、处于市区、风景区、保护区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工程项目,应组织专业人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管理方案、应急预案,重7要环境因素应按规定建档、登记、上报,并定期监测、评价。6、对施工生产和生活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源,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避免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和影响驻地群众的正常生活。对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控制,在指定地点或允许地点集中处理,达到防止或减少污染的目的。7、对使用的外部劳务人员,一律纳入本项目部的环境管理范畴,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劳务人员遵守环境法规和环保要求,积极做好环境管理工作。8、对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要通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其行为,保护环境。第五条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制度1、按国家、地方政府、行业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项目部的管理办法进行。2、环境保护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新风险,由各单位的“重要环境因素评价小组”,对新风险进行评价,确定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并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附件3)(只上报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的部分)、《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见附件4),经本项目部领导批准,上报项目部安全环保监察部。3、安全环保监察部根据发布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确定监控重点,进行重点监控。4、各级安全环保监察部门的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对整改的结果要及时进行验证。85、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组织的环境保护检查活动,积累环境保护管理经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6、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环境保护检查,由项目部负责人主持,安全环保监察部、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7、专项检查安全环保监察部、专(兼)职环保员对所辖生产区域、生活区域根据其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制定的控制措施、方案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8、经常性检查1)现场环保员每日进行巡回检查。2)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保工作。9、检查报告制度安全环保监察部应于每月25日将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安全环保监察部,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第六条限期治理制度自然生态保护区、游览区等环保敏感地区,对环境因素和污染源要重点监控,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影响环保的行为要限定治理时间、内容、对象和效果,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必须按限定时间治理完毕,达到环保要求的条件或指标。第七条环保工作报告和监测制度9特殊地区的环境因素和特殊环保内容受地方政府或指挥部的监控,项目部应主动与对方取得联系,定期汇报工作,及时办理规定的监测手续。第八条环保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发生环境污染和环境因素事故,项目部的安全环保监察部应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电话报告项目部安全环保监察部,同时采取恰当安全环保监察部,控制事故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事故发生后4小时向项目部书面报告事故详细情况。事故处理完成后要书面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和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第九条奖励处罚制度1、对部门、作业单位在环保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环境事故和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奖罚规定执行项目部和项目部的规定。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写出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资料、证书、文件的复印件报项目部,经审核批准给予奖励;1)获得总公司、市、省、部、国家级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的单位、部门、人员。2)在环境保护工作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者。3)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环境保护受到项目公司或总公司通报批评或处罚的。103)因环境保护事故、事件,给企业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责任者。第五章施工环境基本保护措施第一条植物、植被保护措施在有植物、植被的地区施工时,避免机械对植物、植被的碾压;施工车辆和机械严格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得碾压线路外植被;不得砍伐灌木、割草、挖树根作为取暖材料,施工人员尽量减少活动范围;加强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防火责任制,制定防火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防火期,在防火期内严格管理。第二条人文、自然景观保护措施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施工现场机械摆放严格按设计及天津地铁二号线项目公司指定的地点设置,避开一级景观保护区;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布局合理、有序,避开特殊景观区;施工驻地、施工场地使用结束后,应迅速撤离,对场地进行及时清理,清除油渍和垃圾,平整地面,按项目公司或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景观恢复;施工人员严禁在沿线地区非法开挖,严禁采集有观赏价值的野花野草。第三条噪音控制措施施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