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摆脱贫困生活质量明显改善——新中国50年系列分析报告之十六建国50年来,我国农村居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居民生活从食不裹腹,衣不蔽体到今天的物质生活相对丰裕,消费质量明显提高,生活环境显著改善。一、翻天覆地:农村居民生活发生巨大变化经过50年的奋进,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居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1、收入快速增,为生活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收入是消费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结束了近代以来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停滞乃至倒退的颓局,农业生产迅速增长,农民收入快速提高。1949--199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44元提高到2162元,提高48倍。尤其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率先推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更为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带来新的契机,到1998年短短20年收入翻了4番,比1978年的134元增加2028元。收入增加额是1949--1978年增加额的22.5倍。1978-1998年期间,农村居民名义纯收入增长了15倍,年平均增长14.9%;扣除物价后的实际纯收入增长3.4倍,年平均增长6.3%。2、消费水平全面提高,消费结构日趋合理。1949年前,饱受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剥削和压榨的中国农村居民普遍处于极度贫困境地,到1949年时,农村居民人均全部生活消费支出仅40元左右,1949--1998年50年来,农村居民生活整体水平显著提高,过去那种食不裹腹、衣不避体的贫困景象已一去不再复返。在收入快速增加的基础上,如今农村居民整体生活已彻底摆脱贫困,消费水平全面提高,消费领域不断扩大,消费结构日趋合理。到1998年,全国平均每个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达到1590元,比1949年提高37.8倍,年均增长7.8%。其中,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变化更为明显,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在1978--1998年的20年间增加1474元,增长12.7倍,年平均增加74元,年递增1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也达3倍以上,每年实际递增达到6%,高于前29年年均消费增长3.7%的速度。作为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改善标致的生活消费结构序列则由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一吃二穿三住”变化为其他更高层次的享受性支出大幅度提高。消费结构也明显表现出生存资料比重减少,发展和享受资料比重提高趋势。1954年,生活消费结构序列为基本生存型的吃、穿、住、用品及其他。其中吃的比重高达69%;穿占13%;居住占9%;用品及其他占9%。到1984年,以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降到60%以下为标志,消费结构序列越过了一个质的界线,农村居民整体生活跨入温饱阶段。吃、穿比重较大幅度下降,居住、文化娱乐用品、服务性支出及其他比重有较多增加。这期间,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中吃的比重虽然仍位居第一,但所占份额已下降到59.1%;居住为第二位,占17.4%;文化娱乐用品、服务性及其他支出为第三位,占13.1%;穿着位次后移占10.4%。1998年,随着农村居民整体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构成中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吃、穿、住份额继续下降,生活消费结构序列进一步升级优化为吃占53.4%;文化娱乐用品、服务性支出及其他支出提高为25.3%;居住占15.1%,穿为6.2%。如今,全国已有95%以上的农村居民过上了温饱有余生活,有25%左右的农户已经过上了小康生活。3、生产的商品化进程加快,农村居民货币收入率提高。改革50年来,随着农村社会化,商品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改变了过去较长时期我国农村经济的自给,半自给状况及以农为主的单一生产结构,农村居民的实物收入为主状况逐步被货币收入的迅速提高所替代。1978年,农村居民出售农副产品收入人均仅为27元,占总收入的17.6%;人均全部货币纯收入为56元,在全年纯收入中,货币收入率只占41.9%。到1998年,随着农村商品经济在广度和深度上、以及数量和质量上的不断拓展和提高,农村居民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活动增加,收入形态逐渐货币化。一方面1998年农民全年出售产品收入提高到1029元,比1978年增长38倍,占总收入的比重提高到34%,提高了16.4个百分点;另方面纯收入中,货币纯收入额达到1400多元,增长24倍,货币收入率提高到了67%以上,这种变化不仅标志着我国农村居民生产已经走出了传统的自给自足经济的圈子,步入了商品经济发展的轨道。而且农村居民货币收入率的提高,也使广大农村居民有可能较大程度的改善生活,进而直接导致农村居民消费行为的变化。据统计,1978--1998年,全国每一农村居民的货币性生活消费支出额由48元达到1128元,增长了23.5倍,货币性生活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41%提高到1998年的70.7%,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4、生存环境极大改善。生存环境或社区环境对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具有重要影响。旧中国的农村,农村社会发育程度普遍低下,社区环境落后,建国以后,党和国家政府除了领导农村居民大力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外,还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兴办各种集体福利事业,逐步改善农村居民落后的社区环境,尤其是1978年后,随着国家和地区对各种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的加大,更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广大农村居民在自身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生活条件,生存环境也逐步改善。到1998年,全国农村有95%以上的行政村通了公路,70%左右的行政村通了电话,70%以上的行政村用上了安全卫生水,95%以上的行政村通了电。农村交通,邮电,电力事业的发展,改善了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加快了落后地区的脱贫步伐,更方便了城乡经济、文化交流,为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改革开放: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如果说,建国后的前30年,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曾有过曲折的发展过程,则后20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已显著提高,尤其是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市场物质日渐充裕,带来了农村居民消费观念和消费水平的历史性变化,具体地说生活质量有5大提高:1、食品质量明显提高。农村居民食物消费质量普遍提高主要表现在,彻底摆脱了过去较长一段时期的消费品不足而转变为讲究吃好,档次提高,营养丰富三大变化上。一是食物消费在吃饱的基础上转化为吃好。人均主食支出占食品支出的比重由1978年高达65.3%下降到1998年的35.5%,下降了29.8个百分点。同期,人均副食支出占食品支出的份额则由1978年的31.4%上升到1998年的42.9%;二是食物消费细粮增加,粗粮减少。1998年与1978年比较,农村居民人均粮食消费总量虽然仅增加了1.6公斤,但其中细粮消费数量由123公斤增加到209公斤,细粮消费比重由49.4%提高到83.9%;粗粮消费则由125公斤减少到40.5公斤,减少了67.6%。三是营养状况显著改善,营养丰富的油脂类和享受性食物成倍增长。1998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的油脂类食物比1978年增长了2.1倍;肉禽类食物增长了1.6倍;蛋类增长了4倍;水产品增长了3.3倍。热量摄入达到了营养部门要求标准;同时热量中,来源于淀粉类食物的比重下降,来源于水产品、禽蛋产品等高蛋白食物及其他精制食品的比重上升。2、穿着更加舒适高档。衣着是人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共同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居民温饱问题的解决,衣着消费观念逐步更新,昔日不能讲究穿戴的普通农民,如今也注重衣着打扮,其突出的变化是对原布的购买量逐步下降,对成衣的购买量逐步增加,并越来越讲究穿着的款式、花色、质量、舒适和装饰,且趋于高档化。1998年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支出达到98元,比1978年增长5.6倍;人均购买各种布料1.97米,比1978年减少64.1%;人均购买成衣服装1件,比1983年增长了1.2倍。3、居住状况极大变化。较长一段时间,农村居民住房条件较差,房屋比较简陋,土坯墙的草顶、瓦顶房居多,如今,排排砖瓦房甚至一幢幢新颖、别致的楼房拔地而起,成为改革后农村最直观、最明显的变化。1998年,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支出240元,比1978年高出19.1倍。平均每户年末使用住房面积由1978年的8.1平方米增加到1998年的23.7平方米,增长1.9倍。人均住房面积中,砖木结构和钢筋混泥土结构住房面积1998年达到17.88平方米,占75.4%,比1981年的48.6%提高了26.8个百分点;新建房屋每平方米价值,1985年只40元,1998年提高到227元,提高了4.7倍。目前,较为富裕地区的相当农民家庭的住房及内部装饰正向着现代化生活方式发展。4、家庭耐用品成倍增加。农村居民购买耐用品数量成倍增加,是这些年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又一重要标志。1965年平均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自行车7.6辆,,收音机2台,钟表10只,缝纫机2.6架。到1998年,这些过去农村居民家庭渴望的老四大件(自行车、缝纫机、钟表、收音机)等耐用品的拥有已基本饱合,并稳中趋降,而其他新型家用电器则迅速增长。1998年末,平均每百个农村住户年末拥有电视机96台,其中彩色电视机33台,拥有收录机32台,电风扇112台,洗衣机23台,一些农户还购买了录像机、照像机、电冰箱,甚至空调、电脑也已进入部分富裕农户家庭。5、精神生活日益充实。建国以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逐步繁荣,农村居民在物质生活丰富的同时,享受性的精神生活也日益丰富多彩。如今,不仅电视机获得了相当的普及,很多农户也意识到知识和信息的重要性,对文化教育的投入增多,到1998年,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159元,占生活消费的10%;同时,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逐步一体化,农村居民交通通讯支出增加,1998年人均该项支出达到61元,占生活消费的3.8%;随着收入的提高,农村居民亦开始更多的关注自己的身心健康,过去大病小治,小病不治的现象有了较大改变,1998年,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达到68元,占4.3%。三、共同富裕:农村居民生活的新追求50年来,农村居民生活虽然提高,但发展不平衡,因此,追求共同富裕,寻求发展前景的新突破,成为各个地区、每个农村居民生活的新追求。1、农村居民收入普遍增长,但存在差距。1978-1998年,各省区农村居民年均收入均保持了10%以上的增长速度。从按地理位置划分的东中西地带纵向分析,不仅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的东部地区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就是基础力量较为薄弱的中西部省区收入也成倍增长。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分别达到19.5倍、14.6倍和11.7倍。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地区农村居民在追求共富的进程中也存在较为明显的差距。其中,收入最高的上海市郊农民在短短的20年中收入增加多达5117元,而至今收入仍居次低名次的甘肃省农村居民收入增加仅为1295元,收入增额差距2.95倍。东、中、西地区收入增长也由改革初期的差距不大变为较为明显的东高西低的趋势,1978年东、中、西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系数分别为1.20:1.09:1(以西部地区为1,下同),1998年则提高到1.94:1.35:1。2、农村居民生活提高不平衡。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东、中、西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与收入增长呈现东高西低的趋势一致,也是不平衡的。东、中、西部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比值(以西部地区为1),1980年为1.35:1.15:1,绝对值分别为184元、157元和136元;1998年则达到1.61:1.18:1,绝对值分别为1995元、1461元和1240元。这期间消费支出最高省与最低省之间的消费差距比(以消费支出最低省为1,下同)1980年为1:2.58,1998扩大为1:4.43;消费水平差距由197元扩大到近3500元。此外,从整体上看,1998年,我国东部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恩格尔系数为49.8%,达到小康生活标准值;同期,中部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恩格尔系54.8%,消费质量与东部地区农民家庭比较存在明显差距;而西部地区则相差较远,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