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典当有限公司通缉协查核对制度为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公司治安管理,制定本制度。一、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治安管理和监督检查。二、按公安机关通缉协查核对制度的要求,对公安机关通缉或者通报协查的人员及赃物的有关资料、情况,要求业务人员登记、造册、备案并熟悉牢记。三、在办理业务时,认真查验当户出具的身份证,核实当户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及相貌特征,并与公安机关通缉或通报协查的人员身份资料及特征进行核对,如发现资料及特征相符或可疑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四、在查验当物时,核实当物名称、数量、质量、状况、当物来源相关资料并与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赃物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情况相符或可疑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五、应对每日收当物品及当户资料进行逐一检查核对,经核对后如确有可疑物品和人员的,不得隐报、瞒报,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机关处理。广西***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