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撤回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当事人名称):你(单位)取得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因下列第项原因,本机关决定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变更内容附后)1、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2、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废止。3、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变更(或撤回)你(单位)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持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行政许可专用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