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朝晖昊霖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招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使公司招聘员工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浙江朝晖昊霖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三、职责权限1、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各用人部门招聘计划;人员招聘与录用;新员工试用期管理。2、用人部门:本部门人员需求提报;应聘者专业面试与结果反馈。四、招聘需求提报1、招聘计划内人员招聘:用人部门提交书面招聘需求,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后,招聘申请方生效,人力资源部门可实施招聘。2、招聘计划外人员招聘:用人部门需提交书面招聘需求,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招聘申请方生效,人力资源部门可实施招聘。五、招聘实施1、招聘信息发布①公司各用人部门应优先从公司内部选拔,在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时,再进行外部招聘。②人力资源部根据经签核的招聘需求申请、拟定职位说明书,选择合适渠道发布信息实施招聘。2、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的职位说明书和用人部门其他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并与应聘者进行初步电话沟通后,将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及简历交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根据与用人部门商定的面试时间通知应聘者面试。3、面试①面试原则上应不少于两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初试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进行,复试应由总经理复试。初次面试前,应聘者填写《应聘申请表》。②面试完毕后,面试官应填写《面试记录表》,面试官签字后进入下一程序;对于面试未通过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应聘者。③面试官资格:人力资源部面试官应为人事专员或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用人部门面试官应为负责该岗位的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复试官为总经理。④拟聘结果确认:复试官的面试结果为最终拟聘结果。4、薪资核定拟聘人员的薪资须在其入职前核定;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薪资管理规定,核定拟聘人员工资,填入《面试记录表》;对于薪酬市场化、一人一议、高出公司薪资管理规定的情况,拟聘人员的薪资须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填入《面试记录表》。5、背景调查经理级及以上岗位、关键岗位和负有保密责任的岗位的拟聘人员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其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应严格按照调查表内容进行,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走过场。调查内容包括应聘者学历(真伪)、上一家单位职务、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及离职原因、职业操守等。(背景调查表另附)6、体检通知①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聘人员办理体检,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寄发聘用通知书;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但做出的不予聘用决定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不予聘用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通报用人部门主管。②发现拟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的,不予聘用;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7、聘用通知体检结果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寄发书面或电子《录用通知书》通知拟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告知用人部门主管及总经理。6、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浙江朝晖昊霖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所有。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浙江朝晖昊霖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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